五十三、错过的日记本(1/2)
周三一大早,洪匀就来到了格兰杰家,并被邀请一起共进了早餐。这个暑假他跟格兰杰夫妇也算是混熟了,并且给了他们一些投资建议,比如买微软的股票。
格兰杰夫妇很喜欢自己牙医的工作,洪匀也没打算让他们来帮自己打理产业。很多时候,一旦私人关系掺杂了工作,感情就容易变质了。
吃过早饭之后,温蒂被打发回家了,格兰杰先生亲自开着洪匀那辆捷豹送他们去对角巷。男人很少有不爱车的,格兰杰先生作为一个优秀的牙医也不缺钱,他给自己买了一辆宾利,虽然也是豪华车,但却不如捷豹的操控性好。
到了伦敦的破釜酒吧,格兰杰先生兴奋地表示打算在这里喝一杯,尝尝巫师的酒,被格兰杰夫人拒绝了,因为他是这里唯一的司机,不能酒驾。
看着格兰杰夫人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危险信息,格兰杰先生果断选择从心,带着洪匀和赫敏从酒吧后门离开,赫敏抽出自己的魔杖,数了数墙壁上的砖块,轻轻敲了三下,砖块抖动起来,变成了一个洞,并且越来越大,很快在墙壁后面出现了一条长长的甬道。赫敏收回魔杖,看着旁边呆愣的父母,以一种恶作剧成功的声音小声对洪匀道:“他们去年没来过这里。”
事实上,洪匀也没有来过这里。他完全没有来过这里的记忆。
来到这里之后,首先需要去兑换货币,五英镑兑换一枚金加隆,原著中描述在今年开学前,韦斯莱一家在古灵阁银行的存款都只有一些银币,和一个金加隆(这里要说一下韦斯莱家的消费理念,在下一年他们中了年度加隆大奖,然后决定将这笔钱用来去埃及旅游……),不过后来弗雷德和乔治工作了,加上查理和比尔,想来他们家会越来越宽裕。
但是,即使贫穷,韦斯莱家仍然有着纯血巫师家族的底蕴,比如他们家有个魔法钟,上面能够显示韦斯莱一家所有人的状态,比如家,学校,上班等等,据韦斯莱夫人说,她从来没在别人那里见过这样的钟,即使是邓布利多,提到这座钟,也认为非常神奇。
还有,第七部比尔和芙蓉结婚的时候,韦斯莱夫人从穆丽尔姨妈家里借来了一个妖精做的头冠,这就是底蕴,妖精做的东西难得的很,就连格兰芬多的宝剑,也是妖精做出来的。
闲话少说,洪匀带来了大量钞票,在古灵阁兑换了一堆金加隆,然后古灵阁银行甚至为此向他提供了一本加隆支票,这样就不用一枚一枚数钱去购物了,在大宗购物的时候非常方便。
赫敏等他兑钱的时候,看到了海格和哈利,她走上前,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哈利,哦,你看起来真是糟透了!”哈利讪讪,海格板着脸道:“他使用飞路粉走错地方了,去了翻倒巷。”
这时候,韦斯莱一家也终于赶来了,他们家都有一头鲜艳的红发,如果到海贼王世界里说不定能直接加入红发海贼团,看到哈利平安无事,才放下心来,韦斯莱夫人从自己的小包里取出一把刷子,帮哈利刷干净身上的煤灰(洪匀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出门随身带着一把刷子的),韦斯莱先生则用魔杖修复了哈利的眼镜。
洪匀业务办理完毕,也出来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一只妖精毕恭毕敬地陪着他,洪匀觉得这里的服务态度跟律师事务所也差不了太多。罗恩脸色有些阴郁,韦斯莱一家和哈利一起乘坐小车去了他们的私人金库,赫敏留在大厅换钱。
从古灵阁出来,大家就分开了,韦斯莱先生坚持要请格兰杰夫妇喝一杯,洪匀给自己的银行助理打了电话,让她给安排了一个代驾,格兰杰夫人才点头同意。
珀西要去买羽毛笔,乔治和弗雷德要去找自己的好朋友李?乔丹,韦斯莱夫人要带着金妮去买衣服(二手的旧袍子),只好分道扬镳,不过韦斯莱夫人要求大家一小时后一起去丽痕书店集合买书。
洪匀和赫敏、哈利、罗恩四个人一起走,他们是一个年级的,需要的东西也差不多。洪匀买了四个大大的草莓奶油冰淇淋,四个人一边吃,一边看向各处的商店,来到了魁地奇精品店的时候,洪匀看到了这里新出的“光轮2001”扫帚,干脆地付了款,让卖家直接给送到霍格沃茨去。
罗恩羡慕的眼睛直发光,他非常喜欢魁地奇,可惜现在还没有自己的扫帚,家里只有两把老式的“横扫七星”,只要稍微飞高一点,这两把扫帚就会忍不住吓得打颤。
赫敏看向洪匀:“你下学期想要加入魁地奇球队吗?”
“是啊,我觉得魁地奇还挺有意思的。”
哈利和罗恩也提起了兴趣,哈利自己就是格兰芬多的找球手,连忙问道:“那你打算打哪个位置?你飞的怎么样?会当找球手吗?”
洪匀想了想,道:“不知道,不过我觉得我可能会当追球手,当然,也可能当击球手,你知道的,我很有力气。”
罗恩羡慕地看了看他,目光又留恋地看向精品店里挂着的全套查德里火炮队袍服,最后还是被哈利给拉走了。
他们又逛了魔法笑话商店,弗雷德和乔治还有他们的朋友李乔丹也在里面,正在购买费力拔博士的自动点火见水开花的神奇焰火,而且量还挺大的,估计这个学年看门人费尔奇又要头疼了。
赫敏带着他们在魔法文具店购买了新的羽毛笔和羊皮纸,这是他们最大的消耗品。哈利带着他们来到一处旧货铺,在里面遇到了正在读书的珀西,他正在看一本《级长怎样获得权力》。洪匀不得不说,珀西实在是个很纯粹的人,一直以来,他都在向着权力的道路狂奔。
对了,这个学年他会跟拉文克劳的佩内洛克里瓦特学姐谈恋爱,不过好像没有下文了,在洪匀看来,后期他们是没有结果的,他考虑要不要在下一年拆散他们。
洪匀在旧货店里逛了一圈,随手挑了几本自己没看过的书,结账后拉着还在吐槽珀西的罗恩一起离开了。见众人都没有购物的打算了,洪匀才打算买自己需要的东西。
他首先去了对角巷唯一一家制杖店,全称是奥利凡德军火公司驻对角巷旗舰店……
洪匀没有自己购买魔杖的记忆,但是他用的这根二手魔杖实在不好看,有心自己制作一个,却从来没有找到过关于制造魔杖的方法,想来应该是一种秘传。
奥利凡德是个干瘪的老头,见众人进来,他一一打了招呼,顺便提了一下他们都购买了什么魔杖,说起来这老头记性真的很好,记得自己卖出去的每一根魔杖。到最后才轮到洪匀,他出示了一下自己手中伤痕累累的二手魔杖。
奥利凡德点点头,“哦,这是紫衫木,里面是龙的神经,是我五十年前卖出的一根魔杖,他的主人已经去世多年了。”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手边取出一个盒子,打开之后,将里面的魔杖取出来递给洪匀,“来吧,孩子,试试这个。”
洪匀接过魔杖,没有注入魔力,只是随手一挥,一大片银色如月光般洒落在这狭小的魔杖店里,赫敏看着眼前的美景有些痴迷了。奥利凡德也有些惊讶,不过他毕竟是大风大浪过来的,将洪匀手里的魔杖接了过来,“很好,孩子,你的魔力适用性很强,我想,我们会有更好的魔杖跟你搭配。”
他又换了一根魔杖,这根更长一点,洪匀刚接到手里,魔杖似乎有些兴奋过头了,从顶端喷出一团团金色的星星。奥利凡德又将魔杖拿了回去,换了一根又一根。老实说,洪匀根本不在意魔杖的威力,只要不太丑就行,不过奥利凡德是个固执的人,他相信每个巫师天生就会有一根最适合的魔杖。
后来,他似乎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对洪匀道:“你先等一下。”他从一堆魔杖盒子里翻找,最终在最底下找到了自己需要的那个盒子,打开之后递给了洪匀,这是一根银白色的魔杖,上面篆刻着些奇妙的纹路,洪匀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轻轻接过魔杖,小小的房间中似乎升腾起了雾气,在这雾气中,又有一轮圆月朦朦胧胧,如霜挂桂树,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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