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林飞燕(2/2)
不知道小胖子最近在做什么?睡得可好?吃的可好?
旋即摇着头,宠溺的笑了。是了,这小胖子,这般没心没肺的,最是贪嘴,怎么会吃不好呢?自己也是杞人忧天了。西南这边好吃的众多,下次给她寄些回去,她定会开心的。
这时一只手突然出现,将杜仲手中的玉佩一把就抢了过去。
这番变故,自是将杜仲对陆遥的思念打断了,无奈的看向这只调皮的小手的主人。
这是个和杜仲差不多高的女孩,剑眉星目,生的很是英气。尤其一双眼睛,似是有星星在里面跳动一般,很是明媚可人。
这少女一头乌发用红色的布条简单的系了个高高的马尾。
身上穿着一件大红的棉布的对襟上衣,只是细细的收了边,并没有绣花。外面罩了件单肩的皮革软甲。
下身则是穿着一条同色的稍稍修身的裤子。脚上踩着一双士兵们常穿的黑色长筒布鞋。
一身打扮,极是简洁,让人看着就觉得这女孩英姿飒爽。要是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这是个女孩子,只觉得是个较为瘦小的少年罢了。
拿着玉佩的手上布满老茧,并不像一般的女子一般柔嫩细滑。甚至是有些粗糙。懂行的一看就知道这女孩是个练家子,而且功夫还不错。
这女孩就是林将军的女儿,林飞燕。
这林飞燕因着自家的父亲是镇国公的部下,所以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认识杜仲了。
当时的她也是居住在京城,也是千娇百宠的。后来,因着西南边境不稳,林将军被派了过去。
年幼丧母的林飞燕无人照管。林将军不忍心,就将自己的宝贝闺女带在了身边。
虽说各方面的条件不如京城,但是,在这边陲之地,规矩极少,甚至可以说是基本没有什么规矩。
林将军不放心林飞燕一个小姑娘待在这边城之地,于是就亲自教导林飞燕武功。
现在的林飞燕使得一手的好鞭子。
当时台城之危的时候,林飞燕还组织了城中的妇女,组成娘子军,在城中巡逻,保障了城中的秩序安稳,减少了林将军不少的后顾之忧。
林将军一直觉得,要是自己的闺女是个男子,定是不会比杜仲这小子差的,日后也定是一个领兵打仗的好手。
于是,在一群糙汉子身边长大的林飞燕,身上一点女儿气息全无,倒是像足了个假小子。
但是,女孩子毕竟是女孩子,对于可爱的东西是没有免疫力的。林飞燕很是喜欢这些萌萌的、可爱的东西。甚是可以说是毫无抵抗力。
有次在街上看到人家一个十分可爱的孩子,这家伙毫不客气就上前询问,能否抱抱那孩子?
这户人家是认识林飞燕的。毕竟一身红衣,腰间挂着条鞭子已经成了林飞燕在百姓心中林将军之女的象征了。
林飞燕后来成功抱到那个小孩子,并且后面还时常去看望,一来二去,这户人家竟和林飞燕成了朋友。
林飞燕看着手中的兔子玉佩,有些爱不释手,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这块玉佩,头也不回的问道:“杜仲,这玉佩你哪来的?真可爱!送给我了好不好?”
杜仲有些无奈,眼疾手快的就将那玉佩夺了回来,很是麻利的收到衣服里,速度快的林飞燕都没看清这家伙将那玉佩收在何处。
杜仲收好玉佩,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飞燕自是不死心,跑过去,搂着杜仲的脖子道:“杜仲,那玉佩给我了呗!上次你不是蛮喜欢我那个海螺摆件吗?我用那个跟你换,你看怎么样?”
那海螺摆件是林飞燕心爱之物。
这西南四处环山,极难见到这种海边的东西。尤其是这海螺还是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在里面封了东西。轻轻一摇,放在耳边,便有海浪声并海鸟的叫声传来,极为罕见。
这还是当初林将军打仗胜了之后带回来的战利品。林飞燕很是喜欢。
杜仲当初在台城的时候见到这海螺,觉得新奇,想着将其带回去送给陆遥。
杜仲左说右说的,这林飞燕都不肯。现在这家伙竟愿意用那海螺来换这玉佩,可见这妹子有多喜欢那玉佩。
杜仲感受着肩上的重量,抿了唇,有些嫌弃的将林飞燕的手拍了下去:“飞燕,男女授受不亲。”
林飞燕甩了甩手,这小子下手真重,真疼。仍是不死心的粘了上去,讨好道:“杜仲,你就将那玉佩给我吧!求你了!我真的很喜欢!我可以用东西和你换的。”
耳边嗡嗡的,杜仲只觉得自己的耳朵都快被林飞燕的大嗓门震聋了。
有些烦的杜仲终于停住脚步,对林飞燕道:“这玉佩不能给你。是一个极重要的人送我的。你要是喜欢,我给你找一块相似的。”
林飞燕听了,心中失望。她是喜欢那玉佩,但是还不至于说要将人家的心爱之物强抢到手,那简直太过分了。
林飞燕有些恋恋不舍,一抬头,看到杜仲微笑的样子,顿时好奇起来:“杜仲,这玉佩谁送你的?你竟然能对着它傻笑!”
杜仲并不回话,兀自就走了,甚是高冷。
“哎,你小子,就告诉我呗,你又不会少块肉!!!!哎,你小子,等等我!!!!”说着林飞燕就追了上去。
杜仲不知道,这女孩以后会对陆遥造成多大的影响。以及,自己会有多吃这家伙的醋,巴不得将这家伙送回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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