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墨白镇(2/2)
五年前的芙蓉城还只是一个小城镇,那时候并不叫芙蓉城,而是叫墨白镇。
墨白镇这里十年前出了一位才子,写的一手好字,肚子里全是墨水,他姓白名扬,城镇最有威望的人变让他给镇子起名字,他便写了墨白镇三个大字。
镇上的读书人不多,大伙只觉得这名字好听,便用了这名字。
墨白镇只是众多城镇之中的一个,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此时这里并没有太多的芙蓉花,也没有太多的高楼。
五年前的绿白团子还是个十一二岁的小丫鬟,她出生在一个猎户之家,天真无邪。
猎户家住在镇外十里的森林里,方圆十里并没有人烟,几日前这里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说要在这里落户扎根,便建了一个木屋在旁边。
“小桃,你采些蘑菇给旁边的哥哥姐姐送去,我看那个小姑娘很喜欢吃咱们这里的蘑菇。”猎户的妻子是个体态丰盈的女人,长得慈眉善目,温柔的都要滴出水来。
“好的。”绿白团子开心地说道。
她一个人扛着小竹篮就跑去山上采了一篮子的蘑菇,大步跑回到了隔壁的小木屋那里。
“哥哥不在家吗?”绿白团子在门口探了个头进去,看到白祈不在,她才敢进去。
“你好像很怕我徒弟?”书磐接过蘑菇,一颗一颗移到她的篮子里。
“也不是,只是觉得他好像不太好与人相处。”小桃害羞地说道,并没说她本能地惧怕白祈,他的眼神太过冰凉。
“别担心,他出去打猎去了,说是要猎个兔子给我加餐。”书磐说罢舔了舔嘴唇。
小桃听完之后欲言又止,兔兔那么可爱,用来吃不太好吧。
蘑菇十分的鲜嫩,书磐拿了一个轻轻咬了一口,发现蘑菇这么吃味道也不错。
“姐姐,蘑菇不能说生吃,会中毒。”
正说着话呢,门外传来了咕隆的声音,小桃子放下手中的篮子,冲出了小木屋。
在小木屋正前方的一颗桃树下,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正昏迷不醒躺在那里。
书磐手中拿着蘑菇站在门口,看着十一岁的小桃子扶着那浑身是血的男子一步步朝着她家中走去。
小桃救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男人在床上昏迷了两日,如果不是猎户家里滋补的东西多,这人说不定会一命呜呼。
自从见到了这个男人,小桃的脸上就再也没了笑容。
男人醒来之后在猎户家住下,每日早起就去山顶练武,偶尔打猎的白祈会看到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的眼角有一道疤,但是一点都不妨碍他的容貌,他是很俊朗的男人,跟那天见到的雕像几乎一模一样,唯一的不同大概是他手里没有饮血剑。
连续见了五日两个男人都没有打过招呼,直到第七日,男人主动走向了正在打兔子的白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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