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1/1)
保安团团长的爱枪竟然被盗!此事一传十十传百,像长了翅膀一般很快传遍巴中县城,把胖团长气得半死——失枪事小,丢面子事大,人活脸树活皮,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让盗贼进入办公室偷走配枪,成何体统?
胖团长为何大动肝火?说起来还有一番缘故。巴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也算川北重镇,军政要员只有四个人拥有最新款勃朗宁手枪:川军第三师第七旅旅长、县长、保安团团长、警察局局长。这种手枪市面上根本见不到,据说市价也就几十块大洋,但有价无市,花钱都买不到。胖团长这把枪还是托朋友重金从上海买来的,一弹未发,黄油还在上面,就这么被偷走,怎不痛心?手枪是军人的荣誉,日后如何在其他军警高官面前炫耀?
胖团长下了一道死命令:限三日内捉拿盗贼归案,追回失窃枪支,完成任务奖励大洋三百,完不成任务撤职查办。主要执行者为团副朱来顺,也即是他的小舅子。胖团长这么做看似不徇私情,其实是肥水不流外人田:顺利完成任务则领取赏金,赏金由县府拨付;假如抓不到盗贼则托人到外面再买一把,然后拿个死囚犯充当偷枪贼,横竖不吃亏。胖团长担心小舅子走漏风声,只下命令没有道破实情,倒把朱团副架到了火上烧烤——急得毛焦火辣!
这朱团副不学无术吃喝嫖赌毒样样精通,唯独有一样好处:对姐夫绝对忠诚,惟命是从,从不敢违背命令。作为土生土长的巴中人,朱团副瞅准一点:任你偷枪贼有多大本事,只要想出城就必须过城门。巴中本地人生性老实胆小,多半是外地流窜犯所为,不可能长期呆在城里不走,勃朗宁手枪在外地黑市上能卖大价钱谁不晓得,只要守住城门必定抓住这个盗贼。
朱团副估计得没错,此时莫小米正发愁怎样走出县城,早点回到时老爹和兄长身边。思来想去仍然只有老办法,像上次那样偷别人的证件蒙混过关,世界上不可能发生完全相同的事情,还会有如此巧合吗?如今别无他法,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朱团副不敢懈怠,天天守着城门亲自督察,对可疑人员先抓起来再说。莫小米和罗大凤连着跑了几天,搞得确实紧张,人心惶惶的,有些胆小的女人甚至不愿出门走亲戚,宁愿躲在家里。眼看战争日益迫近,莫小米觉得不能再这么耗着,必须离开巴中回到重庆,决定冒险闯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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