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旧鬼新账(一)(1/2)
对他们,我从来不想多说什么,当年我失手推丑娃落水淹死,没有丑娃的父母都没有找我家赔偿的,后来不知是那个邻居唆使丑娃的父母要我家赔偿,于是我家就只得赔了。
因为那次赔偿,我家欠了一屁股的债。家里本来就穷,再经此一折腾,我家就彻底的没落了。后来父母的死,也是为了偿还这笔债。
如果不是为了偿还这笔债,父母也不可能去做生意……所以,对那时曾经与我住在一起的邻居,我从来不会对他施以好脸色。
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报应吧。
当年的他们,绝对不会想到,我会发达。如果他们早一点知道这个方面的事情,就绝不会落进下石了。
他们,我的邻居,就是群势利眼,贪财鬼。对他们,我从来不会偿给他们一个子儿,因为在我眼里,他们根本就不配做人。
不管是谁,只要遭遇我当年的境遇,都会在心中埋下恨,尽管当时丑娃是我推落到水中的,但那时,我才三岁,而且推他,并不是我主动要推的,而是他自己要我推的。如果他当时不说他是玉皇大帝的外甥,浇到水里淹不死,我也不会推他啊。
事情的因果,就这样埋下了。
因为这事,我曾经在一段时间还背上了杀人犯的罪名。
而且,这罪名在我读书那些年,一直是被坐实的。很多邻家小孩和我的同班同学,甚至都不和我交住,因为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个随时都有可能杀死他们的杀人犯。
因为他,我变成了罪犯。
这罪犯,并不是法律的裁定,而是人们口头上的定性。
在我读书那几年,甚至有人直接叫我杀人犯。当时,只要听到这样的称呼,我就会翻白眼,就想杀人。
不管他是谁,只要他敢重复我是杀人犯,我就会像饿狼一样扑上去,即使打不赢他,也要从他身上咬下一点皮来。
因为我不喜欢别人这样叫我,所以那时与我一起读书的家伙,没有几个与我走得近的。
当时跟我走得近的,也不允许别人乱叫的,只有一个三木。
他是我儿时的朋友。
他从来没有叫过我杀人犯。
对他,我也抱着相当的尊重。
因为,他是我儿时唯一的玩伴。除了他,我再也没有其他的朋友。这,也是我把亡灵天书上的鬼道修为传授给他的原因。
“你死了,其实倒没什么,却害得我从此抬不起头,也没有朋友跟我玩了。你不知道,从你死后,我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
“这是你罪有应得,因为你当年要是不推我落水,至少现在,我跟你是一样的大小伙子了,而且应当还娶了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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