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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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年刘泽宇来深渊界历练的时候,和我赌试的彩头。比了两场,我俩都是一胜一负,我把纳戒输给他,他把这东西输给我。这小子奸诈狡猾,和你一样,滑不留手。想沾点便宜,真难啊。”说着说着,莫离干瘪枯瘦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怀念的笑容,温馨里带着惆怅。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像是一朵盛开的菊花般轻轻绽放。
沈旭之被莫离的情绪感染,想起当年初见刘大先生,那一局棋,那座院子,那在刘大先生手中的长刀……斯人已逝,而刘大先生音容笑貌,嬉笑怒骂宛如还在身边一般,盘旋回绕,不肯散去。沈旭之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右手的食指有些麻。
**沈旭之暗骂一声,稳住心神,让自己摆脱悲痛的怀念,接过莫离递给自己的东西。
是一块玉佩,玉佩上洁白如新,没有丝毫纹路,没有刻着什么文字和阵法,也没有一丝天地元气的流转。看上去没有一点用处,只是一块普普通通的玉佩而已。
“这是什么?”沈旭之奇怪的问。按说赌试,所应约的东西应该价值相仿才是。刘大先生送给自己的纳戒的确是极品,空间比李牧的纳戒要大一倍以上。但这个玉佩沈旭之怎么看都看不出蹊跷来。
莫离笑了,说道:“我也不知道,刘泽宇当时说这是进入一处秘境的钥匙,那处秘境里面不管是九州界的灵修还是深渊界的魂修,亦或是魔界的血修都能得到极大的好处。但我收藏了这么多年,也没找到这东西是怎么用,是干什么的。今天给你了,算是我替刘泽宇这厮保管这么多年传给你的。希望你能找到这处宝地,炼成神功……”说到这里,莫离觉得这件事情荒谬异常,仰天大笑。篝火在莫离的笑声里摇曳起来,拉扯的众人的影子摇摆不定。
莫离觉得荒谬,沈旭之却不这么认为,手指仔细抚摸着玉佩,感受着刘大先生留下来的气息。斯人已逝,只留追忆。
沈旭之拿着玉佩,羊皮袍子似乎在上面感受到刘大先生的气息,对玉佩稀罕的不得了,前爪轻轻抬起,和少年郎一般很小心的抚摸着玉佩,生怕一不小心把玉佩弄碎。
沈旭之轻轻拍了拍羊皮袍子,把玉佩在自己脸颊上碰了碰,似乎在和九泉之下的刘大先生打招呼。没有理睬莫离的大笑,慎重的把玉佩收好。
“可以了吧,以后亥黎族的复兴还是要劳烦沈少多费心啊。”莫离见沈旭之收起玉佩,收敛起笑容,言辞无比客气,甚至用上沈少这个词。
复兴,是每一任族长不可抗拒的一件大事。
沈旭之有些黯然,在纳戒里面拿出一根烟,凑近篝火点燃,抽了一口觉得不对味,在地上使劲擦了两下,熄灭了烟头又用手指打了一个指响,用昊叔的火点燃雪茄,美美的抽上一口,这才作罢。
莫离看的目瞪口呆,半晌后苦笑着说:“你这是强迫症,是病,得治。”
沈旭之心道,老子知道,用你说脸上露出和煦如春风的笑容,也不提补偿的事儿,而是转换了一个话题,说道:“以后我就是你们亥黎族的大祭司了,有什么好处没?”
“你……”莫离有些吃惊,这少年居然不知道祭司要做什么,就问自己出口讨要?祭司,在一个部族里是神圣无比的称呼,而不像是九州的法师,只是一种对修行者的统称。不过由于沈旭之带来了上古黎族的传承,有祭司这么个称谓,似乎也勉强说得过去。
莫离意味深长的看着沈旭之,仿佛要在沈旭之身后篝火拖曳的影子中找到那根狐狸尾巴似的。
“深渊界分十六部,其中十四部归属南国。我们亥黎族位于最偏僻的两个部统称暗部。每十年暗部百族都要进行祭天仪式,大雪山朝圣,体悟上天的恩赐,另外比较一下势力。
我们亥黎族已经上百年没有大祭司了,所以只能偏居在最偏僻的穷乡僻壤里。这些事儿也就是一个传说,具体的日子都不记不得了。似乎半年之后就是本次大祭祀之日,这次有沈大祭司替我们亥黎族征战,定是我亥黎族的福气。老朽在此处等沈大祭司捷报。”说着说着,莫离似乎觉得很满意,开心不已。
大雪山朝圣?多少年了,就没有一个祭司能从大雪山活着回来。你要祭司的名分,随你拿去好了。到时候看你是不是命硬的跟蟑螂一样,还能生龙活虎的在我面前叫嚣就算是当年那只强大的狐狸在你身边,也得叫你脱层皮
沈旭之听的莫名其妙,老白狐狸为什么非要自己当亥黎族的祭司?又莫名其妙还要有一场暗部的大祭,大雪山朝圣?一听就不是什么好事儿,这老狐狸搞什么鬼?
沈旭之想不明白,干脆不想,反正……少年郎或许因为羊皮袍子的缘故,内心深处对九尾天澜白狐有着异常的信任感。既然是老白狐狸说的,那就去吧。
见莫离得意的笑着,沈旭之知道有自己替亥黎族出使大祭仪式,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事情,成亦可喜,败亦欣然。自己就算是想要点酬劳,但亥黎族现在是在捞不到什么好处,穷的掉渣的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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