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找古龙喝酒去】(2/2)
虽然如此,不过别人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他则是深藏不漏、内有乾坤。他的作品是真正深入街头巷尾的文学经典,小说创作始终秉承“求新求变”的宗旨,在二十余年的写作生涯中,他以超凡的想象力、深厚的文学底蕴和锐意变革的创新意识,突破前人窠臼,赋予武侠小说新的生命,使之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上。小李飞刀、陆小凤、楚留香等众多形象,早已成为当代中华人精神生活的重要角色;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流传之广,几乎成为万万中华人最常见的口头禅,对当代中华人的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赢病已走过去,将一瓶轩尼诗x.o放在桌上。
古龙见了洋酒眼睛一亮,但随即疑惑道:“我们没叫这个啊!”
众人纷纷停下来看着他,这时候大家都已经发现赢病己的衣着打扮并不是这店的服务生打扮,而是非常时髦时尚,甚至裁剪的一丝不苟的订制服饰,体贴的穿在衣服主人身上,每一个最合适的地方。真正的有钱人是不会把能够量产的西装放在眼中,哪怕牌子是阿玛尼或者纪梵希,毫无疑问这绝不是个普通的服务生。
这里唯一的一个女人问道:“这位先生看你的穿着打扮,你不是酒店的人吧?”
“大明星林凤娇,她怎么也在这。”这时几个男人都惊讶地认出了一旁跟着淡然走进来的林凤娇。
“大家我,我是陪我先生来的。”林凤娇非常有礼貌的打招呼道。不过说完这句话后她便没再多嘴。而是乖乖的待在赢病已身旁,一个聪明的女人不管自己面对这个社会如何地强势,都懂得如何在公众场合把焦点让给自己的男人。
从一个女人的的等级,再能心甘情愿的在她男人身边保持沉默,便能衬托出那男人等级究竟如何强大。
在场人都是人精,知道赢病己明显不是一般人。
赢病已拱手道:“文坛后进赢病已。听闻各位大师在此间煮酒论剑,特来一睹大侠风采,美酒献上,不成敬意!”
众人一听,都不淡定了。
他们都是作家,平时深居简出的认识林凤娇不出奇,因为她如今也是呆湾本土人尽皆知的大明星了,曝光率绝对不少,除非大家真的做到深居简出的地步。不然不可能不认识她。而赢病已则不然,因为出道时间太早平时很少曝光在聚光灯下,又隔着一海,大家可能都没见过他,认不出来并不奇怪,但是他的大名绝对如雷贯耳,要比林凤娇响亮不知道多少倍,是名副其实响彻整个东南亚的超级巨星。
实在是这厮的作品太多分类太多。精品神作太多了,在音乐、小说、表演、漫画都有极深造诣。纵然没见过他的作品他的大名也断然不会不知道的,除非那人是聋子。更何况这群武侠大家怎么可能会不知道香江小说界又出了一名比肩金庸的大师?!
毫不客气地说。
《搜神记》开创了玄幻流的扛鼎之作,不仅继承了《山海经》《西游记》《封神演义》等中华古典作品的优秀特质,更博采众长,将神话、魔幻、武侠、言情、地理、人文、上古历史糅于一体,以史诗般的笔调再现中华民族文明起源的洪荒时代。重构瑰丽雄奇的中华神话。其思想之浩瀚、行文之奇诡、文笔之瑰丽、言辞之诙谐、情节之跌宕,已使其从纯粹的娱乐式的赏析中跳脱出来,令古龙等宗师都不得不叹服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而作品本身亦成为奇幻文学史上不得不浓墨重彩书写的一笔。这其中,读者可以看到武侠和玄幻前辈的身影。而少年人的无羁想像和豪放心灵,更加使其青出于蓝,从而奠定了作者新生代奇幻天王的至尊地位,成为东方新神话主义奇幻的开山之人。更在呆湾崛起了一股奇幻流旋风,模仿他笔锋的笔者不计其数,可惜论文比、论想象、目前还无出其右。
而赢病己编撰的盗墓小说《鬼吹灯》里,虚构了四个盗墓门派。分别为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有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这种盗墓文化也已经飞快的在呆湾崛起了盗墓流旋风,只不过可惜的是呆湾政|府因为不喜盗墓之风,明令禁止此类书籍流传市面,鬼吹灯更一度封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港台商贩和粉丝的大力支持下鬼吹灯仍是获得了春风吹又生的一次次新生,人们如今仍在背地里偷偷地传颂。
就是古龙、诸葛青云、陈青云、李凉、松柏生、卧龙生等大批武侠名家都大为追捧,私下里对赢病己竖起大拇指,并影响了陈青云等鬼派作家。从此之后,盗墓成为两岸小说里面必不可少的一个支流。至于凡人修仙传和修真世界因为篇幅浩大和时间的缘故,还有待长远地挖掘,不过已经因为素有还珠楼主蜀山之风,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魄。
其中继搜神记、鬼吹灯气象之大成之作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一书,掀起的纯爱流狂潮,它在香江上一夜风行,立刻在港台白领和学生中引发起“空姐狂潮”。三两个月内,销售过数十万,使得赢病已的知名度像一股热浪在整个东南亚,有华夏文化的地方上延烧开来,达到无国界之境。成为绝对的各层次神话。
它还有一个奇迹。它是唯一一部,仅靠一书和琼瑶分庭抗礼,一争高下持续数月的奇书,读者粉丝仍在无止境的扩张,迅速蝉食琼瑶的粉丝,而赢病已的书因为除了空姐一书的粉丝,大多数书迷都是男性粉丝不看琼瑶的书,这直接导致琼瑶的粉丝被赢病己分流,弄得琼瑶都哭笑不得的在杂志上抱怨:“面对这种尴尬,就连我也有种无处发泄的憋屈感,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作者用俏皮而秀丽、委婉而深入的独特文笔,造成了一种不可言说的力量。而此书的魅力正在于不可言说之中。如果任何一种写作的独特性,可以被言说,被普及,被复制,那它肯定不是独特的魅力。可以说,空姐是无敌的,能打败它的或许唯有那位创作他的可爱又可恨的作者赢病已了吧。”
这样一个超级实力派,绝对是不可能被忽略无视的人。青春于蓝而胜于蓝是必然,可老一代见到新一代太过惊艳,心中总会有些身为一个老人的芥蒂,因为新人的崛起,往往意味老一辈江湖的落幕。
不过古龙是谁?
从一个男人的品性便大致可以推断出他的朋友圈子如何,人以群分,志不同道不合的人是走不到一块的。所以这里的众人都不会因此嫉妒和排挤赢病已。反而纷纷热情起来。
一个个脸上洋溢着笑容,十分友善的向赢病已打着招呼。
坐在古龙面对面前,穿西装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说:“我看过你的搜神记和鬼吹灯,觉得非常神幻奇诡我到现在还在追看。”赢病己还没回应,他跟着颇有玩味之意的又蹦出一句话:“你会打麻将吗?会的话我们或许会成为好朋友!”
赢病已恍然大悟的点点头,他已经认出这人是诸葛青云,亦是古龙的师父之一。此人好麻成性,没事儿就是逮着卧龙生等在家里打麻将,打起来就忘了时间。等到出版社来催稿,才想起一个字没码,于是就叫旁边还没出名的古龙代笔。
记得诸葛青云这厮经常不务正业,第一本书就太监,《江湖夜雨十年灯》更是换了好几个作者,第一集他自己写完,第二集交给古龙,三到十集就换成倪匡来写,最后三十集还是交由司马紫烟完成。
赢病已想到这里,随即笑着话:“略懂!”
这可就是实实在在的谦虚话了,麻将算个屁?赢病已谁人?十八岁前吃喝玩乐一条龙,杠杠的大拇指,逢人都要道声牛逼的主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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