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府中的游戏(1/2)
尚书府中,由于听了孙书台的叮嘱,所以孟旭升与司徒恪也只好乖乖的在家待着,只不过想这风和日丽的艳阳天,司徒恪却要困守家门,可是把他给憋坏了,心想既然不得出户,那便自寻闲乐好了。
想着司徒恪天性爱玩的人,要他不出去那也是一种折磨,于是他就一时兴起的将家中的下人们全部张罗了起来,光梦正大的在自己家里办起了斗鸡大会。
这场盘龙城上流社会的一场斗鸡盛会,就这么的在尚书府中的一处院子里火热的进行着,其实这院子原本是司徒桀的住所,只不过他死了以后就一直空着,而且地方也不小,于是就被司徒恪拿来当场地。
以司徒恪他在城中那宽广无比的人脉,所认识的人不是王公子弟,就是世家豪门,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些公子哥无一例外的与他一样,都是些好玩的主儿,仗着家中的富贵,便可为所欲为,挥金如土。
孟旭升原本偷摸的在司徒晟的书房里面看书,忽然听到外面传来阵阵的鸡鸣人沸的声响,他本来还以为是厨子准备杀鸡做完饭,谁料他寻着声响到了地方以后,才看见院子中间用黄沙围了一个擂台,两只长相奇特的鸡在上面打架,旁边则是围了一群年纪轻轻且衣着华贵的公子哥在大声嚷嚷着,还有就是一群专门的养鸡户,这些人平时专门就饲养斗鸡,为的就是能够博得这些公子王孙一笑,从而领到大大的赏赐,院子里不仅有男的,还有好几个遍身珠光宝气的女子也在那里拍手叫好,一看就是哪一户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跑来凑热闹。
孟旭升看着眼前的一切,摇头苦笑,心里也是服了这位司徒公子了,他爹不在家就敢这么胡来,将堂堂尚书府变成了市井之地,真是有才的很,只不过自己还是头回见到这种场面,倒也有些震惊。
这斗鸡与普通的家鸡那可是截然不同,不论外表还是脾性,皆是天壤之别,因为斗鸡属于一个珍惜的品种,它的体型魁梧有力,体格健壮结实,浑身上下匀称紧凑不说,而且性格极为的强悍,善斗就是本性。
斗鸡的头、颈昂起来以后,颈、胸、颈几乎成了一条水平直线,红冠艳丽、全身羽毛较为稀薄,富有光泽,以黑色居多,眼大而锐,喙粗且短,坚硬无比,尤其是那双腿强筋有力,一副锋利惊人的爪头,让无数人为他痴迷。
在盘龙城里就有这么句话:穷人斗蟀,富人斗鸡。
一只好的斗鸡,它的价格足以抵上一户寻常百姓家的半年开销,所以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得起的,如果你也是官宦富豪的儿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此时,在擂台之上,两只个性凶猛的公鸡正在那里相互拼杀,殊死搏斗。其中一只全身羽毛纯青翠绿的青鸡,光泽鲜丽宛若黑缎,背部羽毛夹杂着淡淡雪白,也就是俗称的乌云盖雪,另一只则是红鸡,背部、颈部的羽毛皆为大红色,腿部、胸部、尾部皆为黑色。两只斗鸡的外貌看起来就是英姿雄武,磅礴有力。
都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不仅是人,禽兽亦是如此,它们之间的争斗不会像人一样有那么多的顾忌,有那么多的思想,有那么多的怯懦,有的只有一个,就是取得最终的胜利。
孟旭升虽然离得有点距离,但是那两只鸡打斗的情形还是让他感到毛骨悚然,昂首挺胸的气势,豺狼虎豹的本性,只要见到面就会激烈的相互撕啄起来,而且还会用脚后距从半空中往下来劈刺对手,尤其是那长长脖子上的羽毛几乎都被对手给揪掉,血淋淋的样子简直不敢直视。
往往这些斗鸡都是那种宁死不屈的脾性,它们就是为战斗而生的产物,只要发起疯来,相互争斗可将生死之置于度外,除非有一方彻底的战败,或者血染沙场而死,要不然就会一直的斗到最后一口气为之。
擂台上打的越精彩,周围的看客就是越兴奋,孟旭升从这些的外表根本就看不出半分的惧色,只有那无尽的快感与兴奋洋溢在他们的脸上。
孟旭升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怎么了,看着两只鸡在台上打的你死我活,心里怎么就会这么开心呢,再看看擂台外面的还躺着几具斗鸡的尸体,各个都是遍体鳞伤,血肉模糊的惨状,难道一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就喜欢看这些?心里一点都不会犯怵?特别是那几个姑娘们,女儿家怎么也好这个,不是应该矜持高贵,落落大方的才对么?怎么比男孩子玩的都要疯,真乃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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