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谁有罪?(1/2)
我是喀秋利,曾经是一个巫师,现在是一个管家,大概马上我就需要变成一个侦探了?
我有些头疼了,能感受到我身上的法力全部消失了,一点不剩,这一定是那个叫做黑鸦的家伙在捣鬼。
他说过“拿走的东西会还你”这种话,姑且不论会不会还,他拿走的东西应该指我的施法道具和法力。
他大概也是个巫师,他这是我这辈子唯一见过的另一位巫师。
是的,我从没遇见过同样会巫术的人,也许是他们伪装起来了,躲藏起来了。
名叫黑鸦的家伙明显疯掉了,他的巫术比我高强许多,只有疯子才会拿这种强大的东西杀人。
有这种东西我甚至能轻而易举的当上国王……不对,还是有点难度,因为民众可不是只要有力量就能降服的,还需要相应的手腕。不过只要我肯学,还是能做到的。
自己现在可谓是实力尽失,想要取回自己的力量就只能跟那个叫黑鸦的神经病完成一场奇怪的游戏。
我准备开始收拾现场,这种犯罪嫌疑人才该做的事我毫不犹豫的干了,十几人确定死亡比十几人莫名消失更有冲击力,假若让这几人就躺在这里,那明天我就会被逮捕归案。
尸体全都堆积在一旁,我先将满地的血迹冲洗干净,再将水擦干,大理石地板的血迹还算好清理,而且黑鸦杀人时也没让血溅在墙上,甚至我还从隔壁仓库间里找出一卷地毯铺上,这样除非趴在地上仔细寻找,否则不可能发现血迹。然后便是尸体的解剖分离工作——通俗易懂点就是分尸。
这是想要暂时让别人无法发现的必要步骤,零碎的部件比起一整个人更方便运输。
我没有试图去后厨拿一把菜刀之类的,锋利的餐刀大概也勉强够用,只要找好关节部位。
不,简直好用过头了,餐刀碰到人的肌肤仿佛没有阻力一般,骨骼也一样,我试着划破自己的手指也很轻松,但划开楼梯扶手时却完全划不动。
这上面被施展了巫术,一定是这样的,黑鸦的力量比我想象中还要强大。
迅速的收拾好现场,将剁碎的东西都装麻袋,套两层,分四个袋子,中间垫厚衣服,防止血液渗出,然后继续清理现场。
做完这些工作我可是累的不轻,毕竟我只是个普通人,巫师这个身份不会增加自己一丝一毫的体力。
在场16人,加起来约1600斤,具体重量只多不少,一次性不可能完成运输,我只能先拖到仓库间,再准备分四次运出。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熟练,我也不知道,但人被逼急了什么都能做出来。
除了高数。
咦?高数是什么?
……
从仓库中找出一身朴素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的管家服上,然后推着手推车从后门出去了。
这里是伦敦边缘,只要把这车东西运出城外随便找个地方丢掉就好,或者直接在泰晤士河里找个深点的地方倒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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