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大理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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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后,幽州偏将安禄山丧军辱国事,在大理寺公堂上,三堂会审,正式开始!
杜九郎一大早,天还没亮就起来了,沐浴更衣,捯饬得特别细致,比参加大朝会还要精细。
行吧,就这么着吧,下不为例哈……
这么一说,谁还因为一个丧尽天良的必死之人,跟县太爷较劲去?
但是人家县太爷也有说的啊,按律,可分三次,共刑杖二百下,他杀了人家一家三口,还不承认,我懒得跟他废话,就直接动刑了,谁知道这小子凶残归凶残,不打啊,三十刑杖下去,打死了,怨谁?只能怨他命不好,又或者,是人家一家三口在天有灵,借了我县衙役之手,给自己报仇雪恨来了……
按规矩、按流程说,这样肯定不对。
反正基本上,一顿招呼,肯定能把犯人当堂打死。
前文说过,唐朝的刑杖、大杖、小杖各有规格,大杖那种,玩了命地往后背上招呼,一般人可扛不住三五十下。
县衙衙役,找那强力壮的,大棍子论起来,往死了打。
县太爷直接发令。。给我打,打死拉倒!
怎么办?
比如,一个罪犯入室行凶,杀了人家一家三口,犯人抓到了,如果按照流程走的话,少说得折腾半年,不但是人家苦主等不了,就是县太爷也不愿意等,这样的畜生,还让他在大牢里面糟蹋半年粮食,别说对不起苦主了,都对不起农民伯伯的辛苦。
主要原因,还是整个流程过长,消耗的时间太多。
当然了,这是比较理想化的状态,规定肯定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具体作起来,就变了样了。
总之,刑罚越重,涉及的衙门就越多,整个流程就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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