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餐厅里的又一场风波(1/2)
外面又在下雨,还好她带着伞,走到了餐厅,脚上的运动鞋都半湿了。她环视了一圈,发现tiffany还没有来,但是潘明之已经坐在靠角落的一张圆桌上了,自然地,苗苗也坐在他身边了。她犹豫了好一会儿,选了自己想吃的东西之后还是坐到了潘明之身边,只是离他稍远了一些。
苗苗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好像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她也不在乎,早知道这女孩是自讨没趣,潘明之这种心深似海的男人是怎么也不会喜欢比自己小十岁左右的黄毛丫头的,何况她既任性又喜欢惹麻烦。这些话她没有义务去告诉苗苗,而且就算说了,她也不会相信。
“潘哥,这周末我们去san jose(圣荷西,硅谷所在的区域)吧,听说那儿可漂亮了!”
“你上周还没玩够吗?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你选的课程好像蛮难的不是吗?周末怎么还跑出去玩?不怕不及格吗?”
“人家就是因为上课上得烦,所以才想出去散散心。再说了,唉,”她突然叹了口气,“这所学校真是难熬,我就以及格为目标吧。”
苗苗看起来心情的确不好。平时她是那种什么东西都要最好的,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任性到不行。潘明之倒是不想细问,只是给了她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然后就转过脸看着晓莲,问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来?”
晓莲头也没抬,她不想去正视他的脸,怕自己会想起上周六晚上那一幕,他的脸离她那么近。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了,那个时候为什么会突然一把拽住他。她还在用刀叉分解盘里的那只烤鸡的鸡腿,虽然她一点力气都没有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回答道:“刚刚才下课。你为什么今天来得这么早?”
“其他同学都去参加小组学习去了,我没去。”
“这么有自信?”
“不是,”他摇了摇头,“太占用时间了,而且收获不大,没什么太大意义。”
“还是法学院好,我一点都不想学商科,但是为了继承家里的公司,没办法,唉——”苗苗又叹了一口气,继续吃盘里的烤鸡卷蔬菜。
潘明之倒是开始有点同情她了。作为家中唯一的孩子,苗苗从小就被当成将来要继承家族产业的“公主”来培养,干什么事情都必须要争强好胜,上学必须要上好学校,行为举止必须要符合身份,连穿什么衣服戴什么项链配什么包包,都要经过仔细的考量,不能随心所欲。潘明之可以想象她一个人到美国留学之后,因为没有了身边人的约束,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地发泄她的任性。这也是为什么他虽然一开始就不喜欢她却一直对她多有容忍的原因。苗苗每每都让他想起沈柔嘉,那个同样脾气暴躁任性妄为的沈家大小姐,也是曾经与他相爱了十年的那个女人。她比他大两岁,从小一起长大,从他19岁开始他们俩就在一起,到29岁分开,本来应该结成一对,却最终成了互相怨怼的仇人。他还记得在南非最后的那个晚上,她苦苦哀求他留下来,不要浪费了两个人接近十年的感情,可是他还是决绝地离开了。
苗苗一把扔下了手中正在吃的那只炸鸡,生气地说道:“星期二每个人都只能吃烤鸡!星期三是烧鸡!每天都是鸡鸡鸡!学校餐厅难道就不能做点别的什么吗?”
“餐厅里的菜的确做得很糟糕,你不喜欢吃的话,就去学校外面那条街吃点别的嘛。”
“潘哥!”
“嗯?”
“我做你女朋友吧!”她两只手一下子抓住潘明之的胳膊,求饶似地对他说道。
他愣了半天,然后整个人向椅子后背一倒,随着笑出了声:“苗苗,别闹了!”
“我是认真的!你就答应我嘛!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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