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尸王案到底怎么判?(1/2)
法学院地下,教学区,第一教室,超自然联盟的法学大佬们正对尸王案展开激烈的讨论。
“我觉得应该是无罪的,这是双方社会评价造成的差异,在食毒妖社会里,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现在这种敏感期不合适对其进行判罚。”一位法学院的老师说。
“你也说了这是食毒妖社会的常情常感,问题是案件出在人类社会!我觉得可以算作跨国境犯罪的变种,直接按照属地原则,按照我们的法律来办。”另一位大佬发言了。
“那按照你的解释,对方按照属人原则要求我们交还嫌疑人呢?”刚刚的法乐院老师又说。
“他们尸妖和食毒妖有个屁的法律概念,怎么可能知道这个理论!”大佬表示,智商上碾压对手。
“他们不需要法律体系,只要他们觉得不妥当,那就是他们的理由,我们双方的公约还没有那么细!再说了,黄河协定里明确规定了两方社会同属于一个华国,肯定还是按照我们现行法律来办。”刑法课的罗老师也发表自己的看法。
旁边角落里旁听的许士元听得脑袋都大了,这个案件说起来简单,如果是人类世界的犯罪,根本用不着讨论,尸王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食毒妖不构成犯罪,可以结案了。
但问题就是,这是个妖族当事人发生在人类社会的案件,受害人是人类。根据华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和通说观点,这是个很明显的事件A+事件B=事件C,尸王平时出陵墓群是小概率事件,几百年没有一次,本次是受邀出行的,那么邀请行为就是事件A,尸王进城散发毒素是事件B,A+B导致结果C——人类死亡的结果发生,所以A/B都对C的结果负责。
如果是人类案件,这就是单纯的B导致C,请客吃饭和客人当街杀人之间是小概率事件,所以A和C之间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
在尸王案中,如果是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来看:食毒妖的主观意图是什么?是请客吃饭;客观上呢?是请客吃饭未遂,但是刑法中,请客吃饭未遂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尸王在进城毒死人之后,就被该城市的大法师发现了,一个大型圣光魔法当场击毙,还没走到食毒妖家里就死了。妖族的大佬也表示可以接受这个结果,就是在食毒妖的处理上发生了分歧。
许士元听着大佬们讨论,大陆法系的观点、英美法系的观点、古典法系、古代判例、社会价值判断、还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个人观点...各种各样的理论分成泾渭分明的两派:有罪派、无罪派。
虽然许士元上辈子也是远近闻名的大律师,但是和那些法学泰斗比起来还是差了一截的,他的优势在于,后世先进的网络技术为他提供了大量的范例可供参考,而且法学也是个越来越完善的的学科,他的法学体系相对来说会更加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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