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壬、河亶甲(2/2)
一说在沛郡相县,即今江苏徐州南、安徽宿州北的符离集。丁山以《古本竹书纪年》有河亶甲征兰夷事,与仲丁迁沂蒙地区一并考虑而有此说。陈梦家等人从之。
对于“沛郡相县说”,多因符离集附近有相山而附会,不可取,对此邹衡等学者已有精辟论证。唐宋以降以“安阳说”最为流行,但随着安阳小屯甲骨的发现、殷墟为盘庚所都的确认,此说便寿终正寝,并似成定论。现研究者多以“内黄说”为是,但在内黄史载河亶甲所居处并未发现规模较大、年代相当的商文化遗址,而且这一带发现的商代遗址很小,为都的可能性不大。这样,相都的确实位置便成悬案。
相都究竟在何处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单位在洹河流域的区域考古调查和洹北花园庄遗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北约3.5公里处)的发掘,为探寻河亶甲所居之相提供重要线索。
史籍记载
《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12]
家族成员
祖父:子辩,商王太庚
父亲:子伷,商王太戊
伯父:子高,商王小甲、子密,商王雍己
哥哥:子庄,商王仲丁、子发,商王外壬
儿子:子滕,商王祖乙
孙子:子旦,商王祖辛、子逾,商王沃甲
参考资料
[1]《竹书纪年》:河亶甲,名整。
[2]《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帝外壬崩,弟河亶甲立,是为帝河亶甲。
[3]《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河亶甲时,殷复衰。
[4]《竹书纪年》:元年庚申,王即位,自嚣迁于相。
[5]《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河亶甲居相。
[6]《太平御览》引《书叙传》:河亶甲居相。
[7]《竹书纪年》:三年,彭伯克邳。
[8]《竹书纪年》:四年,征蓝夷。
[9]《竹书纪年》:五年,姺人入于班方。彭伯、韦伯伐班方,姺人来宾。
[10]《竹书纪年》:九年,陟。
[11]《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河亶甲崩,子帝祖乙立。
[12]《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国学网[引用日期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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