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舒坦了(1/2)
将家里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两人才赶着马车,往镇上去。
因为车上载满了山货,骡子走得不快,如今又是秋高气爽的时候,早上的秋风带着几丝的凉意,吹在身上还有些冷。
梅晓彤裹着薄薄的披风,手里的竹筒里,是热热的米酒里打了两个鸡蛋,搅拌得如丝一般,喝一口,甜甜的,浑身都热乎了起来。
这是李婆子一大早给梅晓彤做得,里面还放了多多的红,女孩子喝这个再好不过。
安华皓难得有这样,单独和永珠一起没有任何人打扰的时光,即使不说话,也觉得心情愉悦,嘴角一直微微翘着。
梅晓彤喝了几口米酒鸡蛋,身上暖和了,也就抱着竹筒暖手,跟安华皓说些闲话。
“一会咱们先去把山货交了,然后去染坊那里买几匹布,下次去冲子沟好带上去。然后再去你那两个师父那里,你没意见吧?”
安华皓自然没意见:“你安排就好,咱们先办要紧的事情,他们哪里想必也没什么好事,让他们等着。”
听安华皓这口气,似乎跟那两个师父关系并不太好。
梅晓彤想了想,本来她是不打算问安华皓以前的事情了,那些过往,对于安华皓来说,也许不想让人知道。
不过一会子,既然要去见安华皓的那两个师父,就饶不过去了,心中没数,到时候想帮忙也帮不上啊。
犹豫了一下,梅晓彤开口:“那你要方便的话,能说说你那两个师父么?你们关系如何?他们平日是如何待你的?那一位认错了儿子的贵人,对你如何?”
说完,怕安华皓误会,又忙补充解释:“你要不想说也没关系,我只是想着,一会子去见你那两个师父,也不知道他们对你什么态度,万一要是对你不好,我也没必要给他们好脸色看。好歹让我心里有个数,知道咋对人家,不能失礼,但是也没有上赶着的,免得丢了你的面子不是?”
安华皓哪里会误会,听梅晓彤这话,字字句句都是为自己考虑,半点也没多心,他虽然生性凉薄,对不在意的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浪费。
可一旦入了眼,入了心,那就捧在心尖尖上,如珠似宝,不会有半分的怀疑。
回头摸摸梅晓彤的头发,安华皓嘴角噙着一点笑:“我是那等不识好歹的人?我跟你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
说着,扬起手中的马鞭,在空中打个呼哨,才跟梅晓彤说起当初的情况。
当初安华皓和宋春被安家赶出来,日子没法过了,安华皓被逼得没法子,十来岁的孩子,能干啥?
只听说山里有
好东西,有本事有运气的,进山能捡到山货,或者打到猎物换钱。
安华皓那个时候,没学本领,也没别的手艺,一咬牙,就进了山。
他年纪本来就小,平日里也就跟在大家后面,在七里坡上转悠过,次数都不多。
七里坡上有啥,早就被村里人采光了,哪里能有他一个半大孩子的份?
为了活命,安华皓狠心就进了大黑山。
大黑山一般没几把刷子的猎户轻易也不敢单独进去,他一个孩子,也算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一股子傻大胆,就进去了。
没多久就迷了路,又累又渴又饿,还偏生运气不好,惹到了一窝野猪。
这野猪在山里,可是一祸,野猪群一般连狼群和老虎都轻易不惹它们。
安华皓运气差,点背,还就遇上了,被撵了一路,情急之下,安华皓爬上了一棵树,本以为安全了。
可发疯起来的野猪,那是没理智可言的,它们一身的皮在山里沾满了泥巴和油脂,那是又硬又厚,獠牙又粗又长,轮番着撞安华皓爬上去的那棵树。
没几下安华皓就被撞的摇摇欲坠,就在他以为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窜出个人来,先是射死了领头的两只公猪。
又不知道用什么法子,将那剩下的野猪给引走了。
安华皓这才松了一口气,却手脚僵硬得连树都不会下了。
还是那人回转,将安华皓给提溜下来,又用绳子绑好了野猪,叫上安华皓,一起将野猪给拖到了一个山洞。
山洞里,那人告诉安华皓,他是山里的猎户,姓秦,看安华皓是颗好苗子,问要不要跟他学打猎。
安华皓求之不得,立刻就拜了那秦猎户为师父,乡下规矩,给人当徒弟,那就相当于是给人当儿子,当不要钱的长工。
要事必躬亲,将师父给伺候得舒坦了,师父才会看着心情,教给徒弟三招两式。
安华皓背着养家的重担,以前也吃过苦,知道饿肚子的滋味,因此对这个师父,又是救命恩人,那真是当亲爹一般看待的。
他胆子大,心细,又肯学,倒还真让那秦猎户高看了一眼,平日里虽然对他没个什么好脸色,倒也不藏私,一身所学也都慢慢教给了安华皓。
安华皓却慢慢的发现不对了,他跟着秦猎户后,经常进山,开始还有秦猎户陪着,后来等他学了点本事,秦猎户就再也不管他,反倒没事就使唤安华皓,今儿个要求吃山里的鹿,明儿个就想吃狍子啥的。
安华皓一身的本事,大部分就是这么被磨练出来的,一个人在山里,
几次都是九死一生的爬出来。
若是别的师父,不管是不是面子情,也要安慰两句,可那秦猎户永远都是先挑毛病,把安华皓臭骂一顿,然后丢一瓶药就不管了。
等安华皓身上的伤一好,就立刻又赶着他进山。
次数多了,安华皓在山里也见过,别家的师父带着徒弟是什么样子,心中就有了怀疑。
再看秦猎户,就处处是破绽了。
他虽然是猎户,可却住在镇上,平日里也少进山,日子却过得滋润,每日肉食都由安华皓提供,每顿都少不得喝酒。
尤其秦猎户虽然是个猎户,跟邻居却没啥来往,倒是跟隔壁一家书店的掌柜很有几分交情,两家是邻居,中间院子打通,宛如一家。
那书店掌柜,平日里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最初见安华皓,嘲讽他顽劣,乡下野小子,字也不识。
后来见得多了,嫌弃安华皓不识字丢了秦猎户的脸,丢给他几本书,什么百家姓,千字文,教安华皓认字。
当天教的,第二天问,如果安华皓回答不出来,那就是一顿骂,不带一个脏字,却能说得让人恨不得羞愤去死。
安华皓最开始没有基础,被那掌柜骂得无地自容,鼓起勇气去跟秦猎户说,他如今才学会打猎,勉强能糊口度日。
读书这种事情,即使他想,也没时间和精力,更没有金钱。恐怕要辜负那书店掌柜的一片好意了。
秦猎户反而骂安华皓不识好歹,能有人教他读书,还不要钱,这等大恩,只骂他几句又怎么了?换做别人家,有人能白教读书认字,多人少抢着要这样的机会呢。
安华皓本就心气高,被秦猎户这一说,倒激起了性子,即使那书店掌柜说话再难听,态度再恶劣,可想着这认到的字,学到的东西,都在自己肚子里,也就能忍耐了。
他开始跟着那书店的掌柜认字,念书,写字。
书店掌柜自称姓张,安华皓开始感念他教自己读书认字的恩德,也想磕头拜师,可却被张掌柜给断然拒绝了。
不过安华皓心里却将张掌柜和秦猎户一般当师父看待,打到好猎物,绝对少不了两人的份,每逢节礼,也都按照礼节备好礼物送给两人。
日子久了,安华皓也发现了书店张掌柜的蹊跷之处。
日日观察留心,后来又无意间听到了秦猎户和张掌柜喝醉了酒,露出口风来。
原来那秦猎户,就是当初收用了宋春的那位贵人的下属,本来是那位贵人身边的心腹,前途无量的,却因为宋春生下儿子,被那位贵人派来保护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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