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马惊蹄(二)(1/2)
沈复正拿汤勺舀粥,双眸一抬,见陈芸攥着手帕捂着胸口,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顿时觉得又好笑又无奈,“老祖宗都点头同意了,你是我们沈府铁板钉钉的儿媳妇,你还怕她说三道四?”
陈芸匆匆看了他一眼,红红的脸蛋上写满了娇羞。
沈复想动手摸她,却给她巧妙躲开了,只好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地方,支棱起耳朵捕捉房外的动静。
“芸姐姐,您该不是故意骗我吧?您若是真要歇息了,怎么这屋里的灯还亮着?”
沈雪茹不饶不休。
“我可是知道你的,你最省吃俭用,平时都是点灯嫌耗油,烧火嫌废柴,能省则省,能简则简!”
屋外顿了一顿。
“芸姐姐,我哥哥突然不见了,不会跟您在一块吧?”
陈芸彻底接不上话了,恨恨睃了沈复一眼,然后半筹不纳地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坐了下来。
沈复见她犹在担心,坦然一笑道:“索性放她进来就是了,反正咱们只是说体己话,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语音刚落,陈芸还来不及埋怨沈复,就听沈雪茹站在门前嚷嚷:“芸姐姐,你若再不说话,我可要闯进去喽!”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咣铛一声,沈雪茹已经破门而入。
进了屋内,见沈复背着大家吃菜喝粥,沈雪茹瞬间嘟起嘴唇,又用力跺了跺脚,气咻咻走到两人跟前,道:“芸姐姐真偏心,刚刚我问你有无粥饭,你和我说没有了,如今这些香喷喷的饭菜,又是凭空从哪里冒出来的?”
陈芸无言以对。
沈复抬起脸来,得意道:“怎么是凭空出来的呢?这明明是芸姐儿特意为我留的!”
沈雪茹急火攻心,大口喘气说不出话来。【#@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沈雪沅见状,连忙站出来打圆场道:“你也是小心眼,芸妹妹给女婿留饭,你好嫉妒什么?眼下天色不早了,各院各户该熄灯了,快随我去吧,别耽误了伯母安歇!”
沈雪茹粗略想了想,觉得沈雪沅的话十分在理,可她的小性儿一上来,哪能说不计较就不计较,就遽然笑道:“哎呀,我竟忘了你们已经定婚了,罢了,我也倦了,不与你们计较!”
话刚说完,沈雪茹就挽着沈雪沅的出去,然后走到外间时,故意在陈氏面前提了提。
陈氏听说,并不多么惊讶,只是露出一副喜闻乐见的表情,一边解了熏红手帕,妥帖地掩住荷叶嘴,一边止不住发笑。
金氏坐在旁边,虽觉得女儿做事不体面,可眼见陈氏喜形于色,渐渐也放开心怀。
陈芸正疑惑沈雪茹怎么突然转性,忽然听见房外传来的阵阵笑声,顿时豁然开朗,于是恨恨瞪了沈复一眼。
沈复见她十分在意,免不得温言款语来
哄她。
闲话休提。
次日一早,沈复的同窗马致远递了名帖信件入府。门子拿了信后,飞奔到落梅院交给书童平顺。
平顺拿了,唯恐寄信人有急事找沈复,一刻也不敢耽搁,流星追月般钻入书房,恭恭敬敬地交给沈复拆阅。
沈复见了名帖,知是学中好友马致远来寻他,又快快拆了挚友华翰详看。这才知道,同窗马致远刚巧路过沧浪亭一带,因系念沈复家居于此,所以写信邀他去沧浪亭散心。
马致远或许是系念同窗,可这封突如其来的信正如甘霖,让在府憋了多日的沈复开心不已,所以天色不到巳时,他就换上了黛青色连珠小团纹立领长袍,急急打发下人准备菜点,然后略略点了饥,披了件江.青色龟背朵纹团绣喜报三元斗篷出院。
出了后院,平顺见天色灰沉沉的,地上的积雪快没了脚脖子,不免又犯了小心谨慎的毛病,就苦口婆心劝道:“爷儿,天冷路滑,路上容易冻着摔着,依小人的意思,您还是乘马车去赴约吧!”
“这才多深的雪哪?”沈复心情喜悦,连语调也颇为欢快,“别废话了,去牵那匹青骢马来!”
平顺眉头紧皱,又见沈复不准备改主意了,只好奔到马厩那边,打发马倌曾大牵出马来,然后脚步极慢地牵到府外。
沈复见他行步迟迟,忍不住指责他:“你呀,脑子不灵光便罢了,怎么去马厩牵个马,也耽误这么些时候?”
平顺望着厚有一尺的雪层,面带担心道:“爷儿,要不你就写封信回绝了马公子吧,今年大雪不断,地上的积雪实在太深了,小的怕你一个不稳当,再从马上摔下来,那可如何是好?”
沈复置若罔闻,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抚摸着滑顺异常的马鬃,道:“我这还没上马呢,你就开始咒我了!”
说着,沈复一把撩开碍手碍脚的斗篷,腾地一跃,飞身坐在马鞍上,然后准确无误地提住马缰,一面朝远方眺了眺,一面叮嘱平顺:“我这回是悄悄出去赴约,你不必跟着去了,就留下来帮我整理书稿吧!”
平顺低头应了一声,再抬起头,发觉沈复驾马奔出老远了,只能哀愁着叹了叹气,慢慢转身走进院里。
这壁厢,陈芸喜洋洋提着一食盒果点,穿门过巷,七拐八拐到依梅院来找沈复品尝。
瑞云、瑞彩十分机灵,早知陈氏属意内侄女为儿媳妇,因而两人总拿陈芸少奶奶看待,端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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