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第一场雪(1/2)
至于为什么要在买房子过户之前,还得挨个找了四周邻居得到他们的首肯呢?
那是因为,在北宋,这是买卖房屋必须经历的一道手续。
《宋刑统》里明确地规定:“凡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买,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
通俗一点来讲,只有当房屋的原主人问过了他家亲戚,房屋附近的邻居,而他们都表示不买之后,才可以卖给外人……
而且还得老老实实地在本子上记录好这一切,摁手印或者签名之类的。
这个环节,就是“遍问亲邻”。
所幸的是,这段时间潘伊怜莫名得到了“睦邻友好”的大幅度加成,所以这一环节几乎没遇到什么阻碍,每位都相当配合地在本子上摁了“同意”的指印。
不然哪个暗中瞧她不爽,想要借机下绊子作妖,想出各种各样啼笑皆非的手段不让原主卖房给她,也是一件令人很头痛的麻烦事。
比如说,他们指责房主人卖房子是败家不孝啊。
比如说,他们质疑房主人哪个八杆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七大爷还没答应卖房子啊。
这些看似很奇葩的理由,还往往真能够得到县衙里的认可,这么闹腾下来,房子也别想买了。
而特地雇佣过来的房牙,其实作用类似于她那个世界里房地产行业里的中介。
在北宋,买卖一套房屋所需要办理的手续也是十分麻烦,得弄合同,跑县衙弄地契,跑商税院交房产税,第三方担保,房产值估价等等。
没办法,这类跑腿又杂的事,只能拜托这类人替跑腿了。
而地契上的大红公章更是重重之重。只有当白契上面改了戳,才变成合法有效的地契。
潘伊怜虽然已经事先从房牙嘴中大致了解了这一环节,该准备好的材料早已提前准备好,但真正操作起来却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等忙完这一切,大约也用去了整个下午的时光。
房牙的动作很是利索,当她当面与房主银货两讫之后,分别都签了名摁了手印,便拿着所有的“购房材料”去了商税院等场所办理各种“过户手续”。
等再次拿着印着大红官印的地契上门来找她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了。
在房牙拿着材料出门办理的同时,潘伊怜又开始了房屋整饬的工作。
托了陆小乙的门路,找了几个认识的工匠,说是要将一楼扩建成面馆店,门口外敞的那种。
虽是雇的熟人,但佣金却不曾少于市场价,每日还提供一顿饱腹午饭,虽然顿顿是馅馒头,素的肉的搭配着,还管吃饱,几个工匠干活倒也十分卖力。
由于需要装修的只有一楼,所以前前后后用了不到五日,一楼便改造的差不多了。
将空着的一间壁屋改造成了厨房,搭了三个灶台,留了道门通向后院。
将原先的厨房打通了墙壁,与里厅连在了一起。
将一楼的杂物全部运到后院里,另外修了一间柴房充当仓库,修葺了塌陷的地窖。
墙面全部刷成粉白色,修了几道方格子木窗,窗背裱糊窗纸,再加上内外两重帘幕,既能加强了室内光线,又能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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