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新政四策(1/2)
时下列国之间都有不成文的默认惯例,一般不以毒杀、暗杀等下作手段戕害敌方主将。
一来为人不齿,二来早期将领统帅都为贵族,列国贵族与贵族之间又有通婚,扯近了都是这个舅舅那个叔叔,没有给自己亲戚下毒使阴招的道理。
第三,您能做的我也能做,冤冤相报因果循环,今天毒死他,明天就能毒死你,谁也不是吃素的,长此以往没人受得了,一年死几个主帅。
常言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将帅的稀有程度堪比黄沙中的金子,两国交战主帅都被毒死暗杀,既遭人恨,还便宜了其他诸侯,反过来还要道貌岸然的指责你的不是。
“魏将军,此来不仅仅是为了毒酒一事吧,多半是为了永兴城,可是如此?”
“回大王,末将此来有四策,还请大王酌情考虑。”
“哦,魏将军说来寡人听听。”
咸王从冰鉴内端出两碗冰镇酸梅汤,将其中一碗递给了百里燕{既魏贤}。接过酸梅汤,百里燕继续说道:
“大王,此番邵平一战,情况极为复杂,黑巾军为弥补咸西、丘南两郡人力不足,从孙国迁来大量孙国、徐国、志国百姓驱使,因此陈飞时将军水军先后载回近十万人丁,其中多半都是外民壮丁,末将也招募了一批外民子弟充入军中,故而还请大王能一视同仁待之。”
“此事寡人上次已与魏将军说过,只要他们替寡人开疆拓土,给寡人纳粮,寡人管他们是哪国百姓。不过魏将军可要把握好了分寸,万一外民zào fǎn,你魏将军可难辞其咎。”
“这正是末将要说的。末将建议,从咸国各地征召未婚女子前往陔陵与永兴河之间安顿,以增加男丁与我咸国女子通婚,同样的,我咸国男丁亦可娶外民之女为妻,减少隔阂。
此外,咸国连年征战,残废男子数以几十万计,这些男丁或是饿死,或是苟活,多半没有女子愿意下嫁他们。末将打算将双手健全而下肢伤残者移入新城从事手工生产。
一来并非所有生产都需健全之人,二来可将更多健全男女转入其他生产,其三,毕竟他们也是男子,也能娶妻生子,他们的子嗣依然还是健全人丁,十五年后又是咸国的劳力,因此只要粮草充足,应当将他们养起来,转入手工工坊做工。”
“魏将军见解独到,不失为一策,但归根到底还是粮草,没有粮草,且不说健全之人,又何来口粮养活残废呢。”
“末将要说的第二策便是粮草。眼下我军于永兴河与黑巾军对峙,纵然得到马匹,全力一战纵然能取得些战果,但根本上无法扭转敌我之兵力,梁国、晋国更不会为我军流血。
故而末将建议,永兴城建立之后,我军已经能腾出手来,因尽速组建军屯自给自足。”
“军屯?军屯制早已废弛数百年,魏将军要恢复军屯,可有把握?”
“禀大王,此前军屯弊端深重,难以持久之原因所在于权贵勋戚领兵,导致军屯粮草大多落入权贵勋戚手中,此外《粮田令》又规定天下之田土都归君王所有,君王赐予权贵勋戚,则归权贵勋戚所有,而军屯又是权贵勋戚所开拓,自然最后会被千方百计纳入权贵勋戚之囊中,此乃巨大之弊端。”
中国早期军屯出现于秦时期,汉代逐渐完善,但当时的历史背景是奴隶制的废止,《井田制》在战国时期退出历史。
而当下处于半封建半奴隶制的权贵勋戚**度下,权贵是控制军队的主要统帅,这就导致军屯到后来成了谁掌握军权,谁有权得利的特权制度,反而发展成了军队经商,军领导受益的极端现象。
这就导致军屯的粮草可以合法的进入私人腰包,而实行了几百年的《粮田令》又提供了合法依据,这就导致军屯这种先进制度,与当下体制不相匹配,结果无法适应而夭折。
看看轩亭侯府那一家子,就知道是什么货色,只要能赚钱,什么地方都敢伸手,这就是《粮田令》赋予的权贵特权。
这个情况百里燕早年研究过,列国的军屯制度实行的都效果都很差,最后不得不出现募民军这一特殊化的变相军屯,通过鼓励敢死勇民自发杀敌立功获得土地。
而后发展成豪强,豪强的粮食都进自己的口袋,战时则可进一步壮大募民军,达到基本的自给自足模式。但这种不安定的武装力量,往往人口大国有较大的潜力,小国人力资源匮乏,根本行不通。
“大王,军屯制必以军纪为法度,杜绝权贵向军队伸手,唯有如此,军屯所产粮草方能用于军需而不被盗用。”
“那寡人呢,寡人若要用粮,难道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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