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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昨日狂想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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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什么,你家后院的小池塘竟是个虫洞?只要你站在旁边念起咒语,全世界的蒲公英就飞过来,变成时空穿梭机把你带回到过去?

嗯,也可以这么说吧。

哇塞,酷毙!那你一定天天忙着玩穿越游戏吧!要么回到清朝,进皇宫勾引四阿哥——哦,不对,那是《宫》剧里洛晴川干的好事。代我向甄嬛问好!给她讲个啤酒和炸鸡的故事。或者干脆久远一点,穿越到秦朝变成武功高强的项少龙,扶佐嬴政登基……怎么,那是古天乐主演的《寻秦记》啊,呵呵!反正,哪个朝代好玩有趣,就去哪里吧!

我也想啊,可惜我家后院的那个虫洞太小也太浅,不能让我穿越到几百年以后——又转念一想,不对!也许只怪自己能力有限吧。

不会像《不能说的秘密》里的叶湘伦那样,只能穿越回上世纪七十年代那么悲催吧!

倒也没那么惨。我去过曹雪芹生活的那个年代。那时阿木还没把童话带来,成为系住无羁风筝的那根线,我无牵无挂,可以想走多远就走多远。

曹雪芹?我的偶像啊!快说说看,他是怎样一个人!

只是很短的一瞬间。我看到,他住在西山一个四处透风的破旧茅房里,一边批阅手稿,一边喝着薄粥,哆嗦得像一片枯叶……

我也开始写诗了,念给你听。冷雨敲窗的夜晚,灯花如豆,古时候的秋风比现在冷吗?幽咽的诗句,总也挣不脱青灯古佛,木鱼清磬。她捧着心儿用水袖拭泪——公子啊,经霜的枫叶,再一次落满了小园香径。几度杨花漫漫雨雪霏霏,辜负了双眸澄碧似水,辜负了红颜翠黛沉沉。说甚么杏花疏影里,弄笛到天明,说甚么小楼一角,留月待君来,只愿与你携手,临湖赏梅,雪水烹茶,留取一片心魂相守。趁着雨歇风住,掮上花锄,将满园落红,和着李义山秦少游的风流,一同葬下……

在我的印象里,他始终是那个无事忙的翩翩公子贾宝玉,爱喝小荷叶莲蓬汤,连最家常的茄子,都要用十来只鸡来配。

对了,呵呵,就是传说中的茄鲞。凤姐说的,要做茄鲞,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签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拿出来,用炒的鸡瓜一拌就是了……

唉,世事无常!但也成就了《红楼梦》不是!

他挥笔疾书。黛玉三岁那年,家中来了个癞头和尚,说要想治好黛玉的病,除非让她出家为尼,黛玉父母自然不肯。那癞头和尚说,不送她出家也行,但她要想好,除非以后都不让听见哭声,除父母外不见别人。否则,一生很难平安度过。黛玉父母只当和尚胡言乱语,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样一个美好却极脆弱的玻璃杯,盛满无数个孤寂的夜里流下的眼泪,直到那个噩耗狠命一击,潇湘馆里传出玻璃破碎的声音……几千年了,这样的声音不绝于耳。

玻璃杯不知道自己是玻璃杯。不然它至少会给自己包裹厚厚一层海绵或气泡膜,保护自己免于破碎,不会让存在的时间,是短,是长,完全倚仗命运的恩赐。玻璃杯偏要不停地往里面装填各种欲望,和失意时带来的焦虑……

《红楼梦》无疑是部奇书。黛玉的悲剧、宝钗的悲剧、宝玉的悲剧……总是又古老又简单,可以发生在任何时代,任何一个地方,即使是现在,只不过换上另一种形式重演而已。只要复杂自私的人性存在,这样的悲剧就不会消失。

尤其是宝玉的那颗心。那也是曹雪芹的心吗?一颗过于善良的心,很痛很痛,竟像被揉碎了一样。无材可去补苍天,如果是那样一片昏乱残缺的天,不去补它倒也罢了。不合时流,寂寞穷愁地写出这样一部警世奇书,这样的“材”竟是惊世的。

都说宝玉疯和傻,我竟读懂了他,借着他的一双眼睛,目睹美好的东西被一点点撕碎……本意是爱来的,却总在不停伤害彼此。成长竟是一点一点慢慢积累起来的失望,原来长大了的心,都是受伤死去了的心?然后就真的老了。无数个失望,杀死了心。我知道,你的心已经死了。我的,正在死去……

第二节

好了好了亲爱的,不要那么悲观啦!黑暗总与阳光形影相随。多想些开心的事情,越开心越好!

开心的事情?一定是有的。只是时间一长,慢慢地也就淡了。

除了小池塘,咒语一般的歌谣,还有一点很重要:心必须要静,静得就像静心池的水。你有过那种心静的感觉吗?想象你在画画,一笔一笔的,画出时间静静流淌过的痕迹。就像薰依说的那样,心越静,画越美。

我去过露露的小时候,还有丽莲,宝娜,罗彻,兔子,那些一个个离我而去的闺蜜。她们曾经与我形影不离,耳鬓厮磨,和她们在一起的片断充满我的回忆。

阿诺,杰米……苏力,那些熟悉的陌生人——我的前男友们,无论缘深缘浅,每一段恋情结束的时候,我都会很受伤,而且永远无法复原。我经常会想起他们,怀念一些很平常的细节。我不能和其他人一样,谈一场恋爱,发生一次关系,分手之后就彻底忘掉,就像换衣服的牌子一样,轻而易举就忘了。

小的时候就像水晶一样干净透明,长大后却惭惭落满尘埃,变成多少带些怪癖的青年。

成长的过程就是在不断地丢失。先是丢了一个装满五角硬币的独眼小猪储钱罐,然后是一片蓝天,再接着就是自家窗前的一棵树,那棵树上住着小矮人和绿衣仙女,站在上面你会发现,近处的东西变得很小,远处的东西变得很大很大。

不过,只需去一次,一次就够了。不愿再重复。

我明白那种感受。生活何尝不是一种重复。还记得那句诗吗?尘世的生活,过一次就是千次万次……

想想两三千年的世情百态,曹雪芹用一部《红楼梦》就概括完了全部,剩下的都只是重复。看谁重复得精妙奇谲而已。

那你自己的往事呢,你也不愿意回头去看一看?

当然去过,我最想重复的那一天!

那是……

我的第一次。大学二年级时夏天一个炎热的晚上,我和杰米在一起——

打住!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不就嘿咻嘿咻那点事儿嘛!不过这次我们写的是本严肃小说,不可以有色情描写!绝对不可以,跳过这段好了。翻篇翻篇!

食色性也,都是饮食男女,心有戚戚焉。性是生活的一部分,何必用“色情”这样的字眼去给它泼盆脏水!尤其是第一次,那是一种最纯洁甜蜜,最令人难忘的的体验……后来再也难找到那种甜蜜幸福的感觉……嗯,好吧,看在你那哀怨的小眼神份上暂且饶过你一回,跳过去,翻篇!

我却愿意重复体验和阿木第一次见面的情形。我站在长途汽车站广场,看到头发油油的自己,暴露出丑陋的尖尖的头形,焦糖色千鸟格薄呢背带裙变得皱巴巴无精打采,小花装饰的圆头牛皮鞋上粘满灰尘……不禁脸红心热。这么丢人啊,我好想对她说。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有多好,我一定会整理好自己,抹上些古典红的唇膏,美美地出现在他面前……还说了那么多无聊的话,什么维多利亚控……金鱼缸里的鱼……早知道又是早知道……

我看到他在城里一脸的迷茫失落,与草莓农场那个神采飞扬的少年迥然而异。看到他在混乱中一脸鲜血,冲着那个从空中坠落的小小身体大吼——不!他站在病房门外,用力攥紧拳头……他为马车刷上古典墨绿色的油漆,载着满车粉色的玫瑰,赶着栗野奔驰而去……

我又从西街回来了。算算那是第几次?五次!便有五个不同的西街。然而时过境迁,在一个遥远的地方,回想那些渐渐变得遥远的事情,我眼中的那五个西街也停止的争吵,他们宁静下来,手挽着手,统一了颜色。同时有老歌响起来了,像《欢颜》那样的,《寂静之声》《斯卡布罗集市》那样的。所有跟西街有关的往事从记忆库里翻涌出来,丝绒一般光滑柔软,一律带着金黄而斑驳的色泽。它们包围着我,令我觉得手脚懒懒的,肚子暖暖的,脑子里的齿轮飞快地运转,眼里却是酸的,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只想再回到街角,找个发散着咖啡香气的地方,把自己陷进软软的沙发,深深地陷进去……桂花巷,玫瑰木,玫瑰木,桂花巷子……

第三节

我还去过简·奥斯丁在肖顿的家里。简和她的母亲在自家的菜园里忙忙碌碌。这里不仅种植了土豆,还出产李子、草莓、桑葚、杏和醋栗。醋栗是奥斯汀一家人的最爱,丰收的时候,他们会用它来做挞,沙司和派,酿造果味酒,和一种味道有点像醋的酸果汁。

简穿了件颇具希腊风格的高腰裙,在一圈棉布蕾丝内衬的轻托下,膨膨短袖下裸露着两条白皙的胳膊,长长的裙摆盖过足踝。她坐在园子里给侄女写信。微风送来接骨木花的淡淡香气。小灌木林和家附近的花都开得很好,更让人高兴的是,有些水果的收成很不错,甚至连你种下的醋栗树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她的脸颊泛起红晕。当树上的醋栗成熟的时候,我会坐在长椅上,一边吃醋栗一边想你,虽然不吃的时候我还是会想你……

醋栗,醋栗挞——哦,美味的醋栗挞!我从小就最爱吃的醋栗挞。简灵光一闪,顺手将它写进《曼斯菲乐德庄园》。

“漫长旅途的劳顿也很快变得不那么可以忽略了。托马斯爵士屈尊降贵地好心关怀她,无济于事;诺里斯太太苦心孤诣地一再预言她会做个乖孩子,也无济于事;伯特伦夫人笑容可掬,让她跟自己和哈巴狗一起坐在沙发上,还是无济于事;就算看到醋栗挞,也仍然没能让她开心。她还没吃两口,就泪汪汪地再也吃不下去了,这时睡眠似乎成了她最需要的朋友,于是她给送到床上去自行排解忧伤了。”

小范妮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这座美丽的庄园,简一边写着,用她心爱的鹅毛笔,一边自言自语。然而,这里的人,除了一个表哥外,看起来似乎也都并不亲切。她孤立无援,弱小卑微,小小的孩子瞬间就被孤单和疲累压垮了,连美味的醋栗挞也失去了应有的诱惑力,除了哭泣和睡眠,似乎再也没有别的办法能排解内心的忧伤了……醋栗挞,美味可口的可以疗伤的醋栗挞!

第二天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薰依,秀眉微蹙,忧心忡忡。她说我又无缘无故消失了一整天,回来了又沉睡不醒,让人很不放心。看看,太阳都快下山了。她拉开窗帘。我说我做了一个好美的梦不愿意醒来……你知道英式麦芬是用叉子而不是刀子割开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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