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新闻(2/2)
“不然怎么着,也没人陪。”
许非提起就不愉快,这一天过的真是精彩纷呈。
“这话说的,我们为什么要陪你?”
陈小旭回了一嘴,又觉得不太对,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好在张俪接过话头,“好了,上去吧,我们请你吃西瓜。”
三人到了二楼,胡则红和东方文樱不在。陈小旭从来不干活,张俪就找了把刀,准备切瓜。
“哎,等会儿!”
许非连忙叫停,“你这么吃瓜是没有灵魂的,我去拿个勺。”
他飞速跑到三楼,拿了个羹匙下来,“吃西瓜得这么吃,这才叫……呃……”
他挠挠头,一个勺,三个人,三个人,一个勺。
“算了还是切吧。”
嘁!
俩姑娘齐齐鄙视,张俪利索的切成小块,手法娴熟,一看就常做家务。
西瓜还没到大幅上市的季节,口感稍差,但在炎热的夏夜里也十分满足。陈小旭啃着瓜,偶然一抬眼,注意到许非的手背上有擦伤。
“你又跟人打架了?”
“什么叫又啊,我就不能是蹭的?”
“哼,你以前跟人打架,就是这种擦伤!”
“他经常打架么?”张俪奇道。
“小时候经常打,后来就少了,带着我跟一群小孩子,一个对八个,被打的满脸是血都不求饶,我就在旁边看着。”
陈小旭吐出一粒籽,幽幽道:“真怀念小时候。”
什么鬼?
许非翻了个白眼。
“出事了!出事了!”
正怀念童年时,胡则红忽然跑了进来,“出大事了,你们还有空吃瓜?”
她抄起一块西瓜就啃,“乐韵跟王导吵起来了,好大声,乐韵刚走!”
“啊?为什么啊?
“这大晚上,她怎么走的?”
“小轿车接的,说认识个男的,要出国。”
“什么出国,是去香港。”
东方文樱也进了来,消息更准确一点,“说是认识个香港明星,人家要带她去香港结婚,乐韵就同意了。王导不放人,俩人就吵起来了。”
“……”
仨人面面相觑,事情来的太突然,也太劲爆。而且不光205,楼上楼下乱糟糟的,看来已经传开了。
当然,闹心的是剧组领导,同学们都是看戏的,还有觊觎王熙凤的那几个,瞬间觉得自己机会来了!
许非对这事了解一点,但不晓得啥时候发生的,原来她这么早就认识罗烈了。
据后世的八卦文章记载:罗烈受邀来做一个活动,乐韵也有参加,对其一见倾心,就开始追求。
乐韵才十七岁,年轻单纯,很快坠入情网。
这年头的人大多崇洋媚外,削尖了脑袋往外钻。香港在内地人眼中,就是个繁花似锦,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能嫁给香港人,还是个大明星,是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罗烈当时已有妻儿,把乐韵带去香港后,只能把她藏在别墅里,并介绍拍了一些戏。
后来事情败落,罗烈趁机甩掉了她,且闹的人人皆知。作为小三的乐韵走投无路,事业低潮,加上又把母亲接来香港,生活愈发穷困潦倒。
她无颜返回内地,感情失败,生活困苦,母亲又长期抱怨……终于在某个早晨,站在刚擦好的玻璃窗前,跳了下去。
“这个……”
许非沉吟着,自己也没啥办法啊。
她愿意跟着罗烈走,自己哪来的拯救力,不让人家去香港。而且也没啥交集,顶多就提醒一句,要慎重考虑。
她听就听,不听也就不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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