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被一头畜生无视了(1/2)
李大牛这家伙,虽然发癫,但却是因为无知,所谓不知者不罪,杨宁并没有伤他之心。
相反的,杨宁对李大牛其实还很有好感,这家伙虽然憨了一些,但憨的可爱,此时,他身边就需要这样憨厚老实的人。
聪明的人虽然办事效率要比憨厚的人高,但是,聪明的人因为太聪明了,反而不好驾驭。
杨宁如今还很弱,并且,他并不了解如今的这个世界。从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那里得到的信息来看,这个世界其实也是很不太平的。
他如今所在的这个国家,名为大燕,也曾经鼎盛一时。但到了如今的皇帝这里,却是昏庸无道,宦官把持朝政。加上连年灾荒,民不聊生,导致民怨四起。
如今的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战火,到处都是杀戮,一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
青州府虽然目前还很平静,但是,从他们在城里经历的事情来推断,估计离大乱也不远了。
这并不难推断,想象一下,如果是在太平盛世,怎么可能有土匪明目张胆的进城抢劫呢?
有着丰富人生经验的杨宁深知,在自己没有绝对的实力之前,一定不要在身边放太过聪明的人,太聪明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
若论朋友,那又不一样,但是,杨宁并不觉得自己如今在这个世界有什么朋友。李大牛,也不算他的朋友,顶多相熟而已。
就算是前世,能够被杨宁认作朋友的人都不多,但无一不是能够替朋友两肋插刀的那种。他的每一个朋友,都可以生死相托!
李大牛的家在山脚,出了门不远就进山了。
这是一片连绵无尽的原始森林,丛林茂密,山中多有猛兽出没。
李大牛平常进山砍柴,都是在森林外围,以及那乱葬岗,其实也是在森林外围,要不是因为那乱葬岗中经常都会有食物,也是不会经常有猛兽出现在那里的。
真正的猛兽,通常都生活在森林的深处,有自己的领地,不易寻到。
杨宁狩猎,当然不可能去找那些野兔山鸡这种低级的动物,他要找的,是老虎黑熊等这种大型猛兽。
天地万物,都有其自然规律,弱小的物种,之所以弱小,是因为他们本身就不能储存更多的天地灵气精华,不能储存更多的生命精气。
在野兽未修炼成精之前,通常情况下,越是大型的猛兽,身体里蕴含的天地灵气精华,生命能量精华等就越多,只有这样的猛兽的血肉,对修行之人才有帮助。
而普通的野兔山鸡等低级动物,不过就只能裹腹而已,对修行之人来讲如同鸡肋般无用。
何为修行?
汲取天地灵气精华洗涤自身,直接补充身体的能量,何需裹腹?
修行之人吃东西,一是为了逞口舌之欲,二是为了修行。
杨宁对这片丛林不熟悉,但这并不妨碍他狩猎,前世的他,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狩猎高手。可以说,前世的他,只要他想,就没有吃不到的东西。
虽然如今他的修为尽失,不复往日之威,但他要狩猎的,也不是往日的那些可怕的生物,而是极为普通的野兽。
猛虎又如何?黑熊又如何?在未修炼成精之前,虽然也称之为猛兽,但也只能算是普通。
杨宁一路行,一路观察,留意猛兽出没的痕迹,追寻猛兽的气息。
过了大概有一个时辰,他露出了微笑,他发现了一头黑熊出没的痕迹。
“就你了。”他露出了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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