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法墨结合﹙五﹚(2/2)
第二派出仕从政,救民水火,这一派希望通过参政的方式来实现墨家的主张,当时秦国发出“求贤令”,墨者入秦者众,秦墨为秦国富强做出了重大贡献,甚至有后世的学者研究认为秦国富强非商鞅之为实乃墨者之功。但自秦国统治者重用法家之后,这一派墨者与暴秦决裂,遭到秦国统治者的镇压;
第三派,就是“墨辩”,他们继承墨家学术传统,研究科学与自然,发展墨家思想与理论,捍卫墨家思想主张,在认识论,逻辑学,自然科学方面做出了不朽的成绩,但是秦朝焚烧百家书,汉朝罢黜百家之后,这一派墨家学者也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墨家思想
一.平等兼爱的天赋人权思想。
“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墨子.法仪》)。在墨子那里,人生来平等,这是上苍赋予人的一种不可被剥夺的权利。所以墨子批评孔子的“仁”存在亲疏厚薄之别,从而提出“兼爱”,主张无差别的人道主义原则,以解放平民。《墨子.经说上》指出:“仁,爱己者,非为用己也,非若爱马。”——墨子肯定人的尊严、权利、价值,认为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
墨子珍惜国民的生命权。“天欲其生而恶其死”说的是生命神圣。墨子告诫执政者:“今天下之国,粒食之民,杀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并且以暴王桀、纣、幽、厉被“天下之庶民属而毁之”作为执政者之警醒。(参见《墨子.天志下》)。
墨子在《非乐上》中批评当政者无视民众生存权与休息权,他指出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
墨子重视劳动者私有财产权,在他看来不管是物质活动“耕稼树艺”、“纺绩织纴”,还是政治活动“听狱刑政”、“治官府”、“敛关市”,都是劳动,都应该“赖其力者生”,辛勤劳动获取劳动成果。他强烈谴责那种“不与其劳,获其实”的不仁不义之举,认为应该“不赖其力者不生”。
墨子极力为平民的政治人权呐喊,他的《尚贤上》中要求:“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参与政治的权利,是人人平等的,他说:“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尚贤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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