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郡管官儿(1/2)
三人用过早饭后,明溯正待告辞回去,那邓元却是言道:“休沐制度,自前朝而始,百官不遵守。弟在西位近月,心系公事,自身从未休沐,此亦奉公尽职,传至县中,众人甚赞,然吾细观弟之行,当有三处不足有待弥补。”
“大兄请讲。”明溯恭然受教。
“擅改律令,增加休沐时日,此为大忌。”
“啊……那如若长期为公繁忙,不得休沐者岂非吃了亏去。”
“休沐之外,尚有一休告,若有此类情况,弟不妨教之休告,记载在案,变相实施。”休告便是请私假了。这个年代没有补假一说。邓元的意思是说该休的没休,只能作废,再想休息,只能请假。明溯心中想道:怎么跑到哪里都一样,公休假没休,只能作废,连个补假都整得这么麻烦。然既是律令如此,自己也只能遵守执行,于是便应了下来。
“《孟子?滕文公上》记载:禹疏九河……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吾闻弟巡视诸里庄,途中多次私归,此亦为大忌讳。弟当效那夏禹为人,敏给克勤,其德不违,其仁可亲,其言可信,声为律,身为度,称以出,亹亹穆穆,为纲为纪。”
私归就是在正常上班的时间内跑回家,这是律令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邓元这是用大禹一生为公,解除民苦的事迹和献身精神来激励明溯,然其心中所思非是苟活于乱世浑水摸鱼一番,至于这汉家官儿,止不过一跳板而已,不当也罢。亲情在明溯心中自然是不能舍弃的,既然邓元这么说了,肯定是有那乡野里民嚼了口舌,传了上去,幸得入了邓元之耳,倒也先能提防一二。律令森严,众口烁烁,不可不防;为官之谨,为人之慎,目前倒也不可不守。明溯也是爽气地应了,只是心中暗暗盘算,应早寻个由头,将那二老迁入谷中,以避耳目。
“律言:******者,当处鬼薪白粲,刑期三年。弟拐了那俞汉之妻,其人不言,其心必忿,当妥善抚之,以免世人议论。”
“俞汉是谁?”明溯奇怪地问道。
“正是那邑西里长俞生之大子。”
这时旁边小妇人闻言,笑的花枝招展,言道:“一人俞汉,一人俞生,人俞为偷,此其户岂不皆为偷汉而生?”
好好的一句正经之言,落于那小妇人之口,一番解说之下,顿时乌烟瘴气。明溯乐得哈哈大笑,邓元在一旁也是啼笑皆非,有心呵斥一番,怎奈好似蜜,却是忍心不下,只得拿那明溯说事:“******女笑呵呵,妻女人淫意若何?”
“大兄此时亦是乐在其中,咱兄弟二人又何必哥哥说弟弟呢。”
“吾与汝不同,小妇人与那妇人亦是不同。”
“如何不同?”
“吾没拐了回家,那妇人亦未寡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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