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凡间仙子(1/2)
温和的初春之光照耀寂静的山脉,而这重重山连之中,没有人知道有这样一户人家,破瓦垣墙,单碗破勺,她便是这户人家的唯一主人,她就在这里,守护在这里,一等便是十载春秋。
她耸了耸肩,紧了紧身上破旧的袄被,虽已初春,阳光明媚,草长莺飞,她依旧弱弱地抖索着孱弱的身体,阳光是奢华的享受,她贪婪地接受着每一缕光线带来的温暖。
她并不孤单,山有灵水有性,它们日复一日,认认真真地听着她的故事。
她在山的怀抱之中,在水的腋窝之下生活,它们都是她最亲切的家人,一年四季,那些最守约的朋友总会按时从天的另一边飞来,或者从脚下的土地里长来,共赴昨年约好的聚会。
日将当头,她睁开带着几丝鱼尾纹的双眼,不变的是双眸中清晰的期盼,她在期盼什么?无人得知,除了她自己抑或另一个人,也许那个人并没有遗忘还有那么一个人默默守护着他们当初的约定,忍受着无数日夜的冷冷清清,只为他一向无悔的坚定。
她站起身子,摊开身上那**唯一的袄被,平错与长长的石凳之上,拿起脚边的竹篮,向山下而去。就竹篮编织的水平,要将其称呼加于它之身上,实在牵强,但那是她初至此地时第一次编的竹篮,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深深割破好几只纤细白洁的手指才完成的必需品。伐竹、割竹、编竹这样的劳活很累楚吗?当初是,经历多年之后,苦已然不再是苦,累已然不再是累。
她提着竹篮,走在下山的路上,途中挖到几棵野菜,捡到一颗鸟蛋,像鹌鹑蛋一样的个头,亦让她高兴得合不拢嘴,也是一场大丰收,要是在寒苦的冬季,这可是救命的仙丹。
经过竹林,凭着经验她徒手又挖到几颗鲜嫩的竹笋,记得第一次挖竹笋的时候,盲目地在竹子根部狂挖着肮脏的泥土,得到的是老得石刀都切不动的笋子,有时候白白勤苦一阵后一无所有,经过两天的失败之后,她学会了专门找地上刚刚冒出竹芽的目标下手,经过一番努力总算得到了食物。
将挖到的鲜嫩竹笋装进竹篮,继续往山下走去,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她到达了山底,那里有一处天然形成的湖泊,不大,但浑浊的水下游动着许多鲜美的食物。她走到池塘的一隅,拾起地上的草绳,缓缓将淹没于水下的网收回,那张网是她用植物的纤维和用石刀将一些塑料编织袋仔细裁剪得到的条状材料编织而成的,虽然简陋,但是很牢固,至少有时候能够网住一条运气倒霉的大鱼,从而满足自己许久未沾染油荤的味觉。
水里面有动静!顺着网逐渐提升,水中的动静越来越大,她知道,有猎物上钩了!
她不慌不忙老练地将网从水面提起,再活泼的鱼儿只要来到陆地,它都难逃厄运。
她很开心,今天的收获确实不下,两条小鱼,一条五十多公分的大家伙,再加上在山坡上的成果,省着吃足够两天的食粮。
天空逐渐变得阴沉,经验告诉她,一场大雨就将袭来,虽说春雨不湿衣,然而铺在石板山的唯一袄被是沾不得水的,一旦沾水,冰凉初透的夜晚如何得到一丝暖意?
她忙将鱼用石块打晕装进篮子,把网再次抛进水塘,慌忙地往山上赶去。
还是没能赶在冰冷的细雨落地前到达,放下沉甸甸的竹篮,她连忙把摊开放在石凳上的袄被收起,回到茅草屋中,茅草屋破烂,和水泥房屋相差甚远,却是一处安身的家,总比住在山洞里强。这所房屋已被人遗弃,在这片地域中不知道沉静了多少年,经过简单的修修补补,还是不错的房舍。古人说:“斯是陋室唯吾德馨。”无论住的地方有多简陋,只要是有德之人在其中,简陋的房屋就不再简陋,而是堂皇绚烂。
抱着袄被进屋的她发现房间之中还有他人,她不禁警觉起来。
“是谁?”多年不曾与人交流的她,说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有点吃力,发出喉咙的音节还算比较准确,听的人能听懂。
“哦,我们出来旅游,跟丢了我们所在的旅游团,迷了路,天又下雨,看见这里有房子,而且主人不再,我们就擅自做主先进来避避雨,等雨停了我们马上就走,我们绝对没有恶意。”卧室中走出一个男人,慌忙地赔礼道歉。
她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心中翻江倒海,那是很多年前的脸了,经过时间的沉淀,显得老练和成熟,不见了当初的那种幼稚,再看见他的一霎那,她单纯的以为他终于来兑现自己当初许下的诺言,而从他的嘴里说的话,让她跌进无底的深渊,她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她不愿意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想法,她想看看这个男人究竟变成了怎样的魔鬼。
你真的记不住我了吗?时间就这么残酷,会将一个人内心的人涂抹成空白,那为什么我还记得你的面容,你的声音,你的动作,所有所有全部刻录在内心深处,既然如此,你怎么会遗忘我的模样?这只能说明我并不在你的心里,一直如此!
“你们饿了吧,我去给你们做点东西。”说完,她走进卧室,将袄被放在**上,**上还有一个打扮时尚的女人,肥胖的身躯,浓浓的装扮,就算是饿了好几天的野狼看见后,都会反胃不想进食。女人看见肮脏的袄被扔尚了**,不由皱着眉头,从**上站了起来。
“你们今天就在这里住一晚吧。”
她头也不回地走出卧室,没有看见女人眼中那一股子沸腾的火焰。
石刀去除鱼身上的鳞片,切开鱼腹,剔除多余的内脏,换做平时,她还会将鱼腹中那些肮脏难闻的内脏洗干净,等下一次将其作为美味,不过这次例外。
她用石锅烧开了水,将切成片的鱼肉和竹笋放了进去,然后拿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子,里面静静躺着一颗百年野人参,那是她在山上无意挖到的,往常一点小病她都一直舍不得用它让自己康复,即使发烧到了四十度,人参是宝贵的药材,万一自己哪天重病在身,依靠它还能救命,她的愿望很简单,就是要在这里等他,为了他 的一句不经意的诺言,她会等到生命终结。
而人参也是一味很好的调料,厨房之中没有什么调味品,要祛除鱼的腥味不得不这样做,而且享用这一锅美味的人不是他人,正是自己等了三百六十五天的人,虽然他身边已经有了一位名义叫做妻子的女人,但是,那个男人依旧是她这辈子的最爱。
鱼肉的香气弥散整个茅草屋,她向里面撒了些野菜,起锅,摆上桌子。
见到自己喜欢的人狼吞虎咽地吞食自己幸苦的劳动成果,她心里很满意,但是,男人的行为也让她很悲伤,她看见他夹着一块喷香的鱼肉放进女人的饭碗之中。
“你不吃吗?”男人对她说。
“我刚才在厨房吃过了。”她说谎,她自己明白,这锅鱼肉只是勉强够两个人吃的份额,加上她的话,小小的一锅鱼肉显然不够。
男人没有说其他,继续埋头苦干,而那个女人对她白了个眼,她识相地离开了桌子,回到厨房,忍受着饥饿,独自坐在熄灭的火堆边,依靠余烬的温暖使得身体舒服一些。
她能够很清楚地听见外面的人的声音。
男人说:“快看,这是人参耶,亲爱的,快尝尝。”
“我才不吃那东西,一股子怪味,要吃自己吃去。”
“这东西可是大补,可不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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