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一篇作文引发的惨案(1/2)
() 吃过一顿温馨的早餐,秦韵在家休息,王钟和她温存一小会儿,便出家门直奔学校。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在这几个月时间里来一场惊天逆袭,王钟就绝对不允许自己再浪费时间。
一路上,王钟脑海中浮现出个念头,如果,等高考结束后,把华清录取通知书拿到母亲病床前,念给她听,她会不会醒过来?
想到这个可能xìng,王钟便觉得浑身充满斗志。
母亲一直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能考个好大学,圆她自己因为历史原因没上过大学的遗憾,以前常在耳边叨叨,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
那会儿,自己嫌她啰嗦,但现在,却是想听也听不到了。
想到这里,王钟脚步不由加快了几分,恨不得肋生双翅,飞回教室看书。
“嗨,小钟子,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王钟忽然感觉肩膀被拍了一下,然后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想你啊。”他下意识的说道。
话刚出口,王钟便觉有些不妥。跟秦韵在家暧昧多了,油嘴滑舌的,一不小心就从口中蹦出来了。
只因小钟子这个称呼,是专属于王晓晓的。昨天自己才那样狠狠伤了她,要和她保持距离,现在又和她说这种暧昧的话。
“想你个大头鬼!少打老娘主意!”王晓晓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没有半点不自然,仿佛昨天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似的。
王钟眼神有些发直。
因为,今天的王晓晓,完全换了个风格。
王钟打死也想不到,她竟然舍得换下四季不变的黑丝高跟,穿上条牛仔裤帆布鞋。
而她脑后,波浪卷的披肩发变成了马尾,脸上也干净清爽。整个人不施粉黛,清汤挂面的样子,完全颠覆了王钟心目中她的形象。
“呆子,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眼睛!”王晓晓佯怒道。
心中却是已经乐开了花。
大心脏的她,昨天回去苦思冥想好久,终于是想出这么个法子。
王钟喜欢苏雅楠那副清汤挂面的样子?
想想也是,这个年龄的男生,对黑丝高跟虽也喜欢,但这种喜欢,大抵是敬而远之的成分。
咬咬牙,王晓晓决定换风格。
老娘天生丽质,腿比苏雅楠长,胸比她大,穿啥都好看!
果然,今天成功把王钟惊艳到了。
王钟撇嘴一笑,“你丫竟然从良了,真罕见呐。”
在在她面前,王钟有种发自内心的轻松,什么话都敢说,根本不用担心她介意。
王晓晓剜了他一眼,两根手指在王钟胳膊上狠狠一扭,“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该被拖出去砍**十分钟。”
王钟很配合的惊恐护裆。
笑闹间,昨天的尴尬荡然无存。
“那干嘛呢?”和王钟并肩朝教学楼走去,王晓晓只觉心中无比畅快,见到公告栏前围了一大堆人,不由出声问道。
“谁知道呢,闲的蛋疼。”王钟撇撇嘴。
这些闲事,平时他向来懒得理会的。
“走嘛,去看看么。”王晓晓挽着王钟胳膊撒娇道,女人么,天xìng中总是有着八卦的因子。
王钟无奈,跟着她到了公告栏前。
只见公告栏上,整整齐齐贴着两篇作文。
糟了!
王钟心中一动,忽然想起一件事情。
自己那篇“吱吱吱吱……”的作文,被朱老师拿去,他还说要贴在公告栏上。
瞪大眼睛看了一眼,王钟嘴角噙着一丝苦笑,两篇作文其中的一篇,不是自己的是谁?
而且,也不知道朱育峰是出于何种心态,竟然没给自己零分,反而是给了满分!
鲜红的阿拉伯的数字,让王钟哭笑不得。
“王钟,哎,是你的作文哎,满分!”刚看到分数和署名,王晓晓已经惊喜的叫出声来。
只因她心中已经牢牢认定,这个学校虽然也有几个和王钟同名姓的,但能写出满分作文的,只有这一个王钟!
王晓晓的话,引来一片议论声。
话出口,王晓晓挽着王钟的手重了几分,胸前的一双饱满紧紧压在王钟胳膊上,而她仿佛并未察觉,探着脑袋瞪大眼睛看着作文内容。
看着看着,她笑的花枝乱颤,身体不住颤抖着,胸前更是在王钟胳膊上蹭来蹭去。
“哈哈哈哈……王钟,你太搞笑了,这都想得到,我爱死你了。”王晓晓笑得都快喘不上气来了。
王钟咬牙忍了,不理她,转移视线看着另一篇作文。
这篇作文,署名是秦云峰。名字大气,文章也是写的大气。不仅文采,立意,还是思想深度,都远远超出标准水平。
王钟不由生出几分欣赏。
这个秦云峰,他也听说过,高一时默默无闻,但和自己正好相反,到高二却忽然发力,一路过关斩将,现在牢牢霸占着全校前五的宝座。而且很有文才,一度被朱育峰视为得意门生,让他担任校报主编。
此时,王钟发现自己的思绪有些……诡异。
不是羡慕,更不是嫉妒,而是欣赏。
就像是一个已经登上过山巅的背包客,看到后来者也能披荆斩棘成功登顶的那种感觉。
摇摇脑袋,王钟暗暗感叹,自己骨子里还真是狂妄自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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