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庄主的权利和义务(1/2)
当初李志高离开刘家的时候,已经留下了足够的药物,并教会了刘金水扎针打吊瓶,此后都是刘金水在伺候奶奶,而这么连续几天挂水治疗,刘润生的老娘早就大好了。
果然,当李志高亲自过去查看并检查了一番后,发现刘润生的老娘病情恢复的很好,已经不咳嗽,算是初步康复了,如无意外,最多继续治疗一周,就可以完全康复了。
当然,这也让李志高暗自感叹,这年代的肺结核病菌耐药性就是差,这才几天,就效果这么好,要是换了现代社会,没有一两个月别想好,甚至有些顽固的肺结核,四联疗法都不管用了。
由于李志高的atv能坐四个人,所以带上刘润生后,还能坐两个,而听到李志高要开车去办事儿,眼馋不已的马文也死活要跟着,无奈,李志高只好让马文坐上来,让他一偿所愿。
庄园的主人,并不在庄园里住着,而是在县城里居住,所以离着并不远。
对此,李志高还不理解,觉得好好的大别墅不住,干嘛在县城里窝着,但一听刘润生的解释,立刻就明白了。
原来,在这个年代,住在庄园里未必就比在县城里舒服,而且县城里各种设施都有,办事儿很方便不说,好玩的地方也多,比如妓院,戏馆,大烟馆什么的,这些地方,那庄子里就没有了。
这个时候,由于天灾**,加上外来廉价粮食的入侵,种地收租卖粮食神马的已经不是个好买卖了,不说很多佃农、贫农大量破产,很多地主也过的不怎么好过。
此时的地主,要么是过苦日子死扛,要么是变卖财产另作他法,再要么,就是进化成恶霸豪绅。
那家庄园的主人叫陈松灵,年龄也不大,才三十来岁,典型的纨绔子弟,从小到大就好吃懒做,爱慕繁华,而且是个抽大烟的大烟鬼,这家的产业,是他继承死去老爸的产业,但经营上面却是一窍不通,只会干吃老本。他这样的人,自然舍不得离开繁华的县城,可那个庄园离开县城有五个时辰的路程,一来一回很是麻烦,于是他干脆住在了县城里,庄子里的事儿,都交给下人打理。
交易过程很简单,对方当时刚抽完大烟,迷迷瞪瞪的,在看到李志高一方痛快的拿出银票,也不怎么讨价还价,直接一千六百两成交,因此就这么一转眼的功夫,李志高就成了庄园主了。
虽然有了地契,成了陈家庄的新庄主,但事情并没那么简单,他还得去庄园,跟庄子里的下人农户去打个招呼,说一下新章程。
具体来说,李志高买了人家的庄子,并不是只买了土地那么简单,不仅仅是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同时还买下了某种义务,一种照顾好大量依附庄园土地生活的佃户们的义务。
佃户不同于家仆,他们并没有跟着土地卖身给李志高,本质上还是自由民。虽然他们有人身自由,但却没有生产数据,必须依附庄子的土地生存。
具体说,就是佃户都长期租庄子主人的土地耕种,有收成后按照比例分成,就跟房主与租房客之间是一样的关系,如今土地产权变更了,他们自然也得跟着另外签合同。
从法理上,李志高完全可以把这些佃户都给开了,另外再找人耕种,再找的人,可以是找新的佃农,也可以自己雇佣家仆跟雇农耕种,或者干脆荒着地皮也行,总之方式就很多了。
可是,虽然法理上那么做都是可行的,但情理上就不行了,而且目前实际上要这么做也行不通,根本没法随心所欲的处置那些佃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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