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李红兵(1/2)
大家好,我叫李红兵,今年34岁,老家在j省林江市乐田县四条沟乡金南村李家庄。我很爱我的家乡,那特别的美,四周都是最原始的森林自然景观,还有一条大江横跨而过,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实在太穷了。
小时候比较皮,上树掏鸟窝,下河摸肥鱼,隔三差五还要跟邻村的小孩打一架。唯独就是不爱学习,我爹说既然不爱学,那就别学了,反正咱家也没钱供你学,跟着你小叔当学徒去吧。
这不,小学毕业我就跟着小叔在各个村子里干活了。小叔是个泥瓦匠,他做的活计在整个乡上都是有名的,他抹出来的缝总是最平最光的。我一直跟着他学到了16岁,小叔说我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已经可以出师了。他就问我,是打算自己干呢?还是继续跟他干。
我想都没想就说:“叔,我就和你干,跟你干,我觉得踏实。”
叔揉了下我的头,跟我说:“红娃子,你要愿意跟叔干,那咱就上城里去,在这乡里挣不下啥大钱,叔带你挣大钱去。”
就这么我就开始跟我小叔在外面跑,其实一开始,也没跑多远,就在我们那个县城里,盖个楼房啥的,那时候县城里没有那种好几十层的大高楼,一般都是五六层。我和小叔哪有活计就去哪。
小叔技术好,别人都喜欢用他。
这时候,我们的活计就开始往市里做了。
市里真是大啊,人也多,车也多,楼也高,尤其是小姑娘一个个可俊呢?不过我胆子小,不敢和城里的姑娘说话,总是躲在我小叔的背后呢。被我小叔笑话,说我是个怂蛋。
也是就是这一年,我18岁了,才刚刚情窦初开的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那个姑娘是我们临乡的,初中以后就不上学了,出来打工,现在在一个理发店里给人家洗头呢。
我们做活计的地方离他们理发店可近了,我来来去去总能见着她。为了跟她说上话,我把我存下来的钱,拿出来,隔三差五跑她那里去剃头。
其实一开始,我就是想进去洗个头,和她说说话,可进去一看,全是女的,哪有个男的嘛。然后她就问我:“你这头发都这么短了,是要剃光么?”
她洗头的时候,手指在我头上揉来揉去的,头发梢都落到我脸上了,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和一个姑娘离这么近,淡淡的香味直往我鼻子里钻。
我什么都听不清了,鬼使神差的就恩了一声。
从那天开始好久一阵子,我头上一根头发也没有,总是剃的干干净净。
小叔总是看着我,促狭的笑,说:“不知道的人,谁会知道你小子是处对象了,都以为你出家了呢。”
哈哈,我是谈恋爱了。
而且最傻的就是,我是处好一阵子对象,才知道她叫小玲的。小玲皮肤特别好,特别白,比那些城里姑娘的皮肤都白,头发又黑又长的,一直到腰上。每次抱着她,我最喜欢抚摸她的头发。
我20岁那一年,小叔又对我说:“红娃子啊,小叔要去更远的地方闯荡去,我除了泥瓦匠的活计,还准备学装修的活计,你愿意不愿意跟我走啊?还是要留在这和小玲子结婚生娃啊。”
这一次我犹豫了,我舍不得小玲。但没让我想到的是,小玲愿意跟着我一起走。
就这样,我们穿梭在一个又一个城市里。
三年后,我不仅是个好的泥瓦匠还是一名装修工人,虽然工作比较辛苦,但好在收入不错,我和小玲也在这一年结婚了。小叔当了我们的证婚人,工友是我们的见证者。
这一刻我觉得我的人生都要圆满了。后来很多年每当想起这时候,我都能把自己感动的泪流满面,小玲就笑我傻。
傻也没关系啊,能和她结婚,我傻点又有什么关系。
第二年,我们的女儿也出生了,我当爸爸了。
女儿一天天长大,我们不能再到处流浪了,就这样我们留在了这个叫做离城的地方。这里虽然是个小县城,但环境安逸舒适,女儿上学也非常方便。而我的小叔继续他闯荡的生活去了。
接下来我们依旧过着幸福的生活,我总会想,上天为什么对我这么眷顾,给我这么一个美好的妻子,又给我这么一个可爱的女儿。我时常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上最最幸福的男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总是询问老天,老天觉得烦了,所以他决定收走我的幸福,如果是这样,我多希望被收走的那个人是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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