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剿匪(1)(1/2)
既然下定了决心,宇流明就吩咐二牛抓紧时间训练,两日之后,民团开拔出城剿匪。由于这些新兵多是第一次上战场,对于前期二牛对这些士卒的训练宇流明心里也不是特别有底,想了想之后还是派人联络了李平,让他从警备营中抽调一个排的正规士卒协同出战。但是在得知民团即将进山剿匪的消息后,县令陈孙却首先跳出来反对。他倒不是干涉宇流明的行动,而是认为既然盗匪没有来主动侵袭县城,宇流明就不应该去主动招惹对方。对于这种幼稚的逻辑,宇流明自然是不屑一顾的,但是毕竟对方是县令,宇流明还是联合了周汉臣,两人轮番上阵劝说,并保证此战必胜之后,才最终逼得陈孙不得不答应民团出征。
两日后,民团从县城开拔,对外则是宣称外出操兵,督促各地加紧准备秋粮征收,赤哥等部分彝族精壮也随队出征。在出发当日,林青也跑来找到宇流明,要求随队出征,一方面是他亲自去摸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林青曾经遭到过盗匪的追杀,几乎丧命,这一次跟着去剿匪也是存了要报仇的心思。
另外,县里的工匠大师鲁彦也赶来送行,临行之时,鲁大师命手下匠人抬来十几个瓷坛子。宇流明打开坛子一看,只见里面装着些黑乎乎、有些粘稠的液体,宇流明见状眉头微皱,随即舒展开来,有些惊喜的说道:
“这是‘黑水’?”
鲁彦大师微笑着点点头,对宇流明说道:
“巡检大人果然见多识广,正是此物!大人有了此物,若是遇上贼人凶悍,士卒抵敌不过,不妨就用此物烧他娘的。”
‘黑水’也就是现今的石油,最早见于前汉《汉书》,“有洧水可燃”;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称“水上有肥,可接取用之”;前唐段成武的《酉阳杂俎》记载了“高奴县石脂水,水腻浮水上,如漆,采以燃灯,极明”。西晋《博物志》记载了“甘肃酒泉延寿县南山出泉水,“水有肥,如肉汁,取著器中,始黄后黑,如凝膏,燃极明,与膏无异,膏与水碓缸甚佳,彼方人谓之石漆”。由于‘黑水’其易于燃烧但产量稀少,人工并不能制造,故在历朝都被作为军事物资予以严格管制,在本朝更是如此。
宇流明详细询问了此物的出处,原来是鲁彦大师带着匠人在南面的村子为官府修补农器之时,以外在一处废弃的矿洞中发现的,而今听闻宇流明要带队出城剿匪所以特意来将此物献给宇流明。宇流明满含感激的收下了鲁彦大师送来的‘黑水’,临别时对鲁大师道:
“此番剿贼若能成功,鲁大师功不可没!”
部队一路行军,来到了县城东北面六十里一个唤作“吴家台子”的山坳,这里的山前有一条小河,宇流明把部队驻扎在河边一处地势平缓的开阔地,被称作“上河头”的地方。按照林青搜集的情报,有一股规模大约在五十人上下的盗匪就藏匿在这一片山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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