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召集三王(2/2)
他们见刘骜把他们一起叫来,也是十分意外,不过他们也知道,肯定是有重要的事要与他们商议。
刘骜见他们都来齐之后,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道:“朕欲将王凤领尚书事的权力收回,诸位可有良策?”
王商见刘骜这么说,立马便露出了喜色。尚书设立之初,本就是为了限制外朝丞相的权力,这一点,可是让王商束手无策。如今刘骜即然有意从王凤手里夺回这权力,最受益的,莫过于王商了。所以王商当即回道:“陛下即有此意,臣定会竭尽全力。明日朝会之上,臣便提出此事,逼迫他交还此项权力。”
王尊与王章也知道,此事决不会这么简单,试问有谁能够抵挡权利的诱惑?
刘骜见他们一言不发,也就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刘骜在他们到来之前,也是想了很久,所以此时刘骜说道:“此事非同小可,王凤绝不会这么轻易折服,朕有自己的想法,叫你们来,就是让你们一起参详。”
最后,刘骜便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他们。刘骜的想法,其实也很简单,便是调查他的过往以及他身边的人,从中找突破口。如今王氏有那么多人,总有人会有问题。
每年年底,都会考核官员的功绩。此时对官员的考核,在继承秦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逐渐形成了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核心的考绩制度。
对官吏考核分为两大系统:一是纵向的,中央考核郡、国,郡、国考核县,县考核乡、里、亭,这是上下级的层层负责制考核,称为“上计”制度;二是横向的,是中央各部门,地方的郡、国、县的长官对所属僚佐的部门负责制的考核。
汉律还规定“吏坐受赇枉法,皆弃市”,且子孙三世“皆禁锢不得为吏”。武帝颁布的《监御史九条》和《刺史诏六条》,正式把“吏不廉,背公向私”和“阿附豪强,进行贿赂”列为监察的重要内容,以后历代相沿。
现在大家比较熟知的官员回避制度,就是初创于汉代。当时实行“三互法”,其内容规定:本地人不得为本地长官,婚姻之家不得相互监临,有血缘关系或婚姻戚属关系的人,不得在同一部门或地区为官。后历代沿用并不断发展。
同时,职务连坐始于商鞅变法时期,到了汉武帝时归纳为“见知故纵之法”,即对国家官吏实行连坐,上对下、下对上均承担连坐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如果对自己的上级或下级官吏的违法乱政行为知而不举则坐以同罪。对赃官之贪行,刺史、郡守都负有纠举之责,如果失职,也要受到惩处。
趁着这次机会,刘骜准备公开进行一次反腐的活动,明面上以监察百官做掩饰,然后暗自去收集王氏的不法之事。
从王凤身上找不到突破口,当然就要从他身边的人入手。王章如今看起来干劲很足,直接说道:“此亦为一条可行之路,臣愿担此重任,为陛下分忧。”
刘骜见王章这么积极,主动请求去做这事,心中有点欣慰。毕竟刘骜原本的计划,便也是让他去做。王尊如今任京兆尹,自身的事也比较多,也难以顾及这些事。而且他曾经还受到王凤的恩惠,让他去做这事,也有点不方便。
王商与王尊,也觉得这或许能够找到突破口。
刘骜见他们都同意,便与他们商议了一些细节方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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