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高手与杀手(1/2)
夜黑。
月明。
风大。
风轻。
云淡。
淡淡的血气在风中飘动。
来人不是一个人。
——“血手十三”。
十三人。
从苏州伏击慕容白,却被苏小河所救,又在苏小河的剑下落败以后,“血手十三”引以为耻。
血耻。
“血手十三”要以血来雪耻。
只不过这不是苏小河的血,更非慕容白的血,而是“神剑山庄”的血。
——“十二连环”的血。
“血手十三”早在苏州失败以后,立即遵照指令,比一路小心的慕容白更早抵挡“神剑山庄”。
而后,他们就潜藏在附近。
“血手十三”是杀手。
杀手更善于隐藏自身。
他们十三人化成了各式各样的身份。
老人。
乞丐。
货郎。
行脚郎中。
走南闯北的商贩。
阆中就是行脚郎中。
他名郎中,化身为郎中,而且更是一个真正的郎中。只不过,他的另一个人身份是一个杀手。
其余十一人更是如此。
几乎每个人所装扮的行当,都是在不执行杀手人物时的身份。这样的身份做不了伪,只需暂且忘了杀手的身份,以另一种身份生活即可。
他们在静待指令。
阆中排行十三,又为“血十三”。“血手十三”归他一人统领,而且又因为排行一故,他们之间相互以口令交流,即便被人听了去,谁也不知阆中就是统领,只会以为他在“血手十三”中排行最末,地位就一定末等。
他反其道而行之,虽居“血手十三”之首,却故意排行最末。
那日,“血手十三”行刺慕容白失手,他复命之时,原以为会收到责罚,却想不到一点责备也无,只让他立即离开苏州,前往这里。
公子的心思他不敢猜。
不过,当他从“箭中箭”那里得知公子的指令,就知道公子原来图谋甚大,他志并不在慕容白,而是“神剑山庄”。
今晚夜袭“神剑山庄”。
杀人。
公子的指令就是杀人。
而且,不能多杀。但必须杀了十二个人。
正是“十二连环”。
阆中当然知道“十二连环”就是“神剑山庄”大总管的得力心腹,也是“神剑山庄”一支可怕的力量,替“神剑山庄”做了许多不可能之事。哪怕是一个江湖高手,在“十二连环”手里也难活命。在慕容云海初任庄主,慕容寒云初任大总管,“神剑山庄”风雨飘摇之际,他们为“神剑山庄”除去了很多劲敌。
阆中并未在意。
若论武功,或者以合围之势击杀高手,“血手十三”与“十二连环”相比,存在诸多不足。但是,若论行刺、暗杀,尤其在夜色中杀人,“十二连环”却不能够与“血手十三”相提并论。
“十二连环”是一把锋利的剑。
“血手十三”则是一把淬了毒的刀。
论手段、论突然,“血手十三”绝不落人下风。
“血手十三”的确很突然。
“十二连环”很突然。
一个突然袭击。
一个突然的遇袭。
“血手十三”从不做无准备之战。
他们对于“十二连环”了如指掌,因此而各自选择刺杀目标。“十二连环”虽然战力惊人,也不过是“神剑山庄”的精锐组成,行事作风和杀手则完全不同,他们并不会遮挡脸部,而“血手十三”则将自己包裹的密不透风。
所以,“血手十三”先是在暗处潜藏了很久,一一甄别出自己的刺杀目标,随后才悄然接近。
只是接近,离的近一些,却还有一段距离。
这段距离足够“血手十三”不被“十二连环”发现,又能够发出致命一击。
阆中也选定了目标。
崔老六。
一个“血手十三”的首领。
一个“十二连环”的统领。
崔老六还有一个同伴。
阎九五。
“箭中箭”则选中了他。
阆中不一定非杀崔老六。
“箭中箭”未必要杀阎九五。
“血手十三”必杀“十二连环”。
这是公子的指令。
公子并且有令:“此事绝不容有失。”
阆中心中惕然。
公子从未这么说过。
这是第一次。
今夜不容有失。
否则,阆中就要失了脑袋。
阆中爱惜脑袋。
是以,他一定要杀了“十二连环”。
黑夜中忽然有火光。
火光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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