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打破(1/2)
柳长河坐稳茂元城第一首富几十年不动摇,自是有些本事的。原书中,原身得柳姣信任,却始终不肯签卖身契,最后被陈家纠缠勒索,不得不依附柳家,若说没有这一位的手笔,孟蝶不信。这几年,她没少托黑市查柳家的底。
果然,这个老东西,坏得很。
一面背靠着司南天,大发不义之财,一面以小利换取善名,收拢民心。可因为他的表里不一,让柳姣以为自己的父亲是个大好人,自己也要女承父志。所以在书中,要求原身和她一样。她却不知道,在她忍让,善良的背后,原身受了多少委屈和伤害。每次想到那些文字,孟蝶就痛彻心扉,好像曾经,有另一个她真实地受过这些苦难。
更讽刺的是柳姣能再度飞升,是因为功德累累。
修真界,很多人为了变强,不择手段,动辄杀人夺宝,视人命如草芥。虽知积下的孽业终究会被天道清算,雷霆加身,但还是会被短暂的利益所诱惑,终躲不过身殒道消的下场。可柳姣就不会,她从不杀人。因为想害她的人不是被保护她的人干掉,就是自己死了。她还经常帮助别人,最后得道也是善有善果,好像她是个完美的人。
孟蝶不服。
有句话叫“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按道理,这个“我”多少是有过的。可修真界不这么算,原身是司斐杀死的,杀业就只在他身上,与柳姣无关。而很多其他修士做了坏事之后,也会“戴罪立功”,再干点好事来弥补。比如杀一人救十人,搞不好还能赚九个功德。
柳姣享受了柳长河给她的优渥生活,却不用背负他的恶行带来的业果,在她看来也是不公平的。就像现代,有些人说贪官的孩子无罪。真的吗?贪官贪的钱难道不是他花了?无罪不代表无过。
可能偏心眼儿的天道会说“嗨呀,她不知道嘛,不知者无罪啊”。
那么,她就非要揭了柳长河的假面,让柳姣看清楚她是不是自己以为的那么完美,往后还有没有立场要求别人“完美”,否则就是“不善良”。
孟蝶承认自己有些卑鄙。那玉姣仙子就不卑鄙吗?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再说,她是揭露柳长河的恶行,并不是陷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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