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被罚(1/2)
司空府的后宅乱成了热锅上的蚂蚁,仆婢小斯大喊冤枉,曹家最大的三个儿子,破天荒的一起光着屁股蛋被打板子。
但是,虽然现场乱作一团,气氛却森严得让人哆嗦,连只针掉下来都感觉会让人颤抖。
执法人当然是威严端庄的当家主母丁夫人,妾室卞夫人协助执法。
曹家老三的罪行不是很重,他只是跟人一言不合时拔刀相向,由于年龄小,不分轻重,差点把对方打残,属于私自在公众场合打架斗殴。
老二的罪行比老三重,是在小兄弟跟人开战的时候不进行劝阻,反而抱着双手观战,甚至有点助威的嫌疑,以众欺寡,以强凌弱。
老大的罪行属于双重,一是在老三跟人打架的时候跑去跟人谈恋爱,不进行及时而有效的监管和劝诫,对于一个家族的成年长子,不对自己未成年的小弟弟进行随时随地的教导和劝勉,属于极度不负责任,属于重罪。
二是,明明已经跟人订了婚,却私自跑出去跟别人家的女孩子公开约会,此属于言行不德,所以罪加一等。
至于老幺,因为给敌人嘴里塞了一块糖,所以功过相抵,无罪释放。
这种处罚虽然十分搞笑,但是在当时是很严肃的。
这虽是子桓经历的一件家事,但究其本质原因,是与中国古代的统治不到位分不开的。
中国古代皇帝的统治,一般只到州郡县,县以下就属于富豪氏族统治的范围,到清代是乡绅、富豪、氏族共同管理,有时候这些各种名堂的大佬其实是一个类别,也就是权贵阶层统治地方。
所以一个家族里面,族长最大。皇帝其实就是皇帝那个姓氏的宗族长老,而别的姓氏也有别的姓氏的宗族长老。
族人犯了事,基本上是族长发威,族长对族人拥有生杀夺予的大权,矛盾都通过内部解决,一般没官府啥事,除非是这个族群与那个族群的矛盾,但是也是内部解决优先。
这是族长对族人必须尽的教育职责和惩戒职责。
而一个家庭里面,当然是长子最大,尤其是嫡长子。
当老大自然有很多特殊待遇和权力,但是在小弟弟未成年的时候,基本上还担当着养育、教导小弟弟的职责。
秦朝时期为了加强人口管理,弄出一个保甲连坐制度,乡邻之间也具有互相劝诫、监督的职责,一个家犯了事,邻居连坐,大家跟着一起受罚,而勋贵阶层这种互相监督的责任更甚,所以动不动就株连九族。
子桓的小弟弟犯事,做哥哥的在现场而没有进行约束,也有连带责任,在家族中罪责可不轻。
子桓对这种处罚没有任何意见,毕竟这是三国时期,这个可比汉谟拉比法典公平得多了,汉谟拉比法典上,如果一个人杀了别人家的儿子,是用自己家的女儿去抵命,而不是犯罪者本人。
虽然现在子桓没有罪过却跟着受罚,有点天理不容,但是当时他看着杨修和丁仪被打,心里的确挺开心的。
至于助威嘛,他确实没有付出实际行动,但心理上是有的。在后世心理犯罪也是犯罪,比如你心里想着要谋害某人,如果真的发生了实际伤害,那可比误伤严重得多,是要承受刑法处分的。
子桓唯一感到不满的是,子建那小子资敌竟然被算作是功劳。不过看在他还小的份上,也没什么好不满的,估计什么惩罚他都受不住就会哇哇大哭。
执法者丁夫人,优雅地抿了一口茶,很温和地对举着板子的小斯道:“开始吧。”
她虽没有重话,却是不怒自威的典型。
这是传说中连曹操都哄不好的女人,子桓这是第一次见。
说实话,真的是比自己的母亲给人的感觉好,不管是风度,还是说话做事,都有大妇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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