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2)
接下来我只想做一件事,就是找情圣和英飞扬这两个家伙算账。
不过他们两好像是知道了我和女孩已经碰面,所以这几天他们就像这停下来的雨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周六的下午,我正在宿舍重温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情圣和英飞扬说说笑笑地推开虚掩的门走了进来。
看着我正专心地看着书,情圣走了过来,“天晴了,雨停了,人生不能在这样颓废了。”
我懒得理他,所以头也没抬,继续沉溺在武侠的世界里。
见我没有反应,英飞扬也走了过来,“朋友,秋天是浪漫,甜蜜,收获的季节,不适合打打杀杀。”
说完还轻轻把我的书从眼前拿开。
我用眼神狠狠地盯着他们,并暗自运气,准备给他们两一人一记降龙十八掌,以泄我心头之恨。
见我仍然没有反应,情圣笑着说,“何必那么认真呢?我们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魂淡,开个玩笑,害我好几天在雨中白白站了好几个小时。
英飞扬也附和着,“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兄台何须耿耿于怀!”
“你们......”我终于站起身用手指着他们。
“接下来你一个星期的午饭我包了”,我话还没说完,情圣就抢着插入这一句。
“那一个星期的晚饭,我也包了。”英飞扬也跟着说。
本想好好跟他们两聊聊何为君子之交?何为孔孟之道?没想到他们两竟然用一个星期的免费餐来堵住我的嘴。
“你们以为我是那种贪图蝇头小利的人吗?”对于他们的贿赂,我不屑一顾,然后义正言辞的说,“孟柯笔下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说的就是我这种人。”
对于他们这种行为,我还是有必要对他们晓以大义的,顺便在提升一下自己的光辉形象。
看着我慷慨激昂的表情,情圣边笑边点头称是。然后走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说,“没错,所以宰相肚里能撑船的不凡,一定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
英飞扬也借机走过来拉着我说,“走走走,出去吃晚饭,我请。”
这两个家伙一唱一和的让原本想发飙的我有点不知所措。不过既然他们认错态度良好,我也只好就此作罢,借着他们给的台阶下了。何况还有一个星期的免费餐可以享用。我并非趁机占便宜,只是古人有云,错者必罚。所以我只是在他们犯了错后,为了帮他们弥补而做的正确的事而已。如此,双方便都可心安理得。
饭间英飞扬说,“情圣分析得的确很有道理,小芳果然是精神远比心态脆弱的那一类。”
情圣得意地说,“本人阅人无数,从任何女孩的眼神里我都可以知道她想要什么。”
“所以,你们这是请我喝庆功酒?”我端着杯子在眼前晃了晃,然后喝了半杯。
英飞扬给我和情圣斟满了酒,“多谢二位帮忙,我才能够有信心去真正追到小芳。”
对于情圣的情商我是不必怀疑的,可是今天我怎么觉得他们两谈论此事有种狼狈为歼的感觉。小芳好像就是他们手中的猎物,吃到她是迟早的事,而一向道德高尚的我竟然也和他们同流合污,岂不是也是他们的帮凶。突然想起鲁迅先生《狂人日记》里的画面。
“想什么呢?来喝酒啊!”我被情圣拉回到现实中。
酒过三巡之后,我们都有点朦胧地醉意。
“说说你和诗琪吧!我们也帮你分析分析。”英飞扬望着我。
“不用了,”我摆手果断拒绝,然后语速缓慢地说,“我就像《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一样。身在江湖却不问恩怨情仇,漂泊红尘却不为红妆佳人。只想隐姓埋剑于乱世,浊酒笑忘于江湖。”
情圣拍手,“说得好,可是不为红妆佳人,那小师妹和任盈盈算什么呢?”
英飞扬赶紧补充,“小师妹就不用提了,说任盈盈就好。”
我用手撑住了头,想了一会儿说,“知音”
“这个词用得好,”情圣对我表示夸赞。
英飞扬也竖起大拇指,“绝了,真的。”
关于他们的吹捧我并不在意,我在意的是,女孩在我心中的位置。她是那种冰雪聪明和我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人,所以我分不清到底是因为遇到知音还是我真的很喜欢她。我不敢去追问自己,因为我深知我和她的差距,那份喜欢是我不敢去奢求的。
所以说,人确实是复杂的动物。纵然对某些事情内心矛盾纠结,可是却依然趋之若鹜。
很显然,我就是这样的人。
终于到了和女孩约定的日子。上午情圣和英飞扬非得拉着我去改变形象,于是就到附近的美发连锁店做了一个发型。虽然我平时很少做这种类似于英飞扬之前的英式发型,不过理发师说,这是当下最流行的。然后英飞扬颔首微笑着告诉我和情圣,他已经在时尚前沿走了很多年了。
中午吃过午饭后,英飞扬看着表情有点凌乱的我,笑着和我回到宿舍。而情圣说让我们在宿舍等他,就走开了。
我对着镜子照了半天,发型师说这种发型会让整个脸蛋都显很阳光。可是我却觉得它只是让原本阳光的脸庞变得有点乌云密布了。我有点纳闷儿了,这就是当下最流行的发型。
看看时间,距离音乐会还有好几个小时。英飞扬靠在情圣的*上看小说,而我靠着*头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我的黑夜总是比白天多。
刚闭上眼睛没多久就被人用力摇醒,我睁开朦胧的双眼,只见情圣手里拎着一个宽大的咖啡色布袋站在我*边。
我轻轻揉了揉还没清醒过来的双眼,“你拿个袋子干嘛?”
情圣把拿着袋子我眼前晃了晃,“这是西服!”
我打了一个哈欠,再看了看情圣一身的休闲打扮,“要去参加隆重的聚会啊,不过你完全可以在家就把衣服穿好啊!”
“拜托,快从你的春秋大梦里醒过来吧!这衣服是借给你穿的。”情圣提高了嗓门。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穿这个呢!”我摆了摆手。
英飞扬起身走过来,“形象,一切都是为了你的形象。”
让我穿西服,就像让矮个子打篮球,让鸭公嗓飙高音一样。虽然不是那么的望尘莫及,但是终究还是那么的不太自然。
看着我一副孺子不可教的状态,情圣对我说,“音乐会这种场合,就得正装出席。就算你是个浑水摸鱼的外行,不过别人只要看见你的外在,也就自然而然认定了你的内在。这就是所谓的扬长而避短。”
“有必要这么作吗?”听了情圣的话,我突然觉得人真的太假。
“有,”情圣点头。
最后在情圣和英飞扬苦口婆心的劝说之下,我只好决定穿上西服。
就这样经过情圣和英飞扬的精心打造,一个不凡的不凡诞生了。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蓬松带点微卷的头发盖住了整个额头。让原本棱角分明的脸变的线条柔和,或许是我刚睡醒的原因。黑色衬衣搭配黑色的休闲西服,看上去像极了韩剧里的男主角。
“嗯,不错。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啊!”情圣一边看着我一边点着头说。
“这不靠衣装也不靠鞍,是我妈给了我一副勉强过得去的容貌。”我得意地说。
情圣对我所说的话不削一顾。
然后我又接着说,“不过还是得感谢我的两个最佳损友的大力支持。”
“什么?”听到最佳损友情圣和英飞扬都瞪着我。
我赶紧改口, “不是,不是,是良师益友。”
下午四点半左右,我怀着激动与忐忑的心情走向女孩的宿舍楼。
刚走出门英飞扬就在我身后大声地说,“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
没等他说完,我就转身一个白眼。英飞扬赶紧后退进宿舍,笑着说,“朋友,放心的去吧,这里有我们。”
情圣也探出头又一次地和英飞扬“狼狈为歼”的笑了。
真的是最佳损友,我懒得理他们,转身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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