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知己(1/2)
话题过了几轮,茶也续了几次,越聊越是投缘,两人均觉相见恨晚。
原来,掌柜姓黄名叫隆昌,字平云。年少时也是读书人,考过了童生试。父亲是一家茶庄的大掌柜,只盼家里有朝出人头地,对儿子读书也是一力支持。
黄掌柜也是争气,天资聪慧,屡屡得到老师夸奖,同窗羡慕嫉妒,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天有不测,做掌柜的父亲突发中风,被东家辞退,家里一下倒了顶梁柱,断了财源。
黄掌柜想再读书考功名是不成了,他是至孝之人,不能自己读书,看着一家子挨饿受冻。
趁着家里尚有积蓄,也开了一个小茶庄,让病中的父亲从旁指点,从此放下笔墨,拿起算盘,做了一名掌柜。
说到这里,黄掌柜唏嘘不已,大公子也感同身受,惺惺相惜,更觉亲热。
不知不觉已近午时,红绡扯了扯大公子衣角,大公子才恍觉时间已过,便起身告辞。
黄掌柜哪里舍得放他们走,再三相留,推托不过,只能答应明日一早再来相聚,方才脱身离开。
怕福伯回来等得急,三人急急往客栈赶回,得一知己,大公子也是兴奋异常,回到客栈时,福伯正想出门寻人,见他们回来才放心,想开口教导几句,看见了大公子满面春光不禁一呆,曾几何时,大公子这样意气风发过?
想当日,自己在府中偏院初见大公子,长着少年模样,却似心如死灰的老朽,这一趟出来,虽然艰难,公子能重新振奋起来,却也值了。
在客栈大堂用过饭,张启栋就回房休息,福伯带了小厮去寻地保打听置办房屋之事。
虽说以前答应红绡要带她去,但带个小丫头终觉不妥,大公子身边也需要留人照应,红绡就只好回房继续缝她的衣服,如今她已脱去孝服,只在发间戴了一朵小小的白花。
听到隔间有了声响,知道大公子已经起身,红绡忙端了热水,学着张安侍候公子洗脸梳头,古人的宽袍大袖,束发带冠,看着好看,穿戴起来着实麻烦。
收拾停档,大公子又取出书来,习惯性准备读书。
红绡想到自己一个现代人,在这里竟然成了睁眼瞎,大字不识几个,便趁机对大公子道:“大公子,可否教我识字,今天一路见公子得人夸奖,都是书上得来的吧?羡慕死我了!我也想看书。”
听红绡提到上午的开心事,大公子满心愉悦,自是答应小丫头的请求,找出纸张,磨了墨,写了几个字教红绡认。
红绡是上过学的,只是现代简体中文跟古文有区别而已,认起来很是容易,张启栋连连称奇,直呼“天才”,红绡也不说破,一脸得意。
直到开始学写,就原形毕露了,红绡在现代几年僵直未动,更别说握笔写字。
上学时,用的也是硬笔,比如铅笔,钢笔,原珠笔,哪里能掌控这软趴趴的毛笔,一会功夫就痛苦不堪,写出来的字也是不堪入目,如同被鸡扒拉过的乱草,嚷嚷道:“不写了”!
张公子又好气又觉得好笑,还温言安慰道:“想写出好字,并非一日之功,以后你每天都要勤加练习,自然手熟,心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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