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诱惑与任务(1/2)
夏煜想要以受伤为借口,赖掉昨天下午答应夏彪的赌约。
夏彪又岂是善茬?自然是不会答应的,便以明天钓螃蟹为筹码,要挟夏煜。
哪知夏煜的手正是因为抓螃蟹而受伤的,现在对螃蟹这种生物简直是又怕又恨,不接触最好,自然不会畏惧夏彪的要挟。
但夏彪也不是吃素的,知道夏煜的吃货性子,于是在夏煜的身前和夏坚讨论道:“哎,阿坚啊,既然小煜子不陪我们一起,那今天下午就我们两个去干农活吧,正好我家地里的玉米和地瓜熟了,忙完活挑几个出来烤着吃。”
说着,还砸吧砸吧嘴巴,装作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
夏坚是个老实人,不会像夏煜那般爽约,既然昨天答应夏彪帮他干农活,今天就不会跑。
他也知道夏彪的计策,于是很配合的说道:“有些时日没吃,我也有些想念烤番薯和烤玉米了。”
一旁的夏煜忍不住滚动一下喉咙,但还是不为所动,烤红薯和烤玉米虽然对他有些诱惑力,但还有没大到非吃不可的地步。
见自己的方法奏效,但还欠缺一把火,夏彪的嘴角微微翘起,这把火他可是早就想好的,之前的对话只是前菜,接下来的才是重头戏。
“还有啊,我家山头的菜地边上,正好有些野鸡出没,前几天我二叔还弄到一只呢,嫩得很,如果拿来烤,那滋味~嘶~下午我们去碰碰运气吧,要是能抓到,我们就顺便在山上料理了。”夏彪说道。
夏坚有些惊喜,问道:“真的有野鸡?”
“那是当然,我还会骗你不成,我二叔亲眼看见的,一群足足有一二十只呢,可惜没有猎枪,那天下午就弄到一只。”夏彪笑道。
这野鸡可不是那么容易弄到的,现在的山林被大面积的开发,适合动物生存的地方越来越少,生态链遭到破坏,以前满山遍野随处可见的野鸡,现在也成了稀罕货,夏坚从小到大,也就吃过三四次而已。
但就是那三四次,让夏坚一辈子都记住那滋味。
在他们乡下,野鸡也被称为“小凤凰”,这个名字来源于“野鸡变凤凰”这个词,换个意思就是丑小鸭。
在听到菜地边上有野鸡出没的时候,原本还稳坐钓鱼台的夏煜瞬间不淡定了,野鸡对夏煜而言,要比稀罕物还要稀罕,唯一一次吃到,还是在二年级暑假回来的时候,大伯弄到的一只。
和夏坚一样,虽然只是吃过一次,但绝对是夏煜吃过最美的一顿!
至今还记得那味道,那野鸡肉的口感和自家养的鸡肉全然不同,简直就是天差地别,甚至连骨头都有无比明显的差距!
夏煜心动了,不心动不行啊,对于一个吃货而言,有美食吃不到,那感觉,要比杀了他还难受!
“咳咳,其实吧,我觉得,我手上的这点小伤没什么大碍的,相比于伤痛,还是遵守承诺更重要,正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所以我有义务履行自己的赌约,帮彪哥干农活!”夏煜说的是义正言辞,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一位背信弃义,呸,一诺千金的正人君子呢。
“不不不,你还是在家养伤吧,虽然没有伤筋动骨,但也需要好好休养,免得落下什么后遗症。”夏彪假模假样的拒绝道。
夏煜急了,仿佛看到烤鸡越飞越远。
“我没事的,一点点小伤,早就不疼了,不信你看。”说着不停地摆动自己的大拇指,表示自己很健康。
事实上,在涂抹牙膏之后,那股灼热感已经不剩多少了,除了在扭动时,还有些轻微的疼痛之外,其他的已无大碍。
“真的没事情吗?”夏彪假惺惺的问道。
“放心吧彪哥,真的没事了!”夏煜笑道,扭动的手指还有些疼,但还能忍受。
“那行,等会咱就出发,早点做完早收工,也能有多点时间去抓野鸡。”计谋已经达成,夏彪嘿嘿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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