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3)(1/2)
夏天到了,在绿格英英的山上或崇山峻岭之巅,随处都可以听到顺风飘来的悠扬歌声。
一杆杆那红旗呀半空中那飘,
当红军的哥哥哟出发那了。
抗战胜利后,由于革命形势发生变化,边区政府为了加强地方政府的工作,受组织委派,方旭再次回到了阔别的家乡,去往秀水县担任东二区区长兼游击队队长。
山路弯弯。
山风阵阵,四野一片寂静。
一登上山梁,展现在方旭眼底的是那满山遍野的五颜六色。他用手擦擦汗湿的头发,撩撩溻湿的衣衫,大踏步向山下的村庄走去。那儿住着那个叫灵凤的女人,是方旭当年的救命恩人。当然现今的灵凤早已是孩子的母亲了,多年不见,不知她生活的怎样。人是需要感恩的,不论方旭日后走向何方,他这辈子从没有忘记过她。
身边的田野里庄稼长得茂盛,在风的拂动下翻涌着醉人的波浪。叶片沙沙作响,不时有田鼠在其间蹿动。劳作的庄稼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累了,歇息下来,伸伸腰,喘口气,缓过劲来不忘隔着沟豁唱上几段山曲,排解忧愁。
当年爱唱信天游的灵凤还在圪梁粱上飞歌吗?
恍惚间,那歌在方旭的心头回旋,久久环绕……
然,由于生活的重负使灵凤再也没有心思高亢或低吟“想哥哥,爱妹妹”之类的情歌了。当意气奋发的方旭在田间找到她时,他几乎难以把眼前这个村妇和从前那个扑闪着毛眼眼的灵凤姑娘联系在一起。她过早地变得老相,他认不出她来了。
方旭顿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他甚至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倒是她的女儿妞妞用一种好奇的目光从上到下打量这个穿公干服的人,从她稚嫩的脸上依稀还能看到灵凤当年的影子。
“大姐,你还好吗?”除了一声问候,方旭还能说些什么。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好着哩,庄稼人嘛。”方旭能来,这让灵凤没想到,感到惊喜。
“记得,我咋能忘了大姐你。”
灵凤放下锄头拿手巾擦额头的汗,“这热的天,你还大老远来。”灵凤端详方旭,那亲切的眼神就像在看多年不见的弟弟。
“大姐,这多年来我一直想来看望你一家人,只是公干忙,我……”
“麻烦你还惦记着。”她反倒不好了意思。
“大姐的情分我无论如何也忘不了呀!”方旭情真意切。
“其实也没啥,谁让我遇上了,人还活着能不救嘛。这没啥。还是你命大,老天爷留你哩。”她的嘴角溢出令方旭久违了的笑意。
可泪在方旭眼眶打圈。
“那也是老天爷派你来救我的呀!”
她又笑了:“你说笑话哩。走,家里去,站在这像啥话。”
“不急,边干活边拉话就好。”说着话方旭已经抄起了锄头,给玉米松起了土。
她也不阻挡,就像自家兄弟帮着干活一样。拉话中,方旭得知,她的第一个男人害病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妞妞,年前她才嫁给现在的这个男人。
“他待你好吗?”
“好着哩,知道疼人。他不像妞妞她爹,脾气不好,动不动打人。其实妞妞爹倒也是个好人,只是嫌我生了几个丫头,心里有怨气。可惜那几个娃得病丢了,只存活下个妞妞,其他的倒也没咋。”
“……”
“男人打自己的婆姨这没啥,那个女人没挨过男人的打,都这样,没啥。”
“那咋你一个人劳作,大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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