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速之客(1/2)
阿斐手起刀落,把山鼠的脑袋一一切掉,然后挖了一个雪坑埋在里面。
“惊云,那个山洞就在不远处,你跟着我上去,当心脚下。”
阿斐把包裹跨在身上,左手拿着宝剑,右手提着山鼠尾巴,一路往山坡上走,步伐轻盈,如履平地。李惊云跟在后面,手脚并用,勉强跟在后面。
眼前的山坡并不甚高,却极为陡峭,再加上覆盖着薄薄的冰雪,踩在上面极为滑溜。每到李惊云爬不上去的地方,阿斐就先行上去站稳,把宝剑的剑鞘递过去,拉李惊云上坡。两人约莫耗费了半个小时的时间,爬上了半山腰。
阿斐走到一堆树枝旁,用宝剑拨拢开了,露出一个可容一人钻入的洞口,然后率先走了进去,点亮了火折子。
微弱的光线下,李惊云看到洞内有些锅碗瓢盆,另一边还堆了一些干柴,显然是阿斐之前在洞内居住时预留的东西。
“这个山洞比较隐蔽,而且地势比较陡峭,一般的野兽都进不来。看洞里的情形,应该没有其他人进来过。”
阿斐一边说,一边翻检洞内的各样物品。
“阿斐,抓山鼠的办法你是怎么知道的,有人教给你吗?”
李惊云从刚才就非常好奇,憋了一路了,还是忍不住问道。
“没人教我,是狼群教给我的。冬天下大雪后,狼群猎捕不到大型猎物,就用这种办法捕食山鼠充饥。我很小的时候,就在狼群中生活。直到两年前,狼群被驻军围剿之后,我才回到人类社会。”
阿斐已经熟练地把篝火点燃了,开始用胡刀把树枝削尖。上次遭遇狼群之前,她就准备烤山鼠充饥,只是阴差阳错,最后吃的是烤狼肉。
对于狼,阿斐有一种独特的情愫。如果不是陷入绝境,她不愿与狼群生死相搏。在某种意义上说,阿斐对狼的感情比对人更深。因为,狼群把她养大,教给她生存的本领。而对人类,自己的父母亲人已经全都被仇家杀害。在遇到李惊云之前,她对所有的人类都充满了敌意。
在市镇上第一次遇到李惊云,她就感觉对方与其他人都不一样,无论是眼神还是说话的感觉,都显得极富亲和力,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紧接着,俩人一起下馆子大快朵颐,在布帛店死里逃生,双方的命运就已经牢牢地绑在一起了。再到后来,俩人一起在雪上滑行,李惊云意外受伤,遭遇狼群,偶遇哥舒翰,抵御丐帮围攻,进入雅儿府中,吃涮羊肉喝葡萄酒,合力击杀华服男子,再次逃亡……
这一切的一切,已经让阿斐把李惊云当做了可以守候一生的伴侣。她从小孤苦无依,到现在连姓什么都不知道,只有李惊云认可自己,赏识自己,甚至在被丐帮围困的生死关头,还要与雅儿梗着脖子叫板。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李惊云能够证明自己生命的价值,给予自己生存的目标和意义。
“我来烤吧,做饭这件事还是我比较擅长。”
李惊云主动走了过去,用削尖的树枝穿过山鼠的身体,插在篝火附近。不一会儿,所有的山鼠都被树枝穿好,围在篝火旁开始慢慢地炙烤。
冬日里的山鼠格外肥美,在火焰的炙烤之下,不断有油花冒出来,发出滋滋的声音,香味逐渐地蔓延开来。
李惊云和阿斐的肚子都开始“咕咕”地叫起来,俩人早上起来到现在滴水未进,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现在闻到香味,肚子自然起了强烈的反应。
“好香啊,老丈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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