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枪击案(1/2)
黄大宝的履历极其复杂。如果把他眼下的多重身份罗列一下子,不难看出,这就是个传奇人物!明面儿上,黄大宝是个中国人,眼下得说是满洲国人啦!是满洲国奉天省东甸县警察局特务股的股长,可这并不就是黄大宝的全部,有的地儿还并不就是黄大宝的真实面貌。真实的黄大宝是日本人。黄大宝还是个忍者,是日本关东军驻奉天特务机关的在册特务,代号拳头。黄大宝打小就到了中国的东北,因为潜伏成功,曾获得过日本关东军特务机构的嘉奖。这样的一个人,在东甸县警察局业已混了多年,且官至股长,对中国人的秉性,对中国东北这旮哒的风土人情,那是相当地了解。时下满洲国县一级官阶,在局长下面并没有啥科长,接着就是股长了。那要是从仕途的角度上看,黄大宝已经就是个股长,再往上晋一晋,当个啥东甸县警察局局长,应该是没啥--但现在是有问题的,问题就在于现在的东甸县警察局是有局长的。黄大宝认为,那要是任东不干了,或者不在了,说白了,就是没了,更直白一点儿说,就是死了,那由他来当这个东甸县警察局局长,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到得这时,黄大宝想啥事儿,那可就是混血的了,立场是日本式的,方式方法儿更多的却是中国东北式的。
黄大宝琢磨,任东要是没了,自个儿就能当上东甸县警察局局长!实在说来,咱并不咋想当这个啥臭局长,只是眼下,咱大日本关东军,大日本帝国,天皇,需要咱来当这个局长!为啥这么说?事儿其实再简单不过了!咱要是能当上这个局长,这东甸县警察局可就归咱管了!是个啥意思呢?那不就是东甸县警察局所有的事儿咱说了算,东甸县警察局所有的人归咱调遣嘛!那咱就可以让东甸县警察局为大日本关东军,为大日--更好地效忠!要说眼下任东管着的这东甸县警察局,还啥效忠!那简直就是糊弄!
黄大宝对大日本关东军,大日--在中国东北这旮哒的谋略,或者说战略,再或者说--总之就是在中国东北这旮哒整啥满洲国,有些个不解。扯这干啥!直接占了就完了!已经就占了,还费劲巴力地整啥满洲国!有这必要吗?黄大宝认为没有必要。
黄大宝知道,中国有句俗语,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黄大宝本就是骄横的人,他对任东的态度那是由他的秉性所决定的,他对奉天特务机关,那可是唯命是听!咱可是大日本关东军的在役军人!但在有些个事儿上,黄大宝却认为没有必要任啥事儿都得请示报告。在如何对待任东的这个事儿上,他认为他的想法符合大日本关东军的利益,符合大日--没有必要再整啥请示报告了,出了啥事儿咱担着就是了!这要是再请示报告一圈儿,那得浪费多少时间不说,那要是真有那个必要也行,关键是没那个必要!
黄大宝琢磨,这个事儿既然没有必要向哪个方面请示报告,那就也没有必要在事后再报告了,也就是说,既然开头没有请示报告,事后也没有必要请示报告,最终呢,那也是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最好!这个事儿得连大日本关东军驻奉天特务机关也要瞒过!
黄大宝谋划出了一套暗杀任东的行动方案。
开始,黄大宝想,自个儿在任东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去奉天,实际上自个儿并没有去奉天,这样任东遭人暗杀,自个儿就有了不在场的证据,咱也没在东甸哪!但细一琢磨,这么整不行。咱要去奉天,任东不同意,那这事儿张扬出去,别让别的啥人以为是咱在一气之下杀的任东。黄大宝又想,等任东到了啥没人的地儿,咱一枪就把他干掉就得了!但细想,还是有些个简单化。琢磨来琢磨去,黄大宝琢磨,得这么这么办!既让任东不能再活着了,还得把这个事儿整到啥反满抗日的那些个人身上,从一开始!
黄大宝想起前不久在奉天,奉天特务机关机关长王儒为了试探荆志国的太太陈果到底会不会武功而演出的那场戏。那天,在那大雪天儿,他们特务机关的一个特务装扮成被抓的反满抗日分子,结果被也不知个啥人一枪打爆了头!那枪用的就是大日本关东军配备的制式步枪!这一回,咱还用这种制式步枪!要让外界的人以为两回事儿就是一伙人所为!这样,也好为咱下一步的打算铺平道路!千万别因为这个事儿引火烧身!要不然,一旦有人把干掉任东的事儿整到了咱身上,那咱的下一步还真就不太好实现了哪!
黄大宝选定了具体的实施地点。这个地点,黄大宝选在了任东的家门口!要说,既然决定要杀任东,那作为任东身边的人,特务股股长,那机会不多得是嘛?事儿并不完全是这样!任啥事儿都有一个最合适的问题,最有把握成功的问题,效果最大化的问题!杀任东这个事儿在必须绝对成功的前提下,为了大日本关东军,为了大日本帝--得谋求效果最大化!那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儿太残忍了?黄大宝琢磨,对待敌人越残忍越好!不!这里面根本就没有啥残忍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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