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硬笔先驱(1/2)
未央眼珠转了转,突然拍了拍脑袋,而后拍着胸脯道:“岳父放心,三日后小婿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天才,就算是书法一道,小婿也不落人后。”
苏老泉一脸的不信,未央的书法水平他能不知道,那是整个书院的耻辱,跟狗爬似的,要说三天能练成一笔好字,打死他都不信。
不过看未央信誓旦旦的样子,再结合到未央创造的无数奇迹来看,苏老泉也不敢肯定,未央是不是真的能三天练成书法。
不过既然女婿这样说了,也不好『逼』迫过甚,苏老泉哼哼了两声,带着苏八娘与蔓菁扬长而去。
至于未央为何如此自信?
蜂窝煤都被他弄出来了,高炉炼钢这种事都弄出来了,铅笔这个东西愣是没想起来,或许是因为太微不足道了?
未央正是因为想到了这茬,才这么自信。
软笔不行,咱不是还有硬笔吗?你们字写的好又咋地?咱另开一门,足以扬名后世了。
要知道硬笔取代软笔,乃是大势所趋,虽然软笔依旧是一种『潮』流,但是却已经被高高供奉在了供桌上,要想重返辉煌那是不可能的。
而且未央虽然『毛』笔不行,却写了一手好钢笔字,都是硬笔,相通的道理,没有道理玩不通。
接下来,未央直接找到了范无稽与刘老大两位大匠,还有他们的徒子徒孙,关起门来仔细研究。
铅笔是个很简单的东西,不过是耗费了几个时辰,就做出了一根铅笔,虽然铅芯有点软,容易断裂,但是总算是出来了不是?
未央还不满足,一帮子人在屋里研究了足足两天,这才做出了未央满意的铅笔,心满意足的抱着一捆铅笔,向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苏老泉如约而来,一起来的,还有滕子京、晏殊、欧阳修、刘永、吕璹、章得象、柳永,甚至曾巩、王安国都跑来凑热闹了。
谁不知道未央未二郎一笔字写的天憎地厌,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之所以过来,就是过来看笑话。
就算是王右军转世重生,没有几年的修炼,也不可能达到前世的水平。
书法这个东西,最讲究个天赋还有勤奋。
未央这小子懒惰的很,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三天他就能练出一笔好字来?骗鬼去吧?
不过这不妨碍他们看笑话不是。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一帮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慢悠悠的削好了一根铅笔,抽出一张白纸。
霎时间,笔走龙蛇,下笔如有神。
在这一刻,未央如同王右军附体一般,笔下一个个隽秀漂亮的方块字流淌了出来,最关键的是,这些字一个个如同指甲般大小,而且字迹清晰,丝毫不『乱』,刚刚写完,拿手『摸』上去,也只是一些痕迹,并不影响阅读。
几个老头眼睛都直了,他们太知道这根笔能带来多大的改变了。
自古以来,限制寒门子弟读书的,最关键的便是笔墨纸砚的费用。
一根上好的『毛』笔,最少也要上百文,一沓纸,就要两三百文,砚台和墨,那更是惊人的贵,一年到头在这上面的花费,至少也得十来贯,不然甭想练出好字,写出好文章。
要知道,科举考试,不仅仅要文采,一笔好字,更能加分不少,这也是当朝官员,每一个都有一手拿得出的好字的原因。
你写的跟狗爬似的,考官看一眼都影响心情,还想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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