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驯良(2/2)
铿…啷…
指缝间掉出来的铜币在地面上蹦跳了三次。
夫子常常把朝歌比作成一个命运多舛的孩子,它在上古时期可以说是整片大陆最繁华的地方,在纣王的统治之下褶褶生辉,是商王朝的亲生儿子,但是随着商王朝的覆灭,它也就变成了一块不毛之地,孤零零地矗立在逐鹿的版图上,没人要,没人管,成了孤儿。
在太古魔导的倡导下,经过了几百年的努力,许多的魔种被逐出了逐鹿,而没能出去的许许多多小股的势力,被各个诸侯不断挤压,挤压到了朝歌这个地方,没了退路,困兽犹斗,何况是怀着必死之心迎战各路诸侯的魔种们,所以那股力量绝对是不容小觑的,为了这么块儿地皮费尽功夫实在是太不划算,于是大家伙一商量,干脆将这块地儿划给了齐国。
以当时齐国的实力,也并非啃不了这块骨头,只不过国家建立初期,不易征战杀伐,伤及元气,应保存实力,韬光养晦。于是这股魔种的势力终究是存活了下来,并得以生息繁衍。
再到后来,太古魔导离开了逐鹿,下一任齐国国君与魔种的首领达成了协议,朝歌成为了魔种的自治区域,作为条件,魔种必须帮助齐国皇室征战杀伐,自治区域对外开放,人类再次得以与魔种接触,大量的商人们聚集在此地,朝歌迎来了第二次的繁华,百年间,魔种与人类摩擦仍然不断,但都是小打小闹,直至齐旻王篡位。
恒王的脑袋,和妖姬的脑袋挂在国都苍丘的城墙上,一左一右,遥遥相望。
第二日的傍晚,朝歌城所有的魔种都拿起了刀,自杀性的攻城开始了,每攻下一座城池,就会有几千的魔种和上万的士兵死去,在这场战争持续了整整一年之后,魔种的势力溃落成了三簇,但最中间的那一簇就像是破风的短戟,直刺齐旻王的皇都苍丘。
魔王驯良死在了皇都的城门前,流干了最后一滴血,据说他那被割下来的脑袋,和城墙上风干了许久的那两个脑袋已经没有区别。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这些都不过是留在朝歌城里的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对于他们来说魔种是恶魔的化身,可这些恶魔在离开朝歌的时候,竟没有伤害一个无辜的人类。
讽刺的是,离开了魔种管控,朝歌反而乱成了一锅粥,稷下学院被卷入战争之中,齐国皇室更是对朝歌无暇以顾,罪恶滋生于**,膨胀于无恐,来自天南海北的人们拉帮结伙,白刃相接,争夺着城中的财宝、铺面、土地等各类资源,这其中最大的势力叫做“金钱帮”,烧杀掠抢,无恶不作,而“金钱帮”的首领却是个女人,她有着一个远近闻名的绰号,野蛮之锤——钟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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