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三十一章 吏额(2/2)
“为什么呢?因为元丰改制以前,国家没有对官吏实施重法、重禄,吏员们贪图贿赂,又不愿意人多了分散收入,故而竭力办事,劳而不避。”
“今行重法,给重禄,贿赂比以前少了,吏员们也有固定收入了,因此都不忌部门加人,反而高兴于少事。”
“这就是吏额这些年来的本质变化。”
“要定下来一个部门需要多少人,其实很简单,旧法以各司的事务难易程度,一共分了七等,我们将之作为标准,繁重的工作算作一分,轻松的工作至一厘以下。”
“我们只要取逐司两个月的事务,做一个分析统计,所有事务的分数就能够定下来,再积若干分为一人。如此一来,每个部门吏额多少之限,无所逃矣。”
苏辙认为这个建议很有价值,又加上自己的思路,就是目前并不裁撤一人,只需要等待吏员年满转出,或者身故,吏员超额的那些部门不做补充,等到及额而止就可以了。
如此不显山不露水,不过十年,超额的那些部门自然就消尽。
应该说苏辙这个主张是非常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于是这个建议上报到尚书省,当时就获得通过。
数月之后,诸司的统计工作完成,苏辙又根据统计数据做成报告,以申三省。
吕大防得书大喜,认为这必将是自己任上的大政绩,特别重视,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的来详定此事。
有个叫任永寿的吏员,为人精悍而滑,预先知道朝廷要进行吏额改革,提前做好准备。
每次见到吕大防,都能侃侃而谈。
这让吕大防很欣赏,即于尚书省创立吏额房,让任永寿与几个吏员筹备此事。
但是吕大防犯了个错误,想吃独食,又因为吏额房是新成立的部门,没有告知门下省,“凡奏上行下,皆大防自专,不复经由两省”。
但是高滔滔是必须知晓这件事情的,一天,内中出了两封高滔滔签署同意的文书到中书,其中一封就是同意一个部门吏额的事情。
门下省收到这封文书后,当值的吏员去找本省侍郎刘挚,请封送尚书省,不予处理。
刘挚说道:“凡是内中当时文书,必录黄过门下,照章办理就是。”
那名吏员说道:“尚书省主吏额事,径下其省已久了,这封文书是因为失误才送到了这里的。”
刘挚回答:“本省不知其它,一切当如法令。”
于是门下省便将这封文书纳入复核范围,遂作录黄,就是签署了意见,然后再转给任永寿他们。
任永寿见到门下录黄不禁愕然:“两省之前都没有参与此事,现在上面怎么出现了录黄?”
应该说任永寿还是比较谨慎的,于是去找吕大防,让吕大防通知门下省,选吏员赴局同领其事。
吕大防去找刘挚说明意思,刘挚说道:“门下行录黄那是法度,并非有意对处理此事的吏员表示不满。如今让我们两省的人去都省分功,没有这个必要。”
吕大防也就不为己甚,等到定吏额的事请下来,任永寿等获得了朝廷的嘉奖。
但是任永寿急于功利,又劝吕大防即以所定吏额,在短期内将多余的吏员裁掉,得到同意后,还按照自己的喜好和交情,私下调整诸吏局次。
被排斥的吏员当然不平,跑去御史台向刘正夫诉不平。
刘正夫立即上章,弹劾任永寿等人冒赏徇私,不可不惩,御史台众官纷纷跟进。
任永寿等因此既逐,而被排斥的吏员们诉额禄事终未能决。
苏辙知道后上书:“之前后省所详定的方法,皆人情所便,非常容易施行。到了吏额房被改掉,皆人情所不便,执行起来最难。”
“且朝廷大信不可失,应当赶快命有司改为执行便利的方法,以安群吏之志。”
吕大防也知道大家不服,只好命都司再加详定,大略皆如苏辙前议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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