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荒岁月 第五十九章 本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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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少轩、李桧心里不服气,却也不再争辩,这结果已经很好了。
军法如山,官大一级压死人,过多争辩只会令事情变得更糟糕。
“住手。”年轻女孩喊道。
女孩脸上有些尴尬,刚才自己错怪李桧贪恋女色,原来却是救人的英雄,救的还是妇女和婴儿。
李桧的形象瞬间高大和清晰起来。
前锋营士卒给她的印象是嗜杀、丑恶、阴暗、肮脏,入城后到处都是烧杀掳掠,如今她却看到了一个冒死救人的少年,强烈的反差让李桧变成了戏中书里才有的好人形象。
李桧本就是个英俊的男子,乌黑的头发,细腻的脸庞皮肤,高高的鼻子,明亮的眼睛,正满含期盼地看着少女。
在英俊的同龄男子的目光注视下,少女的心砰砰乱跳,涨红了脸,为自己错怪好人而愧疚,更为好人受到惩罚而愤怒。
“哥,你怎么这么不讲理?救人有功无过,何况救的还是妇孺,怎么能用军法处置?”
“影儿,不得无理,你忘了门规了吗?修士不得干涉凡尘俗事。”一个中年道士,骑着马来到少女身边。
这道士身穿青色道衣,斜背长剑,头发似雪,两鬓如霜,声音平和却威严,不容置疑,尤其目光如电,直视雷少轩,仿佛能将一切看穿。
听到少女的话,雷少轩刚高兴一下,却又被道士浇了一盆凉水,不由打量了一眼道士,心里直骂:“多管闲事的道士,狗咬的耗子!”
“慢着。”冯紫英喝住了要架起雷少轩、李桧的军士,摇摇头。
冯科是他儿子,也曾饱读诗书,处事方式却如此粗暴,如何能让人心服,着实让他心里有些失望。
冯紫英骑马上前,问道:“你们乃是攻陷城池的功臣。拼死攻城,攻下城池,却又违抗屠城令,放跑那两个女子,却是为何?”
李桧看着雷少轩,雷少轩坦然道:“拼死攻城,乃是身为军人之天职,救人一命,却是为人之天性!”
“违抗屠城令,还有这些道理?”冯紫英语气有些森严。
近几年来,屠城令在朝中多有争论,军中亦有不少反对者,但直接面对反对的军士,冯紫英倒是第一次,冯紫英平日听到、见到的大多是踊跃、兴奋的军士。
“大人,”雷少轩顿了一下语气,想了想道,“前朝大幽与狄戎交战,持续日久,为激励士气,下了史上第一次屠城军令。此令极其简短,令曰:入城军士,可自行其事三日,不受军纪约束,云云。当时入城军士因为鏖战日久,死伤惨重,将满腔怨气发泄在百姓身上,大肆烧、杀、掳、掠,形成屠城惯例。之后的各次屠城,均未有成文军令,只知道烧、杀、掳、掠,却不知道军令并未规定不许救人。屠城令初衷乃是鼓舞士气,有军士喜欢财物,有军士喜欢女人,有军士喜欢杀戮,自然也有军士喜欢救人,各有鼓舞士气之法,不许救人,反而有违屠城令之初衷!因此,小人救人,其实是符合屠城令本意的。”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
屠城令的屠是什么意思?屠即杀好不好,救人还会是屠城令的本意?
雷少轩可不想挨五军棍,但是面对前锋营的统领,狡辩可救不了他,救人总归不会错,紧扣救人
本意,一一讲道理,倒是有些希望。
别忘了,那个女孩是个好人,似乎还是冯紫英的女儿,没准还能说上话。
雷少轩接着说道:“何况屠城令过于残忍。烧、杀、掳、掠尽管能够暂时发泄心中的闷气,财物也能鼓舞士气,然而大肆杀戮妇女、孩童,今后军士又如何面对自己妻女?据闻,许多参加过屠城令的军士,回乡后多有羞悔自尽者,或者从此变得无比残暴。古往今来,杀戮无辜之人过多,有损阴德,大多下场凄凉!”
雷少轩差点说不得好死,终究没敢太过放肆。谁知道冯紫英对屠城令是什么态度,如果冯紫英也积极踊跃参与屠城令,这么说岂不是诅咒他?
众人听了,都沉默下来。
其实每个军士都是普通人,谁也不愿多开杀戮,何况杀的还是妇孺。
但凡听闻屠城令,众人都踊跃欢呼,那是因为可以自由支配缴获的财物,并不是因为可以大肆杀人,可是屠城令的屠字,让人以为就是杀,不知不觉中,逐渐演变成杀戮。
普通军士哪会有此见识,冯紫英听完不由对雷少轩有些刮目相看了。
他此行另有要事,不便过多耽误时间,直接下令:“此二人,自行其事,每人随便打五军棍算了。”他终究没有再更改冯科的命令,也不再提私放胡人之事,等于否了之前所有的罪名。
虽然没有免掉五军棍,冯紫英的“随便打”和拖长的“算了”两字让雷少轩和李桧屁股躲过一劫,行刑军士将两人屁股打得啪啪响,却没有打烂皮肤,也没有打伤骨头。
前锋营军纪严苛,要是结结实实五军棍下来,雷少轩、李桧不死也得脱层皮。
进城没让雷少轩、李桧收获一点财物,却挨了五军棍,这让雷少轩、李桧成了小队嘲笑的对象。
“哈哈哈,美女不要,领五军棍。”石燕嚷嚷道,“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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