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政 绩(1/2)
双水镇。
馆驿。
话说二娃和曾晓桐在双水镇衙门的馆驿里帮厨。
姑娘们你一言我一语,开始讨论起这对新人的婚宴来。
首先,姑娘们要一道儿列出这对新人的婚宴菜品。
至于婚宴需要哪些菜品,曾燕儿最有发言权。
曾燕儿将见过婚宴的冷菜、炒菜、蒸菜、汤菜如数家珍地报了一遍,让姐妹们一起挑菜品。姐妹们认为哪些菜品好,曾燕儿便记下来,渐渐形成这对新人的婚宴。
趁着两位新人在场,经过姑娘们反复讨论,这对新人的婚宴菜品很快就定了下来。
然后,姑娘们一道儿讨论这对新人的婚宴流程。
当然,婚宴流程得按照老曾家的习俗来,预计两天的喜庆日子。
第一天中午是正宴,晚上是陪宴。第二天中午是答谢宴。答谢宴结束后,婚宴便落下帷幕了。
最后,姑娘们讨论的主要议题是新郎、新娘的穿着打扮。
对于穿着打扮,嫣红倒是十分在行。
无论何种类型的衣衫,只要穿在嫣红身上,就能透出一股子成熟女人味来。
于是,大伙儿推荐,加上嫣红自荐,新郎、新娘的穿着打扮就拜托给嫣红来拾掇。
当然,嫣红自然也是深谙此道呢!
嫣红大概是在栖凤楼待久了,由于她经常能看到栖凤楼反复上演新郎、新娘的戏份,因此她当然清楚应该如何打扮新郎、新娘啦!
只不过,乡下人不搞那些“恶作剧”,只要新郎、新娘打扮得体就成。
故而,新郎、新娘的穿着打扮倒也难不住栖凤楼的这位头牌姑娘。
由于新郎、新娘没有“媒婆”,还得找年长一些的女子来扮演“媒婆”的角色,因此嫣红又当仁不让地承担了“媒婆”这一角色。
其实,嫣红就是想要多揽一些事儿,她觉得自己将来恐怕诸多事务都要有求于曾家姐妹呢!
在这群姑娘里面,嫣红年岁的确要大一些,她可以算是姑娘们当中的“大姐大”啦!
与嫣红深谙世故、善于揽事儿不同,曾家姐妹的确才是正儿八经的乡下妹子。
然而,嫣红“从良”之后,却没有“看轻”曾家姐妹,谁叫她们以往都是身子遭过罪的女娃呢!
从这一点来讲,姐妹们的命运又是何其相似啊!
姐妹们互相“心疼”着,互相“在乎”着,互相“关怀”着,互相“照顾”着……
曾家姐妹的事,嫣红亦看着是自己的事;曾家姐妹的弟弟和弟妹,嫣红亦当成是自家弟弟和弟妹。
只是“吃瓜群众们”应能明白,姑娘们在讨论二娃和曾晓桐的婚宴时,显然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嫣红眼前可是一名犯人,她到时候能不能当上“媒婆”啊?
至于嫣红将来是否能参加二娃和曾晓桐的婚宴,咱们暂且不表。
咱们回过头来,重点关注一下“采花大盗”西门尚被王权“料理”一案的审理结果。
“吃瓜群众们”应该记得,马大人派衙役们去孙家庄核实情况了。
衙役们根据王权和黑衣侍卫的回忆和描述,顺利寻到了那农家小院儿。
在那农家小院儿的“化粪池”中,衙役们果然捞到了数十块人肉,或许现在是大冷天的原因,人肉块子才能保持原样不腐烂。
衙役们一边拼接采花大盗西门尚的尸身,一边和农家汉子、农妇询问相关情况,与王权描述的情况倒是十分吻合。
农妇那晚瞧见过西门尚,她神色悲伤地描述了西门尚的长相。
衙役拿出通缉令,农妇立即指认出通缉犯西门尚的画像,正是曾经侮辱过她的那个老头。
至于“采花大盗”的头颅,王权当时就是顺手朝悬崖下一扔,西门尚的“狗头”便飞得无影无踪了。
因而,衙役们最后只拼接出采花大盗西门尚的尸身,当是不愿意再花功夫去悬崖下面寻找西门尚的“狗头”了。
稍后,衙役们便将拼接后西门尚的尸身运回了双水镇衙门。
马大人听完衙役们汇报完情况之后,又让仵作仔细检验了一遍西门尚的尸身。
仵作说西门尚的致命伤的确是胸前所中那一剑,而且仵作将其年龄和死亡的大致时辰都推算了出来,其描述与王权和黑衣侍卫所说几乎一致。
依据通缉令,马大人让师爷起草了通告文书,将通缉犯“采花大盗”西门尚在孙家庄作案,被当地豪杰王权杀死的过程如实报告了县丞胡大人。
县丞胡大人觉得,这种猎杀全国重要通缉犯西门尚的义举一定要好好褒奖。
于是,县丞胡大人派官差到双水镇衙门来,一再核实情况,并又一次“约谈”了王权本人。
王权无法回避,只得再次将自己当晚的“英雄事迹”如实讲述给了官差听。
当然,王权觉得,就是看在赏金的份上,他也得配合官差的“约谈”哪!
更何况,王权要想办法为自家二叔减刑呢!
王权心想,如果自己成了“英雄人物”,那自家二叔继续坐牢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吧!
这还真说不准,官府会不会因为王权的义举,从而将王二耙子的处罚给抹掉呢?
于是,王权再三和马大人表示,自己当时是真不认得西门尚,完全就是撞见了那个老头干坏事,他属于“路见不平、拔剑相助”!
黑衣侍卫亮明身份,为王权极力作证,官差理所当然地相信了王权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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