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 我去就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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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飒爽,落叶纷纷。
这是沈慕最爱的金秋。
晨起之后,便在小院的躺椅上一躺,穿着单薄小衣,有微微的凉意,肌骨里积淀了整个酷夏的热气,经这凉意由毛孔渗入,一下疏散了大半,似乎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身心舒泰,人也更显慵懒,他闭目享受的样子,即便是不远处的安玉清都看得分明。
随后,她便走过去,依稀听见那书生似乎在轻哼着什么。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想家了么?”她想,“也是,他应当还从未离家如此久远吧,思归也是正常……”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她怔了怔,果然也在想着绮兰么?哼,男人果然没一个是好东西,都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一面又哀叹,为什么两个妹妹都惨遭这家伙毒手呢?
既有庆幸,又有失落,情绪复杂,怏怏走过。
对于绮兰,沈慕自然是满心的赞赏。
绝色大美女,有才学、才艺,收养孩童,有善心,是个难得的好姑娘。无奈造化弄人,沦落风尘,但出淤泥而不染,品质高洁。
这样一个女子,若说沈慕心内不如猫见了鱼一般心痒难耐,那是不可能的。多少个夜晚,孤枕难眠、无人说话,若是有美在侧,红袖添香,那该是怎样的潇洒生活呢!自己此番,不求高官厚禄,所求不过是恣意人生而已。
他也时常想,绮兰如今已经二十一岁了,在青楼行当,算是年岁大了,最多再过两年,虽然在沈慕看来依旧是风华正茂,但在这时候的人眼里,就是年老而色衰了。既然早知是此结果,何不趁着魁之名,急流勇退呢?
他想,她非不想,而是没有好去处,她不是那种可以随意将就的人。她看似对每个人都很亲熟热络的样子,但内心里到底还是很孤独很不甘的。
以绮兰的身份,即便有了去处,顶多也就做个妾室,但在这时代,妾是可以随意转卖送人的,其地位也仅仅比婢女高上一些。碰到一户好人家还好说,若是不好的,正房善妒,那妾室之结局就可想而知了。
“这样一个女子,总不能让她那样了啊……”
他虽自认并非什么好人,还比较色色的,但人人平等的观念是这时代的人们所欠缺的。绮兰又是这样一个大美女,怎能落他家呢?
如此胡思乱想好一会,直到李世杰与萧文山联袂而来。
“呦,脸上都快绽成一朵了,是不是又在想那谁呢?”李世杰笑得贱兮兮的。
“谁啊?”
“还能有谁,绮兰呗!”萧文山一语道破。
这段时日以来,绮兰总是尽量不与沈慕同时出现,有时还会羞红着脸走开,这情景,只是不是傻子,都能猜到二人之间有事发生,何况这一群人精乎?
“兄弟,扭扭捏捏,这不是你的性格啊!”
“是啊,你不是常说,碰到喜欢的妞,该上就上么?当时你说泡我堂姐的那番豪情壮志哪去了?”
沈慕愣了愣,随后一拍脑袋,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啊!
“想明白了?”
“想明白了。”
“行,那就赶紧去吧。”
“去哪啊?”
“刚刚杨大人派了人来传信,说是朝廷来人了,点名要见你。”
沈慕身体一震,“行,我知道了,我马上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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