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十年生死两茫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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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中,少年样子的大叔双手抱头,痛苦的蹲在地上,眼前的景象使他想到了数十年前的那次事故。
大叔的名字是关云,数十年前,刚刚出生不久就成为孤儿的他被同村一个老人收养。
在那个时候,一些地方的迷信程度非常高,人们都说他是煞星,一出生就把父母克死。
那个老人收养他也是为了以后有人给自己养老而已。
在大人们的影响下,其他小朋友几乎都对他敬而远之,一直到十一岁,他都没有一个能说话的朋友。
直到有一天,他在玉米地里抓虫的时候,遇见了那个少女。
因为有弟弟的存在,她的父母对她几乎不闻不问,最近因为缺粮,为了让弟弟吃饱,只准她吃一点饭,饥饿难耐的少女没办法,只好到收养关云的老人的玉米地,希望能抓到一些鼠类或其他小动物。
两人很快就交流在了一起,一个长久以来饱受孤独的滋味,另一个则是可以说一直受到虐待。
很正常的套路,当一个长久以来一直孤身一人的男孩遇见一个愿意和他成为朋友的女孩时,一种最伟大的情感就会在他心底绽放。女孩也一样,当遇到一个真正重视自己的男孩的时候,就会对这个男孩产生好感。
每次大人们在谈到早恋时,都会说这只是一种懵懵懂懂的好感,不是真正的爱情,爱情是要有物质基础的。
其实这只是他们在经历了一系列事情后对爱情的看法,最纯洁的爱情,恰恰是少年时期懵懵懂懂的时候,不带有一丝一毫利益的爱慕,不求对方为自己做什么,只希望能长久陪伴在对方身边的那份冲动。
长久以来一直孤独的关云在那一刻才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色彩,少女也很喜欢和关云聊天,两人的爱好出奇的一致。
自那以后,两人就常常在一起玩,孤苦的经历让关云学会了抓鸟摸鱼,只要女孩饿了,关云就会消失一段时间,然后变戏法似的带回几只麻雀或者一条黑鱼。
就这样过了几年,收养关云的老人因为摔了一跤,折腾了一阵子后去世了,留给十七岁的关云一块地,一间不会漏雨的农舍。
少女的父母也越发不待见女儿,所有的资源都倾泻在了儿子身上。
在叛逆期的影响下,少女干脆住进了关云家。
两人都已经十六七岁,在农村,这个年级结婚的也不是没有,少女的父母见状,气势汹汹的向关云讨要彩礼。
关云拿出了地窖里的一百包玉米,少女,就正式成为了关家的。其实两人也是迷迷糊糊的,关云看见少女的父母跟他说:喜欢我女儿,就拿出彩礼出来。
关云当然喜欢少女,就拿出了那些玉米。
少女见父母不在过问她,也乐得如此。
关云把老人的床收拾一下,就让少女睡在这张床上,两年间,他们还从来没有睡在一起过。
很快,关云到了十九岁,少女也成了十八岁。
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关云决定进城务工,少女表示赞同,并打算和他一起去。
关云把地租了出去,一方面是为了有足够的路费,另一方面也是留一条后路。
两人来到当时已经很繁华的南天市,开始了进城务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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