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一章:我们的航路(三十七)(2/2)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地缘也好、地缘z治也罢,影响其走向的地缘因素,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就17世纪的情况来说,在大航海时代的助力,以及倭国的贸易需求下,天朝d南沿海,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民间海上武装集团。
换句话说,即使我朝崩溃,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强大的民间海上武装集团,也未必会坐视荷兰人对大员的占领。
在民间海上武装集团的做大过程中,大航海时代的助力尤为重要。
研究时代背景我们会发现,倭国对天朝的贸易需求,以及由此产生的矛盾,早在元朝时期,就已经以“倭乱”的面目出现过。
只不过,基于倭国的地缘位置原因,这一影响的范围,主要是包括朝x半岛西海岸,以及天朝北方沿海的黄海地区。
及至16世纪,葡萄牙人“帮助”激活天朝,与欧州的直接贸易后,环z国海的博弈局面,开始出现了结构性变化。
由于我朝的海禁政策,欧州市场所额外发生的巨额利润,相当部分都流入了d南民间资本手中。
由此产生的一个后果,就是以闽南为核心的,d南民间海上武装集团,实力了发生质的飞跃。
16世纪中期,在东海海域纵横的“假倭”,取代在黄海海域为乱的“真倭”,便是这一变化,对地缘z治的显著影响之一。
其后,我朝在无力解决东南沿海倭患的情况下,招安以郑z龙为代表的民间海上武装集团。
并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地缘z治事件,更是使得这一变化上升到,影响z央之国地缘z治版图的层面。
就“招安”这件事来说,通常的套路,都如那本造反圣经《水浒》中所描述的那样,被招安者,最终消融于他们的洗白过程中。
这并不是说,被招安者只有死路一条。
只是说z央之国的集权体系决定了,他们无法再作为一个,能享有独立军事自主权的集团,继续存在。
在郑z龙之前,我朝所招安成功的多股海上势力,都被分化瓦解了。
不过,我朝的风雨飘摇,给了这些民间海上武装,另一个选择的机会,那就是与前者,达成事实的合作关系。
这种合作关系,简单点说,就是一方面接受,z央政府所授予的官职,并在z治上,成为帝国体系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则在军队招募、粮饷供给上完全自主。
换句话说,被招安之前的私人武装,及其所维持的海上贸易体系,在结构并无变化。
在以“公司”模式,开拓海外贸易和殖民地的欧州人看来,上述模式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只是在集权体系下的天朝,这样的合作通常只存在于乱世。
并且被招安者,往往会急于抛弃,过往不容于正统价值观的生存模式,让自己成为,官僚体系的一部分。
朝庭之所以最终选择和郑z龙合作,包括实际允许其拥有私人属性的军队,在于经营海洋与陆地,实际上有很大的不同。
在海洋之上,经济收入并非如陆地上那般,由固定的田产计算出来,而是通过贸易通路的垄断,来实现的。
劫掠这种杀鸡取卵的方式,并非是海上经营的常规手段。
83中文网最新地址www.83z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