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2)
卓文华震惊地看向自己的妹妹,半晌才迟疑道:“可是妹妹,我们蜀中卓氏乃是商籍,别说是当朝天子公主,哪怕是那个竖子做了一个郎官,阿翁都要逢迎阿谀,此番他去到长安,阿翁还赠了他数百金……”
苏碧曦清幽冷凝的眸子看向街道对面的郎官府邸,那上面用篆书写着司马府三字,下笔悬针垂『露』,蠖屈蛇伸,洒落萧条,点缀闲雅,是司马相如一贯的字体。以字及人,谁也想不到,能够写出这样一笔字的人,会是一个抛弃糟糠之妻的小人。
如今这个世道,对待女子过于严苛,女子的地位在有些地方,甚至犹如猪狗,只不过不如猪狗一般能食而已,被拿来当成货物买卖却是常事。
饥荒年间,一个七八岁的女童,恐还不如一只野狗来得值钱。
在卓氏一门,卓文君的父亲身为郎主,为了攀附官员,就把卓文君许配给了一个生来体弱的幼子,根本置亲生女儿的终身于不顾。对于他来说,一个嫡出的女儿,不过是用来换得更大的筹码罢了。没了嫡出的,还有庶出的好几个女儿,都是用来交易的好物件。只不过卓文华富有经商才能,又是他的嫡长子,其他庶子又都不成器,方才看重卓文华一分,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唯利是图,乃是卓王孙为人之准则。
此番苏碧曦能够让卓文华护送来长安,便是卓王孙希望能够借司马相如身为天子近臣的权势,来为其谋夺更多的利益。在他眼里,司马相如纳了一门妾室,几乎不是什么大事。
举凡朝廷官员,哪个没有几门妾室使女的。
司马相如虽是名士,但是家中已然败落,宗族凋零,所能借势者为妻族卓氏而已。司马相如在官场为卓氏铺路,卓氏为其后盾,两厢得益。卓文君只是两者的纽带,只要她还是司马相如的嫡妻,其他又有何妨?
卓文君跟司马相如已有几年的时光,膝下无一儿半女。司马相如到了如今才纳妾,已经是很对得起卓文君了。
卓文华正是知道卓王孙的这番想法,才力主要自己护送卓文君前来长安,而不是让卓王孙亲自前来。
卓文华自小疼惜自己唯一的胞妹,知道自己前来,还能为妹妹筹谋一二,和离而退。若是卓王孙前来,恐怕是完全不会顾念卓文君的。
自古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万一卓文君仍是执『迷』不悟,他还能尽量帮着打点司马相如府邸人事。
但是自从卓文君当着他的面写下了《白头『吟』》,表达了自己欲与司马相如和离的想法之后,卓文华自是松了一口气,却又暗自烦恼,如何才能助胞妹一力。
他们来到长安已经有两月,住在卓氏于长安的宅院里。卓文华四处奔走,除了忙碌卓氏的生意以外,就试图结识一些显贵能够借力,可惜至今尚无寸功。
世人,尤其是士族豪强,何等高高在上,在没有实际的利益之前岂会跟商人为伍?
食肆之中忽然有人喧闹地冲上了二楼。
“哎呀,新的文锦词出来啦!”
有人问道:“就是那个数月之前,粘贴于长安槐市文锦楼,每七日一起,事事精准的文锦词?”
“然也!此次文锦词言,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春日有所思,帝姬降于斯。有所思,乃在大海南。东海何汤汤兮,水落而神龟现。”
“就是这么一些?没有更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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