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红楼梦》断更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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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官方邸报与“鹅湖论坛”外,还有一个文学专区,目前登载的,自然是陆扬的《红楼梦》。《红楼梦》恰恰是《姑苏早报》的最大卖点。因为该书,早已流传于苏州坊间,但所有盗版都只连载到第十七回,然后便没有了下文,惹得一众书虫,心痒难耐。如今好了,《姑苏早报》的第三个版面,全版用来连载《红楼梦》,让广大《红》迷奔走相告。而且,人们也这才知道,原来《红楼梦》的作者,便是那夺了苏州文会头筹的陆扬,果然不愧是苏州才子啊,否则哪里写得出这样的文章,大伙纷纷感慨。
现下看来,当初盗版横行,倒替陆扬的《红楼梦》起到了提前宣传的作用,也不知道这家伙当初让顾炎武、李玥他们拿去看,又不特意叮嘱让其保密,导致前十七回流传开来,是不是陆扬这小子故意为之的。
至于第四版,也就是最后一个版面,则是广告版,上面有各种狗皮膏药,例如陆扬自己的“木匠世家”的广告,还有面馆、茶楼、酒坊、小吃铺、成衣铺等等,不一而足,这广告费,又让陆扬狠狠赚了一笔。而且,很多苏州人还偏就喜欢看这个版面,一来看个新鲜,二来也确实便民,方便了大家的生活。陆扬赚了广告费,店铺宣传了自己,老百姓能够方便地找到自己需要买东西的店铺地址,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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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姑苏早报》,陆扬是日进斗金,正式名列苏州富户榜。《姑苏早报》的发行,还为苏州创造了不少就业机会——在陆扬的雇佣下,不少小乞丐、小孤儿,都获得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摆脱了“卖火柴的小姑娘”那种悲剧性命运,他们走上街头,唱着陆扬亲自编曲的歌谣,一边奔走,一边卖报——“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当然,“七个铜板”可买不到“两份报”,陆扬这《姑苏早报》可不便宜,得二十文钱,才拿得到一份。人多报少,供不应求,苏州人的消费水平又高,自然没有卖那么便宜的道理。
而且,在苏州人的强烈要求下,《姑苏早报》改名为《姑苏日报》,除了早上那一份报纸外,加开了“晚报”一份,变成一日两报,即早、晚各一报。《红楼梦》章节有限,陆扬自然不舍得,晚上再加更一章。于是乎,陆大主编,亲自操笔,又开了个“午夜版”的小说区,写起《聊斋志异》来,大晚上的,讲鬼故事,正合适。
当然,依照上辈子的情况,午夜版,除了恐怖片,还有那啥那啥受限制的片,也是等小朋友们都睡着了,在十二点过后,开始在电视里播放。不过,考虑到《金瓶梅》是明朝的产物,此时早已被一个化名“兰陵笑笑生”的家伙,在万历年间,便写了出来。没有了这么好的题材,陆扬自然便不会再去置笔了,再说了,写那玩意儿,毕竟有损令誉,陆扬才不会去碰它呢。不过,陆扬这家伙枕头底下,倒是自己私藏了一本重金购来的插图本《金瓶梅》,在夜深人静,辗转难眠时,便摸出来,独自秉灯,研究一番,一不小心,还在书上滴下了不少红蜡。
又过了十天半个月的,《红楼梦》终于连载到了八十回,陆扬自己可不会去干那狗尾续貂的事情,开玩笑,高鹗都做不到的事儿,自己能行?他是个哲学博士,又不是文学博士,再说,哪怕是文学博士,乃至于文学教授,也白搭啊,曹雪芹只有一个,这世间,又有谁能跟他相提并论呢。于是,陆扬在《日报》上宣布: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哦,不,是有一千个贾宝玉,一千个林黛玉,所以,为了尊重读者,陆扬决定封笔,不再续写《红楼梦》,至于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命运,便留给读者自存心间。
《红楼梦》断更,这个消息,自然像一块投入茅坑的石头,引起了一片公愤(粪)。除了一成不到表示认同、理解的读者外,绝大多数读者都是骂声一片,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让陆扬前世,也只读到过原稿的前八十回呢,毕竟《红楼梦》原本就只留下了一份残稿。说不定,将来会有一个叫曹雪芹的家伙,过来续写完后面的四十卷。要不是考虑到《聊斋志异》还没有完稿,大伙还等着看,倒也不敢太得罪陆扬,说不定真会有读者打上门来,将陆扬的这报馆给砸了。
在此期间,有不少读者写信过来,哀求陆扬,无论如何,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补上一个完美的结局。用一句话来说,便是“在一起,在一起……”
李玥拿着这些读者的来信,问道:“你要不要写?”
陆扬苦笑着摇摇头,心中暗道:非不愿也,实不能也。
“虽然,你说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贾宝玉,一千个林黛玉,但是,我还是想知道,你心目中的那个贾宝玉,那个林黛玉,是怎样的呢?有没有在一起呢?”
“你觉得呢?”陆扬不答反问道。
“团团圆圆,皆大欢喜,固然好,不过,从前八十回埋下的伏笔来看,似乎不会如此”,李玥蹙眉道。
“嗯”,陆扬微微颔首,“任何伟大、深刻的戏剧,都会是悲剧,而非喜剧,《红楼梦》如此,《梁祝》《琵琶记》如此,《罗密欧与朱丽叶》亦复如此”。
“罗密欧?朱丽叶?是什么?”李玥不解道,“倒不像是我们中原人的名字”。
“啊”,陆扬自知失言,赶紧改口道:“没什么,没什么,是两种植物的名字”。
“倒未曾听说过”,李玥一脸狐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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