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赴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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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启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林兄,君今返故土,吾欲与君把盏同饮,共叙儿时趣事,冰消昨日之嫌。望君莫辞,吾于得月楼静候。凌览叩首
他看完后,暗思丁鹏飞为什么要请自己吃饭。昨天公堂对簿,两家已经扯下脸来,没理由这么做呀?难道此中有阴谋?或者是丁鹏飞胸襟宽广,打算与自己握手言和?
张云洁见他迟疑不定,便说:“阿启,丁老爷是个笑面虎,想来他儿子也不例外,我觉得还是不去为妙。”
林凌览冷笑一声说:“嫂子,我如果不去,反倒显得小鸡肚肠了。难道我堂堂一名锦衣卫,还会怕他不成?”
说着,他整理一下着装,大步出门而去。
不一会,便到县城南门。曹达明正好在城门口闲转,一见他来,忙迎上来说:“林大人,好久不见了!”
林凌启一愣,昨天刚刚会过面,怎么说好久不见呢?都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那不过形容热恋中的情人,你我两个大老爷们,犯得着讲这种肉麻的话吗?
他淡淡的说:“原来是曹捕头呀!失敬失敬!”
曹达明躬身说:“林大人,你不要这么称呼,显得见外了。”
林凌启暗想:我跟你很熟吗?不过自己想在这里谋发展,跟这种人势必要打交道。既然你想跟我套近乎,我也不能拒人于千里之外。
便笑了笑说:“如果曹捕头不介意的话,我称你一声小曹如何?”
曹达明听了,身子不禁哆嗦一下,汗毛蹭蹭竖起来。小曹?我比你大好几岁呢!也罢,你是大人,你爱怎么叫叫怎么叫。
他索性无耻到底,笑容可掬的说:“大哥喜欢怎么叫就怎么叫,我听着都高兴。对了,天色已经不早,请大哥允许小弟做东,咱们喝几杯。”
这回轮到林凌启哆嗦了,这家伙太不要脸了,顺着杆子往上爬,居然叫我大哥。好吧,收个小弟也好,毕竟象我这样威武的锦衣卫,没有个跟班确实不象话。
他说:“小曹,今天我去得月楼赴宴,就暂时不陪你了,反正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
曹达明脸上略显失望之色,随即笑着说:“也好,请让小弟为大哥引路。”
见两人离去,几个民壮、捕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真是人至贱无敌啊!堂堂一个县衙快班捕头,竟然认一个小好几岁的年轻人为大哥,实在匪夷所思。不过有道是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自己为什么不这么干呢?白白浪费一次绝佳的机会。
连走好几条大街,得月楼已到。
吴县文人汇集,文化气息很浓,浓得象窖藏上百年的美酒,芳香四溢。得月楼取自‘近水楼台先得月’,登楼得月,象征高中之意。读书人非常喜欢它的寓意,故此请客摆酒往往挑选这里。
得月楼面阔五间,很大一片临街的店面。上下足有三层,四丈来高,很是气派的一处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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