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爱恨情仇(为舵主God星音加更)(1/2)
“王成明!”
“到”
“王宏宇!”
“到”
“刘磊!”
“到!”一个长得枯瘦如柴,有点小帅的男生站了起来,看见这小子,马小东嘴角翘起一丝坏笑。
前世的马小东在班级里人缘比较好,是因为他学习好,为人随和,可是班级里还有人比马小东受欢迎,特别是女生的欢迎,那就是这个长得像瘦猴似的刘磊。
虽然他学习不好,成绩一直都不怎么样,但是这小子嘴花花,会哄人,再加上兜里有点小钱,总给给女生买零食,会玩篮球,所以,在女生里,他比马小东还要受欢迎。
或许是异性相吸,同性相斥,前世两人关系一般,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两人关系还是比较好的,可是马小东被这小子坑过一次。
那时候,因为你电脑和手机还没有普及,荷尔蒙旺盛的少男少女们都用最原始的方式交友,那就是‘笔友’。
笔友一般情况下是通过中间人送信交往,两人彼此不知道对方是谁,彼此的情况也不了解,类似于现在的qq聊天。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对方是个异性,至于对方长啥样,那完全看中间人的安排了。
如果交往的好的话,就可以更进一步,见面成为朋友,或者更进一步,成为男女朋友。本来马小东那时候一心学习,对于这种事情虽然好奇,但是并没有交往笔友的打算,可是刘磊这小子有一天拿着一封信来找马小东,说有人想跟他交朋友,但是还不告诉马小东是谁。
马小东一听,心里有点好奇,就打开了信看看,看完之后,感觉人家确实挺诚心的,再加上那时候流行交笔友,于是也就动笔回了一封信。
就这样,马小东有了笔友,并且还聊得不错,可是无论马小东怎么打探对方到底是谁,刘磊就是不说。
对方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却不知道对方是谁,再加上聊了一个星期了,马小东心里难免好奇,于是开始打探,可是这一打探,结果把马小东气坏了。
对方竟然是四班的一个大胖子,而且,还是个混混,整天抽烟喝酒打架,完全就是一个女流氓,在初一年级臭名昭著。
马小东一看对方是她,顿时脸都绿了,心里恨死刘磊这小子了,而且更关键的是,马小东在打探之后,竟然现对方也不知道是在和谁交笔友。也就是说,这一切,都是这小子导演的。
自那以后,马小东就不回信了,要说他不以貌取人,那是扯淡,没有哪个男的会不喜欢美女,而且对方不仅是长得难看,还是个混混,自带公交车属性。
看着侃侃而谈,介绍自己的刘磊,马小东嘴角微微一笑,混蛋,等着,看我怎么收拾你,两人虽然没啥深仇大恨,不过上辈子被这小子坑了一次,哪能就这么放过他,关键是这小子比自己更受欢迎那怎么行?
“童凤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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