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我要你单着,在我结婚前(1/2)
“滕臻进来下!”这回侯科没有打电话,很是郑重其事的站在门口喊她。
“好。”
她进去带上门,侯科丢过来一份资料:“这份文件下午要用。”
“好。”她拿起:“还有别的事吗?”
“我说过,一个公司不会等你成长。”侯科的话说的不明不白,他又将一份表格扔过来,是滕臻先前做过的。
“曾经我面试过一个有几年销售经验的人,可是我没有要他你知道为什么吗?”
滕臻没有做声,但她明白他的意思。既然在销售场上打滚过几年,必是老滑头,而混了几年依旧处于跳槽的境地必是工作能力上有些问题。现在的滕臻和那人何其相似,她毕业已有三年,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毕业大学生的可塑性更强,他们也更青睐于招这群人。破格录取她,实乃靠关系,说白了,靠的就是侯科的关系。
“我知道。”她拿起表格,态度诚恳:“我回去改。”
“身为一个助理,如果你将自己定位成‘打杂的’,安于现状享受这份安宁的话那么你永远就只是个打杂的。不要等着事情找你,你找主动去找事情,去承担去尝试,你才可能有上升的空间。26岁的你,还要我来告诉你这些道理,可见你这几年过得可真单纯啊大小姐。”
滕臻讨厌侯科叫她大小姐,此刻听来越发的嘲讽:“我知道了。”
其实他说的没错,她没有想过以后,也没给自己的职场定位,诚然,她也不想成为一个女强人,似乎浑浑噩噩的,就活到了七年后。
侯科加班到夜里,滕臻陪着加班到夜里,他总是有加不完的班,可也总是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晚饭时间,他拒绝了带饭。滕臻还是给他买了一盒上来,他也没动。
时候不早了,滕臻敲门:“侯经理,要吃夜宵吗?”
侯科方才看了看时间:“已经这么晚了。”他取下眼镜揉了揉眉心又问:“你怎么还没走?”
“就是…有些工作还没做完。”
“因为我的话让你醍醐灌顶了吗?”
滕臻扯了一个笑:“是的。那么侯经理要吃夜宵吗?”工作反映一个人的实力,谁也不想被人否定。老实说,在工作方面,滕臻还是有些仰视侯科的,他几乎一眼就能发现问题所在,也能在极其复杂的交道中如鱼得水。他似乎生来就是名利场的王者,气场强大。他傲视群雄,傲视整个天下。但他是个凡人,有一个凡人的肚子和身体。会生病,会饿,所以上天总算还有一丝公平可言。
“行,你定一下。”
“好。”
“等等!”侯科揉了揉鼻子,顿住几秒,脸色稍稍不自然:“其实很多事和工作一样,合适为主,不合适的拖着也无用。你这个年纪也不适合拖着。”
滕臻知道他的意思。
“我知道。”
“不吃了,收拾一下,一起回家吧。”
“好。”
滕臻将花捧起带到怀里,侯科瞥了她一眼:“你不要告诉我要将这俗气的玩意儿带回家供着?还是这种寄人篱下的情况?”
滕臻艰难的点头:“放在办公室终究不合适,弃之可惜。我将它养在我的…卧室?”她打着商量,花已在不知名的状况收下,如今将养着纯粹是舍不得浪费它的美。
“我对花过敏,方圆五米内。”
“窗台上养了很多花也没见你过敏。”
“我只对玫瑰过敏,尤其是恶俗的大红色。当然了,这种情况你也可以理解为‘故意找茬儿’找茬儿使我快乐。”他说罢,用及其嫌弃的姿势拎起她怀里的玫瑰:“既然你觉得自己扔不好意思,那么我可以帮你。助人同样使我快乐,不用说谢谢了。”昂贵的玫瑰被他无情的扔进垃圾桶里,几片花瓣飘落而开,似乎在宣说世人无情,不懂欣赏美。
“你也可以捡起来,你得知道捡起来的代价,我说过你这个年纪不适合拖着。”他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
“我不用你时刻提醒。”
“有些事不提醒你总是习惯性忘记。”“我忘记什么了?”
“你的上司是你的前男友,你没有给他一个完美的交代前再去找下家就是养备胎的可耻行为。”
“你要什么交代?”
她以为她交代的很好。
“我要你单着。”他收起刻薄,颐指气使,同样也收起了假笑和如沐春风。现在的他只是单纯的侯科:“在我结婚前。”
这句话歧义很大,她不懂侯科的意思?他暧昧不明的关系时常让她迷失,终究是爱过的人,在意他的话也属正常。
“还愣着干嘛?”
滕臻坐上车,她很少坐他的副驾驶,因为不合适,缓缓吐出一口气:“据我所知李之灵和许遇早已成家,你不觉得这对我很不公平吗?”
“因为你是特别的。”侯科发动了车子,看也没看她。似是无心的话却总是撩她的心。她哪里是特别的?她明明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最短罢了。
“恰好犯在我手上,单身状态,烂桃花似乎有那么几朵,而且先甩的我。这完全满足我报复的心理。”
“你又凭什么觉得我会接受你的任何摆布?”
“这是你欠我的。”
“我从不欠任何人,尤其是你。”
“欠我一个解释,七年前为什么分手?”他总是执着这个问题。解释完了他又不满意,似乎非要按照他所想的那样才令他自尊心好过。
“我要休息一下,到了叫我。”
“我还没有说完。”
滕臻:“你要接着说下去,那么我可以选择不再夹缝中求生存。例如:辞职,相亲。”
侯科哼笑一声:“说的好像你能立马嫁出去一样。”话虽那么说,侯科终是闭了嘴,一路安静,难得的闲暇。
一连一星期,传说中的暖男从未现身,滕臻也渐渐淡却此事。午休时间,手机上有一通未接电话,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一时忘记回拨过去,直到她下楼和几个同事吃饭时,遇到手捧玫瑰的陈思愈。这次的玫瑰是粉红色,花语是初恋,喜欢你的微笑。和鲜艳的大红色,完全是两种视觉感受,仿佛出自两个男人之手,当然不排除陈思俞研究过花语。
这个场景不啻于平地一声雷。办公室里的男的单身,女的也单,但各自单着,从不内销。同事就是同事,成为情侣感觉就变了,因而单着的终究单着,像是魔咒,寻寻觅觅如相亲也未得良嫁。而今,天降暖男,实乃惊悚。哦不,惊喜。
小王挤眉弄眼:“哎呦,今天天气真好,我的心情也是如此。”
滕臻无可奈何走了过去,小王和几个女同事嘻嘻哈哈挽手走离几步:“滕臻,我们不用给你带饭了吧?”
“不用了,谢谢。”她硬着头皮上前问陈思俞:“你怎么来了?”
“我来之前打过电话,你没接,我只好不请自来了。这个给你!”他将花递过来,整整十一朵。
“其实你不用买这些的。”她没接,也不适合接。
“那下次买别的吧。”他摸摸脑袋,固执的保持递送的状态:“第一次送女孩礼物,没什么经验。”
“第一次?”滕臻问。
“真是第一次。”陈思愈显然会错意了,急的脸微微发红,带着情窦初开的美好:“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我也不知道如何送礼物,直男的想法让我觉得女孩都喜欢花,至少不排斥。”他微微抱怨:“看在我的手举酸的份上,这次先收下吧。”
看来第一次的花不是他送的,那会是谁?
他又道,声音带着一丝无可奈何:“其实我也不喜欢送花,太高调了,一路走过来路人都盯着我看。我是绝对不想再抱着回去了,万一遇到同样的人,我怕看到他们眼底深深的同情,似乎在说:快看,那个傻逼被人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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